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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BigPeit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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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v4.4更動內容:
修正板規六、八。
板規v4.3更動內容:
整合公告於板規九。
板規v4.2更動內容:
補充板友自介文審核標準。
板規v4.1更動內容:
整合公告文於板規本文。
板規v4.0,主要更動內容:
1.配合PTT系統版本更新,「劣退」名稱改為「退文」,「水桶」改為「禁止發言」。
2.看板違規行為新增「修改刪除推文」。
3.新增學術文章規範。
4.重申:「文章注意事項」及「文章範本」提醒下,未自介交易文將予以退文處分。
【北投同好會名單】 http://bit.ly/BigPeitouhobby
【你家住哪里名單】 http://bit.ly/PTNALI
鄰里門牌檢索 http://www.houseno.tcg.gov.tw/ (感謝chewie提供)
北投行政區域圖 http://bit.ly/PTmap
BigPeitou 大北投板規 v4.4
【第一條】看板目的
提供批踢踢使用者討論北投地區相關之人事物,
包括居民生活訊息、社區議題及觀光資訊等等。
北投區的地理範圍模糊認定,但是至多到士林區或新北市淡水區。
【第二條】板友資格
部分文章類別必須有大北投板板友資格並依規定提供文章代碼才能發表。
板友資格:有一篇經過板主認可(m文)的自我介紹。
板友自介文審核標準(同步顯示於板友文章範本內):
文章標題必須為ID
板友資格通過門檻:m/M表示通過,s/S表示未通過需補正。
北投居民,填寫住處與學校,北投的現在與未來共 50字以上。(住處或學校須在北投)
北投同好,任填住處或學校,北投的現在與未來共100字以上。
說明:在文章列表中,將游標移動到文章前再按下大寫Q,螢幕會顯示如下的訊息,
其中#14vTAuFB便是文章代碼。
┌─────────────────────────────────────┐
│ 文章代碼(AID): #14vTAuFB (BigPeitou) [ptt.cc] [版友] asiating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igPeitou/M.1155912376.A.3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1 Ptt幣 │
└─────────────────────────────────────┘
【第三條】看板違規行為(包括文章及推文)
(一) 無權轉載: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 侵犯隱私: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或未經同意,公佈
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若為申訴之證據資料,請寄站內信給板主。
(三) 重複發文:七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四) 挑 釁:於文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
(五) 商業廣告: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
(六) 亂用公告:非板主使用公告作為文章標題分類。
(七) 無意義文:文章字數在三十字以下,或與板旨、文章主題無明顯關聯。
(八) 範本未刪:文章類別有範本,未將說明文字刪除。
(九) 人身攻擊:談論與公共利益無關之私德,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十) 擾亂看板:無特定原因在一小時內發表超過五篇文章,或其他擾亂看板情形。
(十一)修改推文:未經推文作者或板主同意自行刪除或修改推文者。
【第四條】交易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凡是買賣、代買、租屋、徵求、轉讓等這幾種內容,文章標題必須使用 [交易]。
「七日內一種事務只能發表一篇文章」,相關地點必須在北投地區。
在文章注意事項及範本提醒下,未自介交易將直接劣文退回。
【第五條】廣告規範(須具備板友資格)
商業廣告:為自己或家人的商業活動或店家宣傳,或者有約定代為廣告性質的文章。
非商業廣告:為其他社團活動或不具商業性質活動宣傳。
廣告標的必須在北投,每個個人、社團或店家「三十日內只能發表一次廣告文」。
【第六條】特殊文類(須發表至指定看板後轉錄至大北投板,轉錄後禁止修改原文致影響
原看板板規)
特殊文類文章的處理,依據該看板的規定,若於原看板違反板規遭刪文,本板同步。
(一)徵求合購(buytogether)
(二)徵求工讀生(part-time)、徵求員工(job)
(三)徵求家教(hometeach)、家教學生(need_student)
【第七條】學術文章規範
學術文章包含:網路問卷、口頭問答、徵求實體受測者....等與學術研究相關文章。
目前本板僅開放「與北投地緣相關」之學術研究文章,或是徵求受測者地點位於北投
區。建議可先寄信給板主詢問是否符合此規定。
【第八條】違規處理
違反各項規定之處理
(一)刪除文章。
(二)退文處分。
(三)禁止發言七日以上,至多一百八十日。
(四)S標記警告。
若為文章,同一行為第一次予以刪除並於標題警告,再犯則禁言一週;若再犯,
則該篇文章退文處分,並合併禁言二週,依此累加類推。
若為推文,同一行為第一次板主以文章公告方式予以警告,再犯則以禁言一週;
若再犯,則禁言二週,依此累加類推。
若使用者擁有多重帳號,所受之禁言處分適用於其所屬其他帳號。若刻意隱瞞,
且有影響板務或討論秩序之行為,該分身帳號得受永久禁言處分。
不符合文章格式者以S標記警告,違規者應於推文通知起四十八小時內更正。
【第九條】其他違規事項:
1.依本板2012/11/18公告文#1GgF22um,禁止發表「現代駕訓班」相關廣告及揪團
文章,違者逕行退文。
2.依本板2012/10/17公告文#1GVgpLhT,發表假揪團真廣告文章,逕行退文。
3.依本板#1QOmETDl轉錄站方公告文,發表該文提及之財務或服務之交易/贈送文,
依站方公告處退文及禁言一年。
4.依本板#1V09kxOy轉錄站方公告文,醫療用口罩禁止買賣/交換/贈送,違者依前
條規定處分。
※ 編輯: gavin79115 來自: 114.42.215.227 (03/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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