[公告] 星巴克板規(30102011增修)
第一條
為能有效管理本板,並提供舒適的閱讀與討論星巴克的空間,
特制定本板規。(30102011重新增修)
第二條
本板之公告,禁止發表文章,刪除不合板旨文章等操作指令屬於板主權限。
前項所稱之板主,係指經批踢踢核准通過上任本板之管理板務之人。
違反第一項以公告為文章標題者,應處於本板停權兩週。
第三條
板主任期不受限制,惟可經罷免,自我辭任等因素而卸除職務。
進行前項之罷免時,應同時提出繼任人選。若未提出該人選,
則該次罷免係屬無效。
本板隨時可提出新任板主之薦任或選舉。
第四條
本板規所稱之處分係指停權,刪除文章,劣退及警告。
處分之告知以公告發表於本板,不另行通知。
遭受處分者於處分時起七天內得向板主寫信提出申覆。
申覆之裁定以回信通知。
裁定結果若為板主疏失,則將另行公告於本板,以回復受處分者之聲譽。
第五條
任何宣傳,廣告,問卷或與本板事務無明顯相關之文章(由板主裁量),
如經板主同意,始可發表。
交易相關星巴克商品,經板主審核後,統一整理在同一篇置底文
此項所謂交易,包括代買,拍賣,徵求與交換等交易行為,
發文違者刪文劣退外另視情節處水桶兩週,
推文違者則視情節水桶一個月以上。
第六條
本板原則上禁發表與推文涉及人身攻擊或故意毀壞商譽之文字,圖像或連結。
或發文爭吵,謾罵,嘲諷,使用情緒性用詞。
a)嚴禁未滿三行文(網址不算),偽一行文,發表文章未滿二十字,
或內文不夠充實者,劣文刪除,再犯水桶兩週。
為湊行數之無意義文字,包括禮貌性感謝或如題等視為偽一行文。
判定以修正後電腦版文章為準,不包含標點符號或數字。
b)禁止洗板:
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二篇以上,文章劣退並水桶兩週。
c)禁止:酸文,暗示性諷刺,攻擊,惡言相向等,且噓推文請言之有物,
此項由板主主觀認定之,從嚴約束,從輕發落。
違者視程度給予警告或水桶兩週。
情節重大者,比如人身攻擊,身家威脅,髒字,問候祖宗等,
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視情節至終身水桶,
被害者請直接來信檢舉,如在板上直接回嗆或回罵,比照處理。
d)禁止惡意修改或刪除推文:
發文者僅可修改自身推噓文,如欲修改他人推噓文需寄信通過板主認可,
未經板主認可修改推噓文給予水桶兩週,
如修刪推文有引戰、挑釁、針對特定人等情節加重懲罰
e)文章(含轉錄文)內容或推噓文離題或引戰,板主可立即中止討論或給予警告,
討論離題或引戰,處理中事件經板主公告或或推文後仍不聽勸者,水桶兩週。
f)分身ID與本體皆視為同一人,再犯與累犯同論處。
g)請勿將它板事務或是恩怨帶進本板討論或推噓文,
一經檢舉或查獲,水桶一個月。
h)其餘細項版規未明確規範之項目,由板主作最後判決。
第七條
於發表文章、推文時,可使用漢文等可為大眾所辨識其義之語言、文字或符號。
前項之符號包括注音在內,但不得通篇皆以注音構成之。
違此項規定者,得刪除該文並警告一次,再犯水桶兩週。
第八條
本板規可隨時進行修訂之討論與正式修訂。
前項修訂之提議,任何人皆得為之。
就同一事件經水桶後連續違反,
於本板處一個月以上視情節至永久停權。
第九條
本板規自公告起(30112011)正式生效。
附註:
自2011年10/16全面開始禁止讓出文。
--
痞客:http://kuni.pixnet.net/blog
粉絲:https://www.facebook.com/KUNIwithGourmet
Musik:http://tinyurl.com/n4sdnh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