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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板務建議討論區與閒聊
看板
historia
作者
killeryuan
(龍鳥)
時間
2019-02-21 22:18:01
留言
1482 (
162推
35噓
1285→
)
此篇文可提供板友板務建議、詢問板務相關、閒聊等等 由於a00080245板主已離職,因此由我重發,亦由我管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35.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50758688.A.B71.html
留言
→
noonee
所以是置底文?
02/21 23:10
1F
推
saisai9230
可以再選一個新的版主嗎?
02/21 23:47
2F
推
vandervaal
希望恢復禁止政治文的板規
02/23 13:56
3F
推
jackliao1990
之前比較少在版務相關文章或推文看到原PO 加油
02/23 22:00
4F
推
kuopohung
禁止政治文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02/24 03:41
5F
→
JustSad
板主需要加油?自以為是什麼咖?我要人生攻擊囉!
02/24 19:45
6F
→
JustSad
媽呀!有人注音都不會,還想幫監督板主說加油呢!
02/24 19:46
7F
→
JustSad
好怕啊!又要開分身檢舉我了嗎?
02/24 19:47
8F
→
ksacet
加油算是鼓勵吧 有需要這麼大反應嗎
02/25 02:53
9F
推
dragonclwd
希望恢復禁止政治文的板規+1
02/25 21:39
10F
→
dragonclwd
不可能做到禁止政治文跟「八卦政黑文風」亂竄是兩回事
02/25 21:40
11F
→
dragonclwd
尤其是解除以來僅少數人願意以「文獻、資料、數據的歷
02/25 21:40
12F
→
dragonclwd
史角度」討論,多數違規處分都是因「八卦政黑文風」亂
02/25 21:41
13F
→
dragonclwd
竄違反現行板規第6、7條,而判定標準模糊更有處分上的
02/25 21:41
14F
→
dragonclwd
爭議,恢復禁止政治文的板規能明確標準減少爭議
02/25 21:41
15F
→
killeryuan
基本上我認為政治文難以定義 最後變成心證可能很大
02/26 22:29
16F
→
killeryuan
我個人遇過兩個例子 1.中國飛彈對準台灣是事實非政治
02/26 22:30
17F
→
killeryuan
2.牟田口廉也是政治人物
02/26 22:30
18F
推
vandervaal
我覺得需要針對政治爭吵、發政治引戰文的部分訂定罰則
02/26 22:55
19F
→
vandervaal
政治引戰文通常有幾種特徵:缺乏可靠來源佐證自己的論
02/26 22:58
20F
→
vandervaal
點、使用情緒性的字眼企圖引起爭吵、有可靠的資料來源
02/26 22:58
21F
→
vandervaal
卻以誤導性的推論混淆視聽
02/26 22:58
22F
→
dragonclwd
「有可靠的資料來源卻以誤導性的推論」這點還可以用不
02/26 23:06
23F
→
dragonclwd
同史觀來解釋,其餘幾點根本無法解釋...
02/26 23:09
24F
→
JustSad
人生跟人身不會分,只會開分身的喊加油= =?
02/27 00:27
25F
→
ksacet
所以打錯字的人在版上沒有鼓勵版主的權利?
02/27 01:03
26F
→
ksacet
不要把私人恩怨到處灑 說真的很不好看
02/27 01:04
27F
→
JustSad
我違反哪一條版規了嗎?太上皇
02/27 05:48
28F
→
ksacet
那j兄也沒違反什麼版規呀 /攤手
02/27 11:04
29F
→
JustSad
1,板主覺得他是加油打氣,不是揶揄嘲諷嗎?
02/27 22:38
30F
→
JustSad
如果板主認同他「只是」加油打氣,私人恩怨說才成立
02/27 22:40
31F
→
JustSad
2,他能說板主,為何我不能說他?你也說我不是嗎?
02/27 22:41
32F
→
JustSad
怎麼你們州官放火可以,我們百姓點燈不行啊
02/27 22:41
33F
→
JustSad
3,承認自己是太上皇了吧,以前還不承認,嘖嘖。
02/27 22:43
34F
→
ksacet
只是覺得兩邊氣度差很多 沒必要搞成這樣很難看而已
02/27 23:05
35F
→
ksacet
至於誰難看... 各自心裡有數就是了 好言相勸 聽不聽隨意
02/27 23:06
36F
推
Hackey
小弟今年228才開始意識到為什每年都在吵架,於是上youtu
03/19 16:22
37F
→
Hackey
b看了一些影片,例如台灣bar的介紹,看完以後我跟老婆討
03/19 16:22
38F
→
Hackey
論越來越起勁,但一直在一個點上無法理解,想說來這裡問
03/19 16:22
39F
→
Hackey
看看專業的前輩,問題就是,現在的國民黨不是當初從中國
03/19 16:22
40F
→
Hackey
戰敗逃亡來台灣嗎?我爺爺那代喊著反攻大陸!現在的國民
03/19 16:22
41F
→
Hackey
黨官員怎麼都好像很希望統一呢?這不就是違反當初的意識
03/19 16:23
42F
→
Hackey
嗎?另外再問~~為什麼孫中山是國父?他應該沒有來過台灣
03/19 16:23
43F
→
Hackey
阿?
03/19 16:23
44F
→
killeryuan
孫中山來過台灣
03/31 15:44
45F
推
vandervaal
突然很好奇幻想文算不算違反板規,無關板旨
04/08 11:46
46F
→
vandervaal
像是某個一直提大明2.0的例子
04/08 11:47
47F
推
ronray7799
孫文才不是中華民國國父 中華民國不需要國父 也不需要
04/08 21:59
48F
→
ronray7799
強冠誰或硬拱誰為國父
04/08 21:59
49F
推
a00080245
金門王在各個板都一堆水桶紀錄,如果連這樣的id都無法
04/09 02:36
50F
→
a00080245
處理,已經不是自由而是放任了…
04/09 02:36
51F
推
articlebear
再不處理真的是廢文洗版了,雖然知道這種人就是要關
04/09 10:26
52F
→
articlebear
注,想紅。但真的不該再放任下去了
04/09 10:26
53F
推
vandervaal
檢舉一下試看看,希望板主快點處理
04/11 18:53
54F
→
vandervaal
不知道最近板主是不是很忙沒時間處理
04/11 18:55
55F
→
killeryuan
金門王每天一兩篇要說洗版比較牽強吧
04/11 22:11
56F
推
a00080245
洗不洗版還好,問題是廢文連發…
04/12 10:29
57F
推
vandervaal
我覺得空想歷史既然有專板,發在這邊真的不適合
04/12 12:39
58F
→
vandervaal
而且他有時候不像是討論歷史,只是在宣揚中共很強
04/12 12:39
59F
→
vandervaal
這也是偏離板旨的其中一個點
04/12 12:39
60F
推
a00080245
他去年七月好像也被架空板桶半年了,基於愛護友板原則
04/12 13:45
61F
→
a00080245
,我是覺得他去發廢文也沒關係的板比較好
04/12 13:45
62F
→
dragonclwd
樓上所提金門王被他版桶半年是因為政治文,恰好是歷史
04/12 19:15
63F
→
dragonclwd
板開放的喔
04/12 19:15
64F
→
jackliao1990
重新禁止政治文就行了
04/14 03:19
65F
推
kuopohung
根本不可能有禁政治文這種事
04/14 04:09
66F
→
kuopohung
討論明朝黨爭算不算政治?討論國共內戰算不算政治?
04/14 04:10
67F
→
kuopohung
討論李登輝時代主流和非主流鬥爭算不算政治?
04/14 04:10
68F
→
kuopohung
政治文這種東西很難認定
04/14 04:11
69F
推
a00080245
問政治文對版風是正面還是負面影響就好,如果是負面影
04/14 09:14
70F
→
a00080245
響,再難都值得試試看啊
04/14 09:14
71F
推
vandervaal
政治文是不能管還是不想管?
04/14 10:01
72F
推
articlebear
來亂的喔,一般說政治文都是跟當代政治有關的吧,誰
04/14 13:09
73F
→
articlebear
跟你說政治史了?偷換概念
04/14 13:09
74F
推
vandervaal
我們可以從kuo前板主在任時的情況
04/14 16:24
75F
→
vandervaal
看出不管制政治文對板風的影響
04/14 16:24
76F
推
kuopohung
重點在於政治文怎麼定義?
04/14 22:40
77F
推
vandervaal
我個人的想法是放在有關引戰板規的子項目
04/15 00:23
78F
→
vandervaal
禁政治文的主要目的還是在於預防無意義的政治爭吵
04/15 00:23
79F
推
kuopohung
你還是沒回應政治文的定義阿
04/15 21:41
80F
→
articlebear
只有你會搞不清楚明朝黨爭跟當代政治哪個算政治文
04/15 22:14
81F
推
kuopohung
那多久以前的就不算政治文?
04/15 22:26
82F
推
a00080245
就像傷害致死跟故意殺人、有時候不好認定,難不成就兩
04/16 00:02
83F
→
a00080245
個都不分?標準可以寬,可是沒必要因此就放棄認定。
04/16 00:02
84F
→
a00080245
有心的人,絲路都可以偷渡到一帶一路。拿兩個比較當然
04/16 00:05
85F
→
a00080245
是有趣的嘗試,問題是如果目的就是攻擊現代政治,帶著
04/16 00:05
86F
→
a00080245
有色眼光看歷史,往往就帶來片面與偏見。
04/16 00:05
87F
推
vandervaal
kuo就擺明不想管才會因為怠職下台
04/16 00:16
88F
推
vandervaal
當初kuo在任時修的板規不是沒有政治文的部分
04/16 00:31
89F
→
vandervaal
現在還來問政治文的範圍怎麼訂是在開玩笑嗎?
04/16 00:31
90F
推
articlebear
是阿 所以我說他來亂的。當代確實是個需要界定的範圍
04/16 08:45
91F
→
articlebear
但起碼有解嚴、遷台等可以討論的界線
04/16 08:46
92F
推
dragonclwd
公告
#1Sj8_Jic
以"評論時政嚴重"為由,把已開放的政
04/17 19:58
93F
→
dragonclwd
治文用無關板旨處分,是禁政治文的另類恢復嗎?
04/17 19:58
94F
推
DarthCod
這些文章太多著墨在對現今各國執政者的期待,與歷史關係
04/17 20:24
95F
→
DarthCod
太淺,「習禁評未來會幹嘛」這議題太不歷史了
04/17 20:25
96F
推
kuopohung
歷史是已經發生過的事不是未來還沒發生的事
04/19 09:06
97F
→
ksacet
是否把劣文數量作為在板上發文的條件之一?
05/02 01:18
98F
推
articlebear
建議提高發文門檻至無劣文,避免惡名昭彰的人亂版
05/04 08:23
99F
推
vandervaal
我記得現行門檻是退文2篇以下
05/05 01:47
100F
→
articlebear
半年可以消一篇劣文,普通的使用者正常根本不會有劣
05/05 08:48
101F
→
articlebear
文在,弄到可以劣1消不掉就該反省了,劣2就是有問題
05/05 08:48
102F
→
articlebear
某人那種發文態度跟頻率已經跟亂版沒兩樣了
05/05 08:49
103F
推
kuopohung
反對樓上,以前MRZ和議長是怎麼處理的呢?
05/05 22:49
104F
→
kuopohung
亂劣文刪文水桶,當劣到一定數量後(三篇以上),該帳號
05/05 22:49
105F
→
kuopohung
就不能上群組組務版申訴,就連申訴的權利都沒有
05/05 22:50
106F
→
kuopohung
而且一個版要劣到三篇文章真的不難太難
05/05 22:51
107F
→
kuopohung
隨便抓就有
05/05 22:51
108F
→
kuopohung
以前中近版創版版主刀帥就被這樣搞過
05/05 22:51
109F
→
kuopohung
以前樂生版一票版友就被這樣搞過
05/05 22:52
110F
→
kuopohung
這是PTT的漏洞之一
05/05 22:52
111F
→
kuopohung
再者是某版友在他版發生的事歷史版能管?
05/05 22:53
112F
→
kuopohung
隔空水桶是嗎?這種做法是有問題的
05/05 22:54
113F
→
kuopohung
而限制劣文數就等同另類的隔空水桶
05/05 22:54
114F
→
kuopohung
這做法依然很有爭議
05/05 22:55
115F
→
killeryuan
其實現在超過一定天數的文章就不能劣退了
05/06 22:15
116F
→
killeryuan
而且組務板應該不能限制發文資格吧?這就很奇怪了
05/06 22:16
117F
→
ksacet
前K版的理由實在太糟糕 總不能因為被車撞過就不走路出門
05/08 21:06
118F
→
ksacet
而且邏輯也不對 這是要版主考慮用劣文限制發文 而不是要版
05/08 21:07
119F
→
ksacet
主設文章劣文 也就是說沒有妳擔心的問題
05/08 21:07
120F
→
ksacet
既然不要版主丟劣文 就沒有以前MRZ和議長的玩法問題
05/08 21:08
121F
→
ksacet
另外還是那句話 總不能因為被車撞過就不走路出門
05/08 21:09
122F
→
ksacet
只要是加強版面控制 正面就是版面安定 缺點就是版友部分
05/08 21:10
123F
→
ksacet
權利被剝奪 這是一體兩面 沒有沒副作用的
05/08 21:11
124F
推
vandervaal
最近發現某2個轉文的為了規避板規,轉文後編輯把轉載
06/01 11:07
125F
→
vandervaal
自他們信箱的字樣刪除,對他們來說直接轉文很困難嗎?
06/01 11:07
126F
→
vandervaal
那幾篇文沒有人吵起來有點懶得檢舉
06/01 11:08
127F
→
vandervaal
滿懶得看那2個的文
06/01 11:10
128F
→
vandervaal
有點好奇左膠這個詞有踩到板規嗎?
06/01 14:59
129F
推
a00080245
說到轉錄,我也想提關於外站新聞文章禁止由看板轉錄,
06/01 15:27
130F
→
a00080245
這項可以討論是否廢止?一開始我是想轉錄文章需要授權
06/01 15:27
131F
→
a00080245
,但現在想,若初始轉文者取得授權轉錄至本站,站內轉
06/01 15:28
132F
→
a00080245
錄文由站規規定應該就可以了。智財局法規也是規定除非
06/01 15:28
133F
→
a00080245
聲明禁止轉錄,否則合理使用還是可以允許的。
06/01 15:28
134F
→
killeryuan
我想這條板規的原意應該是提供原始出處 免得轉來轉去
06/01 22:34
135F
→
killeryuan
最後不知道這到底原本是誰說的
06/01 22:35
136F
→
killeryuan
違規轉文警告是否過重 倒是可以討論
06/01 22:36
137F
→
totenkopf001
能否刪除他人推文
07/13 19:01
138F
推
articlebear
轉文能不能設限制?篇數或一定要有個人意見之類的
08/02 15:31
139F
→
vandervaal
我想問有些人回應完文章短時間內自刪在板規上容不容許
09/01 00:07
140F
→
vandervaal
,某位板友的回文品質我覺得還行,但發生我提的情況,
09/01 00:07
141F
→
vandervaal
讓想要參與討論的板友無法討論,我覺得不是好現象
09/01 00:07
142F
→
Reewalker
轉文部分建議採八卦版第一章:第一條:註:"未經原發文
09/22 19:26
143F
→
Reewalker
者同意轉錄文章板主可給予刪除,此檢舉須由原發文者自
09/22 19:26
144F
→
Reewalker
行檢舉,,目前不接受他人代為檢舉。"
09/22 19:27
145F
→
Reewalker
一來避免有心人士為了打壓言論去搔擾原作者,二來也能
09/22 19:28
146F
→
Reewalker
減輕板主的舉證責任,避免造成預設特定板友轉文違規而
09/22 19:30
147F
→
Reewalker
先以板規相繩,違反民主法治國家罪刑法定原則及正當程
09/22 19:31
148F
→
Reewalker
序。
09/22 19:31
149F
推
jackliao1990
那不是騷擾吧?自己文章被轉錄 原作本來就有權利知道
09/22 20:19
150F
→
jackliao1990
把舉證同意的責任交給轉錄者即可 不用二度麻煩原作
09/22 20:21
151F
→
jackliao1990
規定轉錄者一定要在文中貼上原作同意的證據就解決了
09/22 20:23
152F
→
jackliao1990
原作幾點幾分的推文同意轉錄 或是站內信截圖
09/22 20:28
153F
→
jackliao1990
秀出來就沒有爭議了 板主也省事
09/22 20:28
154F
噓
Reewalker
權利是個人的,原作者沒意見,其他人狗拿耗子吃飽撐著
09/22 21:39
155F
→
Reewalker
還是想藉由這規定禁止少數意識形態進入同溫層?為何要
09/22 21:40
156F
→
Reewalker
創造跟PTT其他版不一樣的規定限制言論自由?
09/22 21:40
157F
推
jackliao1990
要問過原作才知道他有沒有意見啊
09/22 21:41
158F
→
jackliao1990
反正你轉錄一定要先經過原作同意啊 他同意的回應
09/22 21:42
159F
→
jackliao1990
你拿來跟轉錄文一起貼上來 誰也無法告你
09/22 21:43
160F
→
jackliao1990
板主也好判斷 根本一舉數得
09/22 21:43
161F
→
jackliao1990
在PTT被檢驗總比真的觸犯著作權法省事多了
09/22 21:45
162F
噓
Reewalker
沒寫過論文吧,引用他人作品需詳細註明出處,但不用寄
09/22 21:45
163F
→
Reewalker
信給騷擾被引用者有關引用情事。多讀點著作權的書吧...
09/22 21:47
164F
噓
Reewalker
有本是去考個研所繼續深造,這些事自然通曉
09/22 21:49
165F
→
jackliao1990
https://tinyurl.com/y533tx8l
09/22 22:00
166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的說明看一下 不是只要有出處就沒問題了
09/22 22:01
167F
→
jackliao1990
正確的概念應該是只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到第63條
09/22 22:03
168F
→
jackliao1990
第2項有關合理使用規定,才是合法的「合理使用」
09/22 22:03
169F
→
jackliao1990
如果只要有出處就合法 著作權人的權力根本無從主張
09/22 22:05
170F
噓
Reewalker
在學術板進行學理討論當然是合理使用,麻煩看詳細一點
09/22 22:06
171F
→
Reewalker
另外民主國家無罪推定還有不自證己罪原則也可以去瞭解
09/22 22:07
172F
→
jackliao1990
發表於網路的學術論述或論文不在著作權法61條合理使
09/22 22:14
173F
→
jackliao1990
用範圍喔
09/22 22:14
174F
→
jackliao1990
https://reurl.cc/6ga9VO
09/22 22:18
175F
→
Reewalker
你的連結剛好支持我的觀點:
https://reurl.cc/6ga9VO
09/22 22:25
176F
→
Reewalker
原則上作者已註明不能轉錄就不能轉,但未註明者....
09/22 22:26
177F
→
Reewalker
漫畫小說論文未經註明還是不能轉,但本版很少這種...
09/22 22:27
178F
→
jackliao1990
本版是歷史板 討論的很少是時事
09/22 22:33
179F
→
jackliao1990
政治、經濟或社會的議題 如果歷史點太低也是會被刪
09/22 22:34
180F
→
jackliao1990
符合61條的範圍的文章更適合用新聞發出來 不用轉錄
09/22 22:35
181F
→
jackliao1990
https://www2.nuk.edu.tw/lib/copyright/Q&A.htm
09/22 22:46
182F
→
jackliao1990
https://i.imgur.com/Dbhdrgs.png
09/22 22:46
183F
183F
→
jackliao1990
寫論文是要換自己的表達方式寫才不違法
09/22 22:47
184F
→
jackliao1990
論文載明出處卻整段照抄還是會被告的
09/22 22:50
185F
→
jackliao1990
http://ipr.taiwanmooc.org/370
09/22 22:56
186F
→
jackliao1990
而且61條保護的是新聞的事實陳述 不包括評論和史觀
09/22 22:58
187F
推
Reewalker
還是會被告的是指引用他人的"學術文章",比如學校的論
09/24 06:45
188F
→
Reewalker
文,八卦或歷史版的閒聊評論當然不算,自己引的文章看
09/24 06:46
189F
→
Reewalker
清楚好嗎。另外合理使用方式又不只有新聞的事實陳述,
09/24 06:47
190F
→
Reewalker
台灣又不是記者治國。
09/24 06:48
191F
→
Reewalker
回到板規討論,若文章無註明禁止轉錄,且非漫畫、小說
09/24 06:49
192F
→
Reewalker
、學術論文(注意是學術論文喔),板主跟板友就毋須介
09/24 06:51
193F
→
Reewalker
入。對言論過多限制。目前為止,除了看到同溫層的人想
09/24 06:53
194F
推
Reewalker
禁止不同意識形態文章進入史板,作用不大。為了史板多
09/24 06:55
195F
→
Reewalker
原包容,尊重不同思想,板規應予修正。
09/24 06:56
196F
推
jackliao1990
看清楚61條好嗎 注意是"時事'議題才是合理使用
09/24 07:42
197F
→
jackliao1990
轉到歷史板的文章一堆都不是當代議題
09/24 07:43
198F
→
jackliao1990
一堆當事人都死上千百年了
09/24 07:45
199F
推
jackliao1990
智財局臉書影片的例子很清楚
09/24 07:52
200F
→
jackliao1990
即使是網路上隨手寫的非論文文章 即使沒註明禁轉
09/24 07:56
201F
→
jackliao1990
仍然不能任他人合理使用
09/24 07:56
202F
→
jackliao1990
隨手寫的歷史分析評論仍是原作的創作心血
09/24 08:33
203F
推
jackliao1990
而且轉錄幾乎是完全照抄 不屬於'少部份引用'
09/24 08:57
204F
→
Reewalker
你的影片是食記,多少有些廣告營利性質,且是當事人要
09/30 17:21
205F
→
Reewalker
求刪除,不是被告,更不是路過第三人檢舉。
09/30 17:22
206F
→
Reewalker
基本上要先區分著作人格權跟著作財產權,再討論有何權
09/30 17:23
207F
→
Reewalker
利侵害。在同一BBS上將非營利的文章做評論等非營利使用
09/30 17:24
208F
→
Reewalker
跟你的影片是否相同?
09/30 17:25
209F
→
Reewalker
都已經是民主法治時代,動不動以罰則相繩不究其理,相
09/30 17:26
210F
→
Reewalker
當反智也過度老舊專制。
09/30 17:27
211F
→
Reewalker
另外看看
#1TYCCk3o (historia)
,是不是有人在創造同溫
09/30 17:27
212F
→
Reewalker
層,拒絕多元意見進入學術討論,大家有目共睹。不管動
09/30 17:28
213F
→
Reewalker
機為何,都不應肆意打壓其他意識形態史觀進入歷史板
09/30 17:29
214F
推
vandervaal
你要學術討論就拿出高品質的文章,而不是轉引戰文射後
10/01 01:43
215F
→
vandervaal
不理然後拿言論自由來當擋箭牌
10/01 01:44
216F
→
vandervaal
你把反駁具有誤導性的文章或是言論的人貼上同溫層標籤
10/01 01:48
217F
→
vandervaal
的行為我覺得不可取
10/01 01:48
218F
→
vandervaal
照你口中言論自由的標準來做,恐怕會讓八卦板那些仇恨
10/01 01:50
219F
→
vandervaal
言論、無意義的政治爭吵跑來這個板
10/01 01:50
220F
推
biglafu
http://www.world-history-movies.com/
10/01 21:43
221F
推
jackliao1990
你又確定人家發表在bbs的文章日後不會發表在刊物賺
10/02 14:06
222F
→
jackliao1990
稿費營利了?
10/02 14:06
223F
推
jackliao1990
第三人仍然可以詢問原作者是否同意轉載 或向板主
10/02 14:18
224F
→
jackliao1990
檢舉 板主再詢問原作者
10/02 14:18
225F
→
jackliao1990
不要以為原作沒發現你就可以不尊重原作
10/02 14:20
226F
推
jackliao1990
不是只有原作才能檢舉
10/02 14:22
227F
→
jackliao1990
原作擁有的是是否提告的決定權
10/02 14:23
228F
→
jackliao1990
盜版嚴重的反而是獨裁國家如中俄 民主法治國重視個
10/03 20:48
229F
→
jackliao1990
人財產的保護 享有言論自由同時不能侵害原作的權益
10/03 20:49
230F
→
Reewalker
[新聞] 戒嚴前兆?香港頒布「禁蒙面法」。蒙面,甚至拿
10/10 19:30
231F
→
Reewalker
國旗等無言語的肢體動作都可當作是意見表達。但專制國
10/10 19:31
232F
→
Reewalker
家常以此等技術性手段禁止人民表意自由。(有興趣可以
10/10 19:31
233F
→
Reewalker
查詢象徵性言論)表面理由都很堂皇,保護他人公共利益,
10/10 19:32
234F
→
Reewalker
實際上都是維護既得利益,創設一言堂。
#1TXFHtud
(TW-h
10/10 19:33
235F
→
Reewalker
istory)同樣史明的文章,別版就有不同的史觀評斷。為何
10/10 19:33
236F
→
Reewalker
歷史板會不能容忍其他史觀,要創設同溫層?轉來的文章
10/10 19:34
237F
→
Reewalker
如果能符合板規版旨,不應再以曖昧不明的主觀標準做過
10/10 19:34
238F
→
Reewalker
多的發文限制。
10/10 19:35
239F
→
Reewalker
還有,以腦補而非具體事證證明營利或是干預他人權益與
10/10 19:36
240F
→
Reewalker
否,那比較向對岸的文革批鬥,跟民主法治國家的正當程
10/10 19:37
241F
→
Reewalker
序天差地別....
10/10 19:37
242F
推
vandervaal
樓上不要隨便腦補什麼同溫層或是一言堂來貼人標籤
10/10 21:19
243F
→
vandervaal
換句話說就是紮稻草人來打
10/10 21:19
244F
→
vandervaal
你的文會被反駁是因為文章內容品質不夠好,你可以自己
10/10 21:20
245F
→
vandervaal
寫一篇立論完整、有可靠引用資料的文來推銷你的論點
10/10 21:21
246F
推
vandervaal
轉文過來射後不理,完全沒參與討論,這討論方式不太好
10/10 21:24
247F
→
Reewalker
#1TXFHtud
(TW-history)與
#1TYCCk3o (historia)
兩篇文章
10/11 09:38
248F
→
Reewalker
對比一下就知道是否有人想搞一言堂,大家都有眼在看..
10/11 09:40
249F
→
Reewalker
香港:遊行還蒙面?這方式不太好。中國:會被反駁因為
10/11 09:41
250F
→
Reewalker
那是ROC國旗,你可以拿其他國旗。
10/11 09:41
251F
推
vandervaal
明明是你的心得立論有問題被反駁,可以解釋自己的主張
10/11 12:44
252F
→
vandervaal
卻怪別人搞一言堂,就像你的簽名檔裡面提到倒數第二層
10/11 12:44
253F
→
vandervaal
的偏見:用口氣、態度質疑對方能耐
10/11 12:44
254F
→
vandervaal
你才是那個不能包容其他人意見的人
10/11 12:44
255F
→
vandervaal
請別顧左右而言他
10/11 12:52
256F
→
Reewalker
你要反駁是個人意見形成自由,但不應利用板規限制其他
10/11 13:10
257F
→
Reewalker
意識形態進入。故回到原點,建議板規限制應予放寬。
10/11 13:11
258F
推
vandervaal
你可以在推文中徵求作者同意再“直接”轉到看板,或是
10/11 14:16
259F
→
vandervaal
以站內信徵求同意之後附在文章後面(公開站內信當然也
10/11 14:16
260F
→
vandervaal
要徵求同意)總之舉證受到同意再轉文的責任在你身上
10/11 14:16
261F
→
Reewalker
不然你會去信騷擾擾原作者,成立檢舉又撤銷,給板主和
10/11 14:37
262F
→
Reewalker
和他人帶來困擾??
10/11 14:38
263F
→
Reewalker
非漫畫、小說等營利用或是學術論文,他人不應如此多毛
10/11 14:40
264F
→
Reewalker
退步言之,私法糾紛中,主動造只有權利人才能成為當事
10/11 14:44
265F
→
Reewalker
人,非權利人包括板主或是版友第三人都無法成為主動造
10/11 14:44
266F
→
Reewalker
當事人,這點法律常識請先查清楚。
10/11 14:44
267F
→
Reewalker
另外,民主法治國家不自證己罪跟無罪推定原則也請多閱
10/11 14:45
268F
→
Reewalker
讀,真正瞭解後你的舉證認定會有改變。
10/11 14:45
269F
推
vandervaal
又不是只有針對你,這話我也想對cjol說
10/11 16:16
270F
→
vandervaal
你還是在顧左右而言他,跟你提板規你跟我講法律
10/11 16:18
271F
→
jackliao1990
不過是一句水球或推文就可以問的事 再複製貼上就OK
10/11 17:27
272F
→
jackliao1990
說白了就是你懶惰別牽拖好嗎
10/11 17:27
273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寫得很清楚了 非營利依然受到保護 別跳針
10/11 17:28
274F
→
jackliao1990
https://i.imgur.com/XCpXqSD.png
10/11 17:34
275F
275F
→
jackliao1990
非漫畫、小說等"時事"文章才能任意轉載 別選擇性無
10/11 17:35
276F
→
jackliao1990
視"時事"這兩字好嗎 時事時事時事時事時事時事
10/11 17:37
277F
→
Reewalker
某V也不喜歡被針對吧,感同身受,何必多餘限制他人?
10/11 17:37
278F
→
Reewalker
上面也跟某V講了,連成為私法糾紛中主動造都不成,多餘
10/11 17:39
279F
→
jackliao1990
八卦版文章多是時事所以沒這問題 但依法評論不能轉
10/11 17:39
280F
→
jackliao1990
本版文章很多當事人都死上千百年了
10/11 17:39
281F
→
Reewalker
人士非權利就別介入,研究清楚再來。不要蒙面也很簡單
10/11 17:40
282F
→
Reewalker
所以香港很懶惰?還不是既得利益想壓制言論,想被管就
10/11 17:41
283F
→
jackliao1990
非當事人可以檢舉 要不要告由當事人決定 這不是問題
10/11 17:42
284F
→
Reewalker
移民中國還香港。
10/11 17:42
285F
→
jackliao1990
如果告訴乃論只有當事人能告 公然污辱也不用水桶了
10/11 17:43
286F
→
jackliao1990
告發誰都可以 提不提告由當事人決定
10/11 17:43
287F
→
jackliao1990
說白了你只是想利用當事人不知情想混水摸魚罷了
10/11 17:45
288F
→
Reewalker
#1TXFHtud
(TW-history)與
#1TYCCk3o (historia)
兩篇文章
10/11 17:50
289F
→
Reewalker
看起來比較是是有人想搞一言堂。
10/11 17:50
290F
→
Reewalker
https://i.imgur.com/XCpXqSD.png
另外你跳針的這文章
10/11 17:51
291F
291F
→
Reewalker
其實沒特別說明歷史的的文章,是你硬要腦補。上面有提
10/11 17:51
292F
→
Reewalker
到腦補入罪比較像文革批鬥,而非民主法治國家的正當程
10/11 17:52
293F
→
Reewalker
序與具體舉證....
10/11 17:52
294F
→
jackliao1990
歷史沒特別提 所以歷史文章未經同意禁轉啊
10/11 17:53
295F
→
Reewalker
另外戒嚴時代跟極權統治都是大家檢舉來檢舉去,現在台
10/11 17:53
296F
→
jackliao1990
只有經濟社會政治"時事問題"可以轉 其他禁止
10/11 17:54
297F
→
Reewalker
灣已經民主化。給少數價值觀進入歷史板促進學術多元,
10/11 17:54
298F
→
jackliao1990
法條寫得很清楚 別選擇性裝瞎 別顧左右而言他
10/11 17:54
299F
→
Reewalker
非一味以板規打壓。
10/11 17:55
300F
→
jackliao1990
台灣已民主化 所以有人不尊重他人創作心血應該檢舉
10/11 17:55
301F
→
jackliao1990
不能讓創作者矇在鼓裡 失去創作者應有的權益
10/11 17:56
302F
→
jackliao1990
告訴乃論罪仍然可以檢舉 執法者再知會當事人即可
10/11 17:57
303F
→
jackliao1990
當事人再決定要不要告 這不是問題
10/11 17:58
304F
→
jackliao1990
獨裁國家如中國最愛侵害著作權 希望你的概念別跟他
10/11 17:59
305F
→
jackliao1990
們一樣
10/11 17:59
306F
→
jackliao1990
戒嚴時期台灣是海盜王國 台灣已民主化 請跟上時代
10/11 18:02
307F
→
Reewalker
1.你未具體舉證權利干預而僅為腦補,只有語氣不清的網
10/11 18:05
308F
→
jackliao1990
是實際法條喔
10/11 18:05
309F
→
Reewalker
路文章,好歹有實務判決大家也會信服。另請參見無罪推
10/11 18:05
310F
→
Reewalker
定與罪疑為輕
https://www.rclaw.com.tw/post-274-8229
10/11 18:06
311F
→
Reewalker
多去瞭解民主法治真正內涵。
10/11 18:07
312F
→
Reewalker
2.現在想打壓限制他人言論的是你,這思想比較偏向現在
10/11 18:07
313F
→
Reewalker
鄰國,而非民主法治的台灣。
10/11 18:07
314F
→
jackliao1990
言論自由不能建立在侵害別人上 多去了解民主法治
10/11 18:08
315F
→
jackliao1990
現在想侵害智財的是你 思想跟鄰國類似非民主台灣
10/11 18:10
316F
→
jackliao1990
戒嚴時代的台灣也是盜版王國 被美國制裁過
10/11 18:10
317F
→
jackliao1990
別人覺得你有罪依法可檢舉你 跟無罪推定是兩回事
10/11 18:11
318F
→
jackliao1990
你真的很愛把完全兩回事的東西拿來混淆視聽
10/11 18:12
319F
→
jackliao1990
你被檢舉時 版主會預設你無罪 但不能阻止別人檢舉你
10/11 18:16
320F
→
jackliao1990
如果你真的違規 版主還是要罰
10/11 18:16
321F
→
jackliao1990
沒有同意轉載的證據 版主當然去問原作 那是原作權益
10/11 18:41
322F
→
jackliao1990
一句推文水球再複製貼上就完成的事 騷擾不是理由
10/11 18:43
323F
→
Reewalker
http://tinyurl.com/y4coe7ny
罪刑法定原則,民主法治國
11/07 05:54
324F
→
Reewalker
家的真正內涵,對構成要件需嚴格解釋。恣意擴張解釋法
11/07 05:54
325F
→
Reewalker
規或腦補,倒比較接近威權時代或是文革搞批鬥。
11/07 05:55
326F
→
Reewalker
另外FB一堆全文轉錄不去管,來這邊卻禁止一樣的事,當
11/07 05:55
327F
→
Reewalker
然會引起打壓言論的懷疑。
11/07 05:56
328F
噓
jackliao1990
不要以為你不舉證 你就沒事了
11/07 10:40
329F
→
jackliao1990
你不舉證 版主也可以詢問原作是否同意
11/07 10:41
330F
→
jackliao1990
調查仍然能進行 並不衝突
11/07 10:42
331F
→
jackliao1990
若原作不同意 你就是違法
11/07 10:42
332F
→
jackliao1990
所以你不舉證等於放棄為自己辯護 等著被罰而已
11/07 10:43
333F
→
jackliao1990
罪刑法定只能保護你到調查結束而已
11/07 10:44
334F
→
jackliao1990
臉書未經同意轉到ptt 仍然違反本板板規
11/07 10:45
335F
推
jackliao1990
覺得板主沒在管就去跟小組長反應
11/07 11:39
336F
噓
jackliao1990
別人超速沒被抓不代表超速合法
11/07 12:25
337F
→
Reewalker
說穿了就是你想搞一言堂阻止多元史觀進入,別牽拖好嗎
11/08 22:14
338F
→
Reewalker
看看中國香港現在還在打壓人民言論自由,令人痛心
11/08 22:15
339F
→
Reewalker
基於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之其他正當目的輔以第65條利用
11/08 22:15
340F
→
Reewalker
之目的、性質與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
11/08 22:15
341F
→
Reewalker
響等標準判斷,在學術版引用歷史文章討論根本不構成侵
11/08 22:15
342F
→
Reewalker
害。別學紅衛兵腦補法條。
11/08 22:16
343F
→
Reewalker
無法條規定就無處罰,罪刑法定原則下也不能肆意類推比
11/08 22:16
344F
→
Reewalker
附或腦補擴張處罰規定,找不到法院判決也應該多去瞭解
11/08 22:16
345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別把這裡當中國。
11/08 22:16
346F
→
Reewalker
回到版規,建議轉錄文章需由原作者檢舉,避免有心人士
11/08 22:16
347F
→
Reewalker
把版主當工具,藉此阻止不同價值觀進入學術版。
11/08 22:17
348F
噓
jackliao1990
52和65條適用的是"節錄" 轉錄幾乎是原文百分百照抄
11/09 08:01
349F
→
jackliao1990
不合65條基準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之比例
11/09 08:03
350F
→
jackliao1990
你寫過論文會不知道學術文章百分百照抄別人違法??
11/09 08:04
351F
噓
jackliao1990
說穿了你就是想趁原作不注意侵害原作心血 令人痛心
11/09 08:06
352F
噓
jackliao1990
你有沒有違反板規11的調查不難 板主問原作就知道了
11/09 08:10
353F
→
jackliao1990
原作不同意轉載 你還是要接受制裁 罪刑法定救不了你
11/09 08:11
354F
→
jackliao1990
罪刑法定只到調查結束 該來的處罰還是會到 時間問題
11/09 08:13
355F
→
jackliao1990
建議不限制檢舉資格 檢舉後由板主詢問原作是否同意
11/09 08:15
356F
→
jackliao1990
轉載 以防有人趁原作不知情無法檢舉來侵害著作權
11/09 08:18
357F
噓
jackliao1990
如果有尊重原作著作權 你要轉怎樣的史觀文章都可
11/09 08:22
358F
→
Reewalker
專制國家的人才整天在那刑刑刑罰罰罰。香港:不要違法
11/10 18:18
359F
→
Reewalker
就不用送中啦。港警:不要蒙面還是可以遊行啊。
11/10 18:19
360F
→
Reewalker
他人研究成果拿來發表論文獲取學位或學術地位,與將閒
11/10 18:19
361F
→
Reewalker
聊或歷史文章完全保留他人名義下轉貼歷史板做合理使用
11/10 18:19
362F
→
Reewalker
根本是兩回事,利用性質與目的甚至利用結果天差地遠,
11/10 18:20
363F
→
Reewalker
有點程度的人都能判斷,你只是為反對而反對。
11/10 18:20
364F
→
Reewalker
還有,罪刑法定保護的是全體國民,包括你。
11/10 18:20
365F
→
Reewalker
拿得出法院判決大家服氣,不想再回應紅衛兵式的腦補法
11/10 18:20
366F
→
Reewalker
規。
11/10 18:20
367F
→
Reewalker
建議板規學習其他熱門版之板主及小組長,限定只能由原
11/10 18:21
368F
→
Reewalker
文作者檢舉,這樣板主就不至成為某些人利用來打壓言論
11/10 18:21
369F
→
Reewalker
或意識形態的工具。
11/10 18:21
370F
→
jackliao1990
轉錄文章是把原文一字不動拿來己用 利用的內容在整
11/10 18:56
371F
→
jackliao1990
個著作之比例=100% 完全沒對原文做任何改製
11/10 18:58
372F
→
jackliao1990
絕對超過65條的判斷基準三的可利用的合理範圍
11/10 18:59
373F
→
jackliao1990
就跟引用別人文章一樣只能引用少部分而不是全都轉錄
11/10 19:00
374F
→
jackliao1990
而且還要跟寫論文一樣"換句話說" 增加自己原創部分
11/10 19:01
375F
→
jackliao1990
你把別人文章全部轉過來 完全沒改動 那叫抄襲
11/10 19:03
376F
→
jackliao1990
合理使用有它的合理範圍 不能為了私利茲意腦補擴充
11/10 19:09
377F
→
jackliao1990
建議由板主私訊問原作是否同意轉載即可 省力而且原
11/10 19:12
378F
→
jackliao1990
作一回答就真相大白 若轉文者沒取得同意 原作還會感
11/10 19:13
379F
→
jackliao1990
謝板主抓到有人想趁原作不注意偷雞摸狗侵害著作權
11/10 19:14
380F
推
vandervaal
讓我為Reewalker的行為做個總結:想要引戰沒辦法寫文
11/13 23:07
381F
→
vandervaal
而是轉別人的文章,不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拿言論自由
11/13 23:07
382F
→
vandervaal
或是不能限制其他意識形態之類的來當擋箭牌,面對質問
11/13 23:08
383F
→
vandervaal
卻拿其他事顧左右而言他
11/13 23:08
384F
→
jackliao1990
他也知道無形的學術地位是營利 轉別人文章獲得更高
11/14 21:32
385F
→
jackliao1990
的網路聲量和名聲也是得到好處啊
11/14 21:33
386F
→
jackliao1990
如果上PTT熱門甚至引起記者來抄會牽扯更多利益
11/14 21:34
387F
→
jackliao1990
如果讓原文的點閱數或推文數下滑就是傷害原作利益
11/14 21:36
388F
→
jackliao1990
如果原作想把文章放到收費平台營利 轉文就構成傷害
11/14 21:40
389F
→
jackliao1990
網路聲量或網路名人地位被轉文仔拿走 誰還想寫優文?
11/14 21:42
390F
→
jackliao1990
大學生去影印原文書都知道不能印超過原文內容一半
11/14 21:47
391F
→
jackliao1990
65條第三款在實務上 如果你引用的是原文的精華部份
11/14 21:49
392F
→
jackliao1990
即使你引用的比例沒超過原文一半也是違法
11/14 21:49
393F
噓
Reewalker
太陽花時王炳忠也是信誓旦旦說人家有罪,結果法院判決
12/01 20:10
394F
→
Reewalker
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解釋法條要看保護法益好嗎.....
12/01 20:10
395F
→
Reewalker
楊威利:何謂民主主義呢?複數的政黨、複數的報紙、複
12/01 20:10
396F
→
Reewalker
數的宗教、複數的價值觀。
12/01 20:11
397F
→
Reewalker
威權時代的既得利益者不也認為那些民主鬥士只是想來引
12/01 20:11
398F
→
Reewalker
戰鬧事?
12/01 20:11
399F
→
jackliao1990
引用法條也要看看立法者的本意
12/02 01:12
400F
→
jackliao1990
合理使用原本是要"有限度"的情況下"部分"開放引用
12/02 01:16
401F
→
jackliao1990
但是數年來總是有像樓上的人無限上綱越線利用原著
12/02 01:18
402F
→
jackliao1990
被創作者抗議合理使用已成惡法 逼政府暫緩實施過
12/02 01:21
403F
→
jackliao1990
憲法第23條有說: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
12/02 01:32
404F
→
jackliao1990
去好好了解"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 OK?
12/02 01:33
405F
→
jackliao1990
引用原著是要以"有限度"和"不傷害原作權益"為前提
12/02 01:34
406F
→
jackliao1990
為了你的言論自由 你就可以殺人放火啊? 神邏輯
12/02 01:36
407F
→
jackliao1990
如何使用原文是"原作的"自由 不是你的自由
12/02 08:04
408F
→
jackliao1990
原文是"原作的"言論 不是你的
12/02 08:05
409F
→
vandervaal
只會扯法條加上顧左右而言他
12/04 11:39
410F
→
vandervaal
這種說話方式跟韓國瑜沒什麼兩樣
12/04 11:39
411F
→
vandervaal
自己要用不合板規的方式轉文
12/04 11:41
412F
→
vandervaal
被檢舉之後才說我們卡你的言論自由
12/04 11:42
413F
→
jackliao1990
原文又不是你寫的還喊"你的言論自由" 臉皮真厚
12/04 21:22
414F
→
jackliao1990
原文要在哪裡發表是原作者的言論自由 不是轉文仔的
12/04 21:23
415F
→
jackliao1990
想利用原文就要取得作者同意 一句話就能問又不麻煩
12/04 21:25
416F
→
jackliao1990
你就像在網上PO盜版電影被警察下架後高喊文字獄的人
12/04 21:26
417F
→
jackliao1990
高喊"我沒有營利!我有註明導演!警察侵害言論自由!"
12/04 21:30
418F
→
jackliao1990
警察不會同情你 只會想笑而已啦
12/04 21:31
419F
噓
Reewalker
#1TXFHtud
(TW-history)與
#1TYCCk3o (historia)
兩篇文章
12/07 20:22
420F
→
Reewalker
本板是否有人打壓特定意識形態,大家有眼看
12/07 20:22
421F
→
Reewalker
打壓他人的一方意識型態還比較接近韓國瑜...
12/07 20:23
422F
→
Reewalker
罪刑法定原則下,構成要件本來就要嚴格解釋,需要明確
12/07 20:23
423F
→
Reewalker
的條文(輔以法院的判決)
12/07 20:24
424F
→
Reewalker
轉錄歷史閒聊文章在保護法益的角度時事文章雷同,對著
12/07 20:24
425F
→
Reewalker
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上可謂正常目的使用。想反駁請拿
12/07 20:24
426F
→
Reewalker
出法院判決。
12/07 20:25
427F
→
Reewalker
法院都認定無罪,王炳忠還在那亂喊,不是很可笑??
12/07 20:25
428F
→
jackliao1990
本版的文章大都不是時事 一堆當事人死上百年了
12/08 00:07
429F
→
jackliao1990
所以依據著作權法61條 非時事文章需作者同意轉錄
12/08 00:09
430F
→
jackliao1990
而且61條開放轉載的只有客觀事實的報導
12/08 00:11
431F
→
jackliao1990
時事文章中 作者用心力做出的分析與評論依然受保護
12/08 00:12
432F
→
jackliao1990
本版對於歷史事實很多都參雜作者觀點與分析
12/08 00:13
433F
→
jackliao1990
大多數文章內容都非單純閒聊 而是作者花心力收集史
12/08 00:14
434F
→
jackliao1990
料並研究的成果 未經同意轉載是違法且對原創不尊重
12/08 00:17
435F
→
jackliao1990
不管什麼目的 如何運用原文由作者決定而非轉錄仔
12/08 00:20
436F
→
jackliao1990
判斷轉文是否違法不難 作者不同意轉文即為非法
12/08 00:22
437F
推
jackliao1990
問作者就知真相 判定程序並不複雜反而簡單明確
12/08 00:30
438F
噓
Reewalker
亂腦補一通,法條不是這麼解釋的!根本就實務判決,恕
12/08 08:56
439F
→
Reewalker
一看就知道找不到實務判決。法律的基本原則多去讀一讀
12/08 08:58
440F
→
Reewalker
恕懶得回應王炳忠式的腦補。
12/08 08:58
441F
→
jackliao1990
太陽花的例子屬於集會自由的判定 跟著作權無關
12/08 15:05
442F
→
jackliao1990
一看就知道你又再XX比雞腿 連例子都不會找XD
12/08 15:07
443F
推
jackliao1990
著作權的實務判決爭議多半在引用比例是否過多
12/08 15:11
444F
→
jackliao1990
但是轉錄是把原文一字不漏複製過來 引用比例=100%
12/08 15:13
445F
→
jackliao1990
所以根本沒有爭議 引用比例過多 完全無法辯護
12/08 15:14
446F
→
jackliao1990
大學生以學習為目的影印原文書都知道印全本會被關
12/08 15:16
447F
→
jackliao1990
Ytuber作影片都懂得剪輯精華並改製 以防被片商告
12/08 15:18
448F
→
jackliao1990
轉錄沒有更動原文一個字 引用比例百分百超過限制
12/08 15:23
449F
→
jackliao1990
沒取得作者同意絕對是違規的
12/08 15:23
450F
推
vandervaal
我可沒檢舉過你直接引用新聞連結到文章,別扯意識形態
12/08 18:46
451F
→
vandervaal
打錯字,是“直接引用新聞連結的文章”
12/08 18:49
452F
→
jackliao1990
你09/22 22:26和22:27的推文顯示你明明知道如果作者
12/08 18:59
453F
→
jackliao1990
說不准轉 不管什麼性質或目的的文章都不能轉錄
12/08 19:00
454F
→
jackliao1990
你明明有看到法條有說作者意願比文章性質和目的重要
12/08 19:00
455F
→
jackliao1990
搞清楚 即使你目的是幫作者宣傳 未經同意仍然違規
12/08 19:02
456F
→
jackliao1990
作者可以選擇自己轉 不讓轉錄獲得的利益讓給別人
12/08 19:04
457F
→
jackliao1990
讓誰宣傳也是作者自由 通常作者選宣傳商會考慮宣傳
12/08 19:06
458F
→
jackliao1990
者的名聲和手法 如果宣傳者手法拙烈會反傷作者自己
12/08 19:07
459F
→
jackliao1990
如果你未經同意轉文反讓作者被噓被酸 你就害到作者
12/08 19:10
460F
→
jackliao1990
人家本來不用受這種罪(雖然噓和酸是言論自由)
12/08 19:11
461F
→
jackliao1990
你轉錄被噓都崩潰不已了 確定作者不會不爽?
12/08 19:36
462F
噓
Reewalker
作者有意見可以請板主處理,這也是板規建議方向。
12/08 20:50
463F
→
jackliao1990
作者有沒有意見要問作者 你不是作者不能代作者回答
12/08 20:56
464F
→
jackliao1990
你不是作者 憑什麼認定作者一定同意轉錄?
12/08 20:57
465F
→
jackliao1990
文章不是你寫的 輪不到你決定怎麼運用文章
12/08 20:57
466F
→
jackliao1990
反正有爭議板主就去問作者 本來就是以作者意願為準
12/08 20:58
467F
→
jackliao1990
作者沒反應可能是沒注意到文章被偷雞摸狗仔轉錄了
12/08 20:59
468F
噓
Reewalker
中國香港:你蒙面就是違法!去看看香港法院如何回應。
12/08 21:00
469F
→
jackliao1990
如果板主問作者 作者才知道文章被偷抄 正好逮個正著
12/08 21:01
470F
→
Reewalker
在你這中國香港式解釋下,轉錄文章除了時事外全部違法
12/08 21:01
471F
→
Reewalker
,完全限縮人民依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之其他正當目的做
12/08 21:01
472F
→
jackliao1990
取得作者同意就合法啊
12/08 21:01
473F
→
Reewalker
正當使用的空間,相當腦補(也沒人授權給你),且有違
12/08 21:01
474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的基本原則與精神。
12/08 21:02
475F
→
Reewalker
在法釋義上,其他正當目的是有利於行為人之行為,解釋
12/08 21:02
476F
→
Reewalker
上得為寬鬆。你想要推翻認定不是,這種不利人民的法解
12/08 21:02
477F
→
jackliao1990
正當使用是有限度且要不傷害作者的
12/08 21:02
478F
→
Reewalker
釋,請拿出明確法條與實務判決。所以才建議多去看法律
12/08 21:02
479F
→
Reewalker
的基本原則與實務案決,別跟王炳忠一樣亂腦補!
12/08 21:02
480F
→
jackliao1990
憑你歪理 沒營利就是免死金牌 學生說學習用就能全印
12/08 21:04
481F
→
jackliao1990
原文書 說交流用就能散播盜版電影
12/08 21:05
482F
→
jackliao1990
沒節制將全文全部轉錄不是合理使用
12/08 21:05
483F
→
jackliao1990
無限曲解合理使用傷害的是國家的創新能量
12/08 21:07
484F
→
jackliao1990
這樣大家都只想寫廢文了 誰還想認真寫文
12/08 21:08
485F
→
jackliao1990
一句話詢問就能取得使用權利 限制明明就沒很大
12/08 21:11
486F
噓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的原則與精神被你認定歪理?
12/08 21:11
487F
→
Reewalker
隨便舉幾個誇張的例子,論證性薄弱。
12/08 21:12
488F
→
jackliao1990
轉錄是否違規的判定根本不是啥難辦的世紀大案子
12/08 21:13
489F
→
Reewalker
簡單講你就是找不到實務判決,法院沒說卻硬要說違法,
12/08 21:14
490F
→
jackliao1990
問作者意願就知道了
12/08 21:14
491F
→
Reewalker
相當王炳忠,請別鬧笑話。
12/08 21:14
492F
→
jackliao1990
簡單講這根本不是你的言論 更別說你的言論自由
12/08 21:14
493F
→
jackliao1990
那是作者的言論 要聲索權益的是作者 輪不到你
12/08 21:15
494F
→
Reewalker
資訊流通與交流本來就是言論自由的內涵,請多去充實。
12/08 21:15
495F
→
jackliao1990
說的好像文章是你寫的你有處置權一樣 臉皮真厚
12/08 21:16
496F
→
Reewalker
所以中國為何要阻止資訊流通與自由散布?還不明白?
12/08 21:16
497F
→
jackliao1990
作者要在哪裡發表是他的言論自由 不是你的
12/08 21:16
498F
→
jackliao1990
你散步的也不是只有資訊 還有屬作者心血的分析
12/08 21:18
499F
→
jackliao1990
你散布的也不是只有資訊 還有屬作者心血的分析
12/08 21:18
500F
→
jackliao1990
為了自己私利要大家為你開特權侵害別人 真像對岸
12/08 21:19
501F
噓
Reewalker
找不到實務開始亂凹,懶得理。
12/08 21:20
502F
→
jackliao1990
你找一個跟著作權無關的例子 我何必回應
12/08 21:21
503F
→
jackliao1990
說交流用就不違法? 成大MP3事件去研究一下
12/08 21:22
504F
→
jackliao1990
古阿莫為何被片商提告也是例子
12/08 21:23
505F
→
jackliao1990
就算要散布資訊 也沒有人敢全文全部散布
12/08 21:26
506F
→
jackliao1990
萬一你散布的內容人家日後要發表在收費平台
12/08 21:27
507F
→
jackliao1990
你洩漏人家都看光光了 作者還賣賺什麼
12/08 21:27
508F
→
jackliao1990
你到處散布給大眾看光光 作者還賺什麼
12/08 21:29
509F
噓
Reewalker
拿已上市的出版作品跟電影跟歷史文章比?亂比附!
12/08 21:32
510F
→
Reewalker
作者有註明以後要出版的作品本來就不會去轉錄,這在之
12/08 21:33
511F
→
Reewalker
前板規建議也有提。
12/08 21:33
512F
→
jackliao1990
作者要不要出版要問作者 不是你亂猜可以決定
12/08 21:34
513F
→
Reewalker
至於沒有要出版的歷史閒聊作品,既然找不到實務論證你
12/08 21:34
514F
→
jackliao1990
作者要怎麼用文章去問作者 作者一回答即知 簡單明確
12/08 21:35
515F
→
Reewalker
的論點,那就請別腦補。
12/08 21:35
516F
→
jackliao1990
歷史研究者如馬雅人如果日後要發表 你亂轉就GG了
12/08 21:36
517F
→
jackliao1990
很多碩博生會把自己的研究材料放在網上 這很常見
12/08 21:37
518F
→
jackliao1990
作者要怎麼運用要問作者 憑轉文仔亂猜會傷害作者
12/08 21:37
519F
→
jackliao1990
人家沒註明不代表默認 註明只是減少爭議
12/08 21:39
520F
→
jackliao1990
你沒法論證你會讀心術 請證明你有詢問過作者意願
12/08 21:40
521F
→
jackliao1990
你沒資格代作者回答
12/08 21:41
522F
噓
Reewalker
如果日後?一堆假設腦補不能用在法釋義,請拿出實務論證
12/08 21:41
523F
→
Reewalker
中國香港:禁蒙面是為了保護大家的權益,不要蒙面就沒
12/08 21:42
524F
→
Reewalker
事了,簡單明確。如果日後傷害他人怎麼辦?
12/08 21:42
525F
→
jackliao1990
所以要去問作者啊 怎麼可以讓轉錄仔腦補作者心態
12/08 21:43
526F
→
jackliao1990
請拿出證據證明你會讀心術 不然就是你亂腦補
12/08 21:44
527F
→
jackliao1990
你猜錯作者心態就會傷害作者
12/08 21:45
528F
噓
Reewalker
恣意腦補法條過度限縮人民行為又拿不出實務依據,這種
12/08 21:48
529F
→
jackliao1990
你不真的去問作者 作者的意願就有各種可能性
12/08 21:48
530F
→
Reewalker
行為跟中國有何差別?懶得理
12/08 21:48
531F
→
jackliao1990
你拿不出證據證明你會讀心術 茲意腦補作者心態
12/08 21:49
532F
→
jackliao1990
讓作者"被自願" 行為更像中國
12/08 21:50
533F
噓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罪刑法定原則,請拿出實務論證你的依據
12/08 21:51
534F
→
jackliao1990
"新疆人沒明確抱怨就是認同在教育營" 跟對岸一樣
12/08 21:51
535F
→
jackliao1990
請拿出跟著作權有關的案例 別舉些無關的例子
12/08 21:52
536F
→
Reewalker
任意腦補法律限縮人民依其他正當目的使用的空間?沒實
12/08 21:53
537F
→
jackliao1990
"藏人沒註明反對就是認同中共" 你相信啊?
12/08 21:53
538F
→
Reewalker
務做依據(看你也找不到)懶得理
12/08 21:53
539F
→
jackliao1990
之前瑞昱有員工拿公司內部教材學習用也是被告
12/08 21:54
540F
→
jackliao1990
那教材沒有拿來賣錢營利 法官還是判公司勝訴
12/08 21:55
541F
→
jackliao1990
正當使用是要有限度的 不是無節制全文抄襲
12/08 21:56
542F
→
jackliao1990
政府開放合理使用不是讓你當免死金牌 全文抄襲
12/08 22:01
543F
噓
Reewalker
例子天差地遠,有限度也是法院認定,不是你。請去找符
12/08 22:01
544F
→
Reewalker
合的實務。
12/08 22:01
545F
→
Reewalker
完全保留作者名義跟全文抄襲根本兩回事....
12/08 22:02
546F
→
jackliao1990
因為你把全文一字不漏抄下來了啊 完全沒有改動
12/08 22:03
547F
→
jackliao1990
你引用的比例是100% 律師無法幫你辯護
12/08 22:03
548F
→
jackliao1990
律師可以幫你辯護的是引用沒超過一半 全文轉錄=GG
12/08 22:04
549F
→
Reewalker
全文引用還比較恰當,又不是遮引了原作者
12/08 22:04
550F
→
Reewalker
這點都搞不清楚難怪會亂腦補法條
12/08 22:04
551F
→
jackliao1990
盜版影片也都註明導演編劇啊 還是違法
12/08 22:05
552F
→
jackliao1990
盜版漫畫網站也都保有漫畫家名字
12/08 22:05
553F
→
Reewalker
所以找到實務了?別拿已出版作品亂論證
12/08 22:07
554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是在著作完成當下即受保護 著作權法開頭有寫
12/08 22:09
555F
→
jackliao1990
並不是要出版才受保護 你連這常識都沒有
12/08 22:09
556F
→
jackliao1990
你去看歐美日的著作權法也是一樣
12/08 22:10
557F
噓
Reewalker
但法條還是規定可做其他正常目的使用,看來你是找不到
12/08 22:12
558F
→
Reewalker
實務了。
12/08 22:13
559F
→
jackliao1990
不論你目的多正當 全抄還是違規
12/08 22:13
560F
→
jackliao1990
政府開放正常使用是有限度的 請勿無視這點任意腦補
12/08 22:14
561F
→
jackliao1990
法院實務判決一堆引用全文精華也判有罪
12/08 22:15
562F
→
jackliao1990
並不是引用比沒過半就沒事了
12/08 22:15
563F
→
jackliao1990
有些歌只採用副歌旋律就有罪了
12/08 22:17
564F
→
jackliao1990
你沒有賺錢頂多不用賠作者錢 但你亂轉的文還是要刪
12/08 22:24
565F
→
jackliao1990
不用賠錢但可能附帶對作者道歉
12/08 22:28
566F
噓
Reewalker
結論:某J找不到歷史閒聊文章的實務,只能拿出版品跟腦
12/08 22:29
567F
→
Reewalker
補亂凹
12/08 22:29
568F
→
jackliao1990
結論:樓上找不到著作權相關實務 只能拿不相干的集會
12/08 22:30
569F
→
jackliao1990
自由判例亂凹 硬扯跟板規的關係
12/08 22:30
570F
→
jackliao1990
結論2:文章不是轉錄仔寫的 怎麼運用文章本來就輪不
12/08 22:32
571F
→
jackliao1990
到轉錄仔決定 某人不是作者卻亂腦補作者心態
12/08 22:32
572F
→
jackliao1990
而且還拿不出自己會讀心術的證據
12/08 22:33
573F
→
jackliao1990
3.其實只要去問作者意願就不用亂猜作者心態
12/08 22:35
574F
→
jackliao1990
問了就可以不用亂猜取得使用權利 但某人連這都不做
12/08 22:36
575F
噓
Reewalker
重點是罪刑法定,在作不利行為人之法條解釋時需有明確
12/08 22:38
576F
→
jackliao1990
問一下取得同意就不會被限縮使用 但某人連這都不做
12/08 22:38
577F
→
Reewalker
法條與論證,不可過度腦補。
12/08 22:38
578F
→
Reewalker
你在限縮其他正當目的解釋時過度腦補,也找不符合的實
12/08 22:39
579F
→
jackliao1990
重點是作者意願 著作權法寫得很清楚
12/08 22:39
580F
→
Reewalker
實務判決支持論證。只是腦補一堆不相干的東西...
12/08 22:39
581F
→
jackliao1990
別人的文章是別人的財產不是你的
12/08 22:40
582F
→
Reewalker
http://tinyurl.com/yx7m8owo
罪刑法定原則
12/08 22:40
583F
→
jackliao1990
不是你的東西就別腦補一堆不相干的法條
12/08 22:41
584F
→
jackliao1990
除非你有改動原文 不然根本沒有爭議 你就是違規
12/08 22:41
585F
→
jackliao1990
罪刑法定原則保護的是有改動原文的人
12/08 22:42
586F
→
jackliao1990
你把全文都抄去了 罪刑法定無法從寬解釋
12/08 22:42
587F
→
jackliao1990
古阿莫至少還有重製影片 所以案子還有爭議
12/08 22:43
588F
→
jackliao1990
你沒有把原文轉成自己東西敘述 誰都無法救你
12/08 22:44
589F
→
jackliao1990
人家是介於有改動和沒改之間 你是完全沒改
12/08 22:46
590F
噓
Reewalker
罪刑法定原則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有人不分青紅皂白說人違
12/08 22:47
591F
→
Reewalker
規,例如王炳忠
12/08 22:47
592F
→
jackliao1990
問題是你根本沒改動原文 這就無法護航了
12/08 22:48
593F
→
jackliao1990
你如果沒有100%引用 那還不能百分百認定你有罪
12/08 22:50
594F
→
jackliao1990
你沒更動原文半個字 罪刑法定無法幫到你
12/08 22:50
595F
推
jackliao1990
作者說同不同意就能判定是否違法 不是啥世紀大案子
12/08 22:55
596F
→
jackliao1990
說白了 轉錄文章的爭議就看作者意願 一翻兩瞪眼
12/08 22:56
597F
→
jackliao1990
可以爭議的點很少
12/08 22:56
598F
噓
Reewalker
雷同時事文章,為其他正當目的使用。想一翻兩瞪眼請找
12/08 23:01
599F
→
Reewalker
出實務莫再腦補
12/08 23:02
600F
→
jackliao1990
想任意使用別人文章請證明你會讀心術
12/08 23:03
601F
→
jackliao1990
不然就要去問作者意願別亂腦補別人心態
12/08 23:03
602F
→
jackliao1990
畢竟你的目的正不正當跟作者意願有關
12/08 23:04
603F
→
jackliao1990
作者如果不認為他的文章是閒聊廢文 你就代誌大條了
12/08 23:05
604F
→
jackliao1990
你的使用如果影響到作者對文章的運用規畫就不正當
12/08 23:06
605F
→
jackliao1990
不然憑你神邏輯 大家都拿"研究用"當正當理由好了
12/08 23:12
606F
推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12/08 23:59
607F
→
jackliao1990
所以請不要跳針著作是否已出版 那不是重點
12/09 00:00
608F
→
jackliao1990
你不是法官 你沒資格認定目的是否正當
12/09 01:14
609F
噓
Reewalker
更動原文云云標的比較像論文一類的標準,這裡情況比較
12/09 07:05
610F
→
Reewalker
接近引用連結。雖說你大概是找不到符合的實務了
12/09 07:06
611F
→
jackliao1990
轉錄時除了連結還是有把全文抄過來啊
12/09 07:45
612F
→
jackliao1990
然而作者可以選擇不分享點閱率給你 那是作者自由
12/09 07:47
613F
→
jackliao1990
你提的八卦板的板規其實也只看作者意願
12/09 07:49
614F
推
jackliao1990
只要作者告訴八卦板主他禁轉
12/09 07:51
615F
→
jackliao1990
管你目的正不正當 是否為閒聊
12/09 07:52
616F
→
jackliao1990
八卦板主都得幫忙刪文
12/09 07:53
617F
→
jackliao1990
你要就只提供原文連結 其他內容都自己寫
12/09 07:57
618F
→
jackliao1990
我提的瑞昱和成大mp3等都是實例啊
12/09 08:11
619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引用都有"在合理範圍內"這前提 ok?
12/09 08:54
620F
推
vandervaal
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
12/09 09:09
621F
→
vandervaal
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註一),得
12/09 09:09
622F
→
vandervaal
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
12/09 09:09
623F
→
vandervaal
先用這條回你
12/09 09:10
624F
噓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家有其基本原則跟精神,想用專制思想威權解
12/09 20:27
625F
→
Reewalker
釋法令,比較適合移民中國等國家。
12/09 20:28
626F
→
Reewalker
講那麼多你也找不到符合實務支持自己的論證,只會魚目
12/09 20:30
627F
→
Reewalker
混珠亂凹難以支持論證。板規方向仍維持原建議。
12/09 20:31
628F
推
vandervaal
你還是在隨便扣別人獨裁的帽子而已,跟你說理你用法律
12/10 00:09
629F
→
vandervaal
來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很難嗎?今後只要看到你轉文不
12/10 00:09
630F
→
vandervaal
是直接轉或是看不出有結果原發文者同意我會直接檢舉
12/10 00:09
631F
→
vandervaal
就算被你牽著鼻子走來討論法律,有些東西就不一定有判
12/10 00:31
632F
→
vandervaal
例你硬要別人找,就像芭樂沒有人做過基改你硬要標非基
12/10 00:31
633F
→
vandervaal
改芭樂一樣莫名其妙
12/10 00:32
634F
→
jackliao1990
我找的成大MP3公司教材都是例子啊 這些都證明只引用
12/10 00:33
635F
→
jackliao1990
原文精華部分仍然可能有罪 倒是你搞了半天仍找不到
12/10 00:34
636F
→
jackliao1990
全文引用沒改半個字最後無罪的判例以論證你的歪理
12/10 00:36
637F
→
jackliao1990
真心想為作者宣傳的人 會事先跟作者談好引用比例
12/10 00:39
638F
→
jackliao1990
以及宣傳手法 讓作者不受傷的同時也讓宣傳者拿好處
12/10 00:42
639F
→
jackliao1990
而不是自己當作者和法官 亂腦補作者意圖不去問作者
12/10 00:47
640F
→
jackliao1990
你的目的會不會傷害作者要跟作者討論才知道
12/10 00:48
641F
→
jackliao1990
很多作者雖然沒營利 但是他的著作其實很有潛在價值
12/10 00:53
642F
→
jackliao1990
即使你的意圖正當 你的宣傳手法不對仍會傷害到作者
12/10 00:56
643F
→
jackliao1990
你認為你沒傷到作者是你以為 作者不見得這樣想
12/10 01:01
644F
噓
Reewalker
無法益侵害的是被硬說違法,共產黨嗎
12/10 07:15
645F
→
Reewalker
你所預設的事情,轉錄時事文章也會發生。但在保護法益
12/10 07:18
646F
→
Reewalker
解釋上,時事文章與歷史閒聊文章雷同。前者若是正當使
12/10 07:18
647F
→
Reewalker
用,後者亦然。
12/10 07:18
648F
→
Reewalker
你既然一直找不到歷史閒聊文章的實務(包括文號與內容
12/10 07:19
649F
→
Reewalker
),也不能找其他法益情形不同的例子腦補。
12/10 07:19
650F
推
jackliao1990
就是因為每個案子情況不同所以你不能亂腦補
12/10 08:07
651F
→
jackliao1990
你不能預設每個案子都處在相同的無侵權情境
12/10 08:07
652F
→
jackliao1990
各個作者的意圖和利益,運用著作方式都不同
12/10 08:07
653F
→
jackliao1990
有沒有侵害要跟作者對質 還要請法官評估
12/10 08:08
654F
→
jackliao1990
不能都不問就自己當法官和作者 你無權代作者回答
12/10 08:08
655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61條開放引用的是新聞事實而非記者分析
12/10 08:09
656F
→
jackliao1990
原意是為了讓資訊流通 至於記者對新聞事件的評論
12/10 08:09
657F
→
jackliao1990
和分析都是記者的心血 這些還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12/10 08:09
658F
→
jackliao1990
所以八卦板可以轉發新聞但是不能轉發記者分析
12/10 08:10
659F
推
jackliao1990
https://i.imgur.com/kqC5kn3.png
12/10 08:41
660F
660F
推
vandervaal
R說人腦補,結果自己卻一直腦補別人的觀點是獨裁國家
12/10 10:19
661F
→
vandervaal
這根本雙重標準
12/10 10:19
662F
推
jackliao1990
https://tinyurl.com/sefsndt
12/10 11:26
663F
→
jackliao1990
https://i.imgur.com/bO6mTrh.png
12/10 11:26
664F
664F
→
jackliao1990
不是我腦補 智財局也這麼回答
12/10 11:27
665F
→
jackliao1990
http://ipr.taiwanmooc.org/370
12/10 12:32
666F
→
jackliao1990
上面的律師回答中 著作權法9條和61條是一起講的
12/10 12:32
667F
→
jackliao1990
可見時事文章和新聞一樣 只要有作者的評論分析
12/10 12:33
668F
→
jackliao1990
就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12/10 12:35
669F
→
jackliao1990
本版文章幾乎都參雜作者對史實的分析與觀點 當然也
12/10 12:36
670F
→
jackliao1990
受保護
12/10 12:36
671F
噓
Reewalker
你舉的例子也說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評論
12/10 21:15
672F
→
Reewalker
本得轉錄,除非特別有註明不得轉載
12/10 21:15
673F
→
Reewalker
不然你找的例子都跟歷史閒聊文章相去甚遠,最接近的還
12/10 21:15
674F
→
Reewalker
是時事文章。既然時事文章可以,那當然歷史文章也行。
12/10 21:15
675F
→
Reewalker
不然基於民主法治國罪刑法定原則,你要做不利行為人的
12/10 21:15
676F
→
Reewalker
解釋,請嚴謹舉證,拿出歷史閒聊文章的實務判決支持你
12/10 21:16
677F
→
Reewalker
的論證(而且還不是行政機關,要有案號與具體內容)。
12/10 21:16
678F
→
Reewalker
太陽花法院都說沒違法,王炳忠再喊有X用?
12/10 21:17
679F
→
jackliao1990
看清楚 著作權法61條的條文中也有"在合理範圍內"這
12/10 21:21
680F
→
jackliao1990
個但書 所以即使是時事文章 你要引用也只能是節錄
12/10 21:22
681F
→
jackliao1990
須有一定比例的改作 而且不能傷害到作者
12/10 21:23
682F
→
jackliao1990
如果時事文章沒受到保護 根本沒有人要投稿社論了
12/10 21:24
683F
→
jackliao1990
我連結中的智財局和律師對於著作權的判定都很專業
12/10 21:25
684F
→
jackliao1990
有人對個別案例有疑問 他們都會提供專業回答
12/10 21:27
685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的律師的判定絕對比你腦補有說服力
12/10 21:27
686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判定會隨著作者處境而不同 所以一定要問作者
12/10 21:35
687F
→
jackliao1990
要跟作者對質才能評估而不是自己預設沒侵害不了了之
12/10 21:37
688F
噓
Reewalker
你所言的使用方式都是腦補居多,跟上述連結無關。
12/10 21:41
689F
→
Reewalker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是受著作權保護
12/10 21:41
690F
→
Reewalker
,但仍可合理適用。
12/10 21:42
691F
→
Reewalker
著作權法第61條規定公開之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
12/10 21:42
692F
→
Reewalker
問題之論述本來就可公開轉錄,除非經註明不許轉載
12/10 21:45
693F
→
Reewalker
對歷史的評論解釋上亦然如此。給妳這麼久時間你也找不
12/10 21:46
694F
→
jackliao1990
你太陽花的情境也套用不到歷史版啊
12/10 21:46
695F
→
Reewalker
到歷史閒聊文章實務判決證明你的論點。
12/10 21:47
696F
→
jackliao1990
你的例子跟著作權的關係幾乎為0
12/10 21:47
697F
→
jackliao1990
新聞跟時事文章的相似度>>>>歷史文章
12/10 21:48
698F
→
jackliao1990
所以新聞的著作權法益也跟時事文章雷同
12/10 21:48
699F
噓
Reewalker
不需舉例,著作權法61條跟罪刑法定就很清楚
12/10 21:49
700F
→
jackliao1990
本版大部分年代上百年的歷史文章根本無關時事
12/10 21:49
701F
→
Reewalker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跟歷史文章的關
12/10 21:50
702F
→
Reewalker
聯,比起你所提MP3還瑞昱更接近。
12/10 21:51
703F
→
jackliao1990
Case by case 這個案例無罪不代表別的案例一定無罪
12/10 21:51
704F
→
jackliao1990
所以舉單一案例又不能證明所有案例一定皆是如此
12/10 21:52
705F
→
jackliao1990
所以每個案例都要跟作者討論才能得出結果 不能腦補
12/10 21:53
706F
噓
Reewalker
http://tinyurl.com/yx7m8owo
罪刑法定原則
12/10 21:53
707F
→
jackliao1990
最跟時事文章相關的就是新聞啊
12/10 21:54
708F
→
Reewalker
不利行為人的解釋如你所說的不能類推,但有利行為人的
12/10 21:54
709F
→
Reewalker
解釋不受此拘束。
12/10 21:54
710F
→
jackliao1990
你是在說你比智財局的律師還專業啊XDDDD
12/10 21:54
711F
→
Reewalker
智財局的律師也沒支持你的自行腦補出來的觀點啊
12/10 21:56
712F
→
jackliao1990
你的話會比待過智財局並在大學任教的律師可信?
12/10 21:56
713F
→
Reewalker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是受著作權保護
12/10 21:56
714F
→
jackliao1990
這邊時事文章開放給你引用仍然要在合理範圍內喔XDD
12/10 21:57
715F
→
Reewalker
沒錯,智財局的律師也是這麼說,但還是可以合理使用。
12/10 21:57
716F
→
jackliao1990
合理使用!=全文照抄完全沒有改作
12/10 21:58
717F
→
Reewalker
至於何為然要在合理範圍內,你提供的連結沒講,多為你
12/10 21:58
718F
→
Reewalker
自行腦補。
12/10 21:58
719F
→
jackliao1990
政府開放引用是以"不傷害作者"為前提 請別無視
12/10 21:58
720F
→
jackliao1990
為何要在合理範圍->因為不能無節制濫用原文啊
12/10 21:59
721F
→
Reewalker
著作權法61條則指明經註明不許轉載者即不可轉錄。
12/10 22:00
722F
→
jackliao1990
政府原意是要引用者和作者取得平衡點
12/10 22:00
723F
→
Reewalker
所以保護方式就是註明不許轉載者即不可轉錄
12/10 22:00
724F
→
Reewalker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跟歷史文章,你
12/10 22:01
725F
→
Reewalker
要腦補請拿出依據。
12/10 22:01
726F
→
jackliao1990
你要拿出未經授權可以轉錄非當代時事文章的例子啊
12/10 22:03
727F
→
Reewalker
http://tinyurl.com/yx7m8owo
罪刑法定原則
12/10 22:03
728F
→
jackliao1990
哪個案子中法官判定討論數千年前歷史事件文章可轉
12/10 22:04
729F
→
Reewalker
現在做出不利行為人解釋的人是你,請嚴謹解釋
12/10 22:04
730F
→
Reewalker
智財局的律師跟法院都遵守罪刑法定原則,因為這是民主
12/10 22:05
731F
→
Reewalker
法治國的基本原則跟精神。
12/10 22:05
732F
→
jackliao1990
把數千年前歷史事件當成時事 定義根本就錯誤了
12/10 22:05
733F
→
jackliao1990
你先去查國語辭典 時事的定義可以嗎???
12/10 22:06
734F
→
jackliao1990
哪國的字典中時事的定義包括非當代事件 我們再來談
12/10 22:07
735F
噓
Reewalker
看來你是找不到歷史閒聊文章的實務了,懶得理
12/10 22:08
736F
→
jackliao1990
哪個文章會把死上百年的人當時事人物啊XDDDDD
12/10 22:08
737F
→
jackliao1990
今天是你要說服我們改版規 是你有求於我們
12/10 22:09
738F
→
jackliao1990
我們又不是有求於你 何必理你的硬ㄠ呢
12/10 22:09
739F
→
jackliao1990
時事文章發新聞就OK了 不用改版規
12/10 22:10
740F
→
jackliao1990
時事新聞跟時事文章的法益相似多了
12/10 22:13
741F
→
jackliao1990
原來荊軻刺秦王是時事 我真的快笑死
12/10 22:16
742F
→
jackliao1990
沒註明禁轉又怎樣 任何人都可以跑去問作者是否禁轉
12/10 22:32
743F
→
jackliao1990
你引用時事文章也只能取你需要的部分 不是全部文章
12/10 22:34
744F
→
jackliao1990
61條的立法初衷是為了促進近期事件的討論
12/10 22:38
745F
→
jackliao1990
非當代議題的文章根本不在當時立法的討論範圍內 OK?
12/10 22:42
746F
→
Reewalker
你我都是本版使用者,大家權利都是一樣。不需你同意。
12/13 21:06
747F
→
Reewalker
MP3跟瑞昱的例子差這麼遠妳都能舉,現在哪來立場去批評
12/13 21:07
748F
→
Reewalker
時事文章?更何況歷史文章跟時事一樣也一堆有關政治、
12/13 21:08
749F
→
Reewalker
經濟或社會上的評論,甚至以古諷今。罪名法定都不懂還
12/13 21:08
750F
→
Reewalker
講啥立法目的??這麼久還找不到歷史文章的實務?
12/13 21:09
751F
→
Reewalker
自行腦補一段話還拉智財局律師背書,人家律師根本沒講
12/13 21:10
752F
→
Reewalker
過你腦補的話,這在法律解釋或是學術論證都不成立。
12/13 21:10
753F
→
Reewalker
不肯在法釋義上好好討論,只是為何否認而否認,無視民
12/13 21:10
754F
→
Reewalker
主法治國的原則,欲加之罪拼命亂凹。法院認定無違法當
12/13 21:10
755F
→
Reewalker
然找不到歷史文章的實務。
12/13 21:11
756F
→
jackliao1990
https://tinyurl.com/se96ckt
12/13 21:51
757F
→
jackliao1990
https://i.imgur.com/fIqYcrm.png
12/13 21:51
758F
758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官方說要從嚴解釋 樓上臉好腫喔XDDDD
12/13 21:51
759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10條有說除非其他條文有寫 不然著作保護法
12/13 21:53
760F
→
jackliao1990
益都相同 61條只有寫"時事""論述"而已
12/13 21:54
761F
→
jackliao1990
非關時事的歷史討論文當然不適用啊
12/13 21:55
762F
→
jackliao1990
套用你的神邏輯 你現在要把我們冠上侵害自由罪名
12/13 21:56
763F
→
jackliao1990
依照罪刑法定 請嚴謹證明 不然就不能阻止我們質疑你
12/13 21:57
764F
→
jackliao1990
非營利!=沒事,註明作者!=沒事,引用需節錄並改做
12/13 22:06
765F
→
jackliao1990
轉載!=幫作者等等 連結中智財局都有講
12/13 22:07
766F
→
Reewalker
基本上你只是轉網路的幾張圖,無出處來源,何況MP3跟瑞
12/14 09:10
767F
→
Reewalker
昱的差這麼遠的例子妳都能亂舉,辯不贏就搞些小手段,
12/14 09:11
768F
→
Reewalker
難以置信。退步言之,智財局見解不拘束法院,合法違法
12/14 09:11
769F
→
Reewalker
法院實務說了算,這也是可以請律師爭取的空間(不然請
12/14 09:11
770F
→
Reewalker
律師幹麻)。所以還是以法院見解為主(給妳很多時間了)
12/14 09:12
771F
→
Reewalker
另外上次截了智財局律師一小段話,後面自行腦補一大段
12/14 09:12
772F
→
Reewalker
就要律師為你腦補那些話背書,律師根本沒說過你腦補那
12/14 09:12
773F
→
Reewalker
些話,這在法釋義跟學術論證都是不允許的。
12/14 09:12
774F
→
Reewalker
大致上你還是有進步,但罪刑法定的內涵還是請去搞清楚
12/14 09:13
775F
→
Reewalker
若不想作法釋義的論證只想證明自己是對的,恕不奉陪!
12/14 09:13
776F
→
jackliao1990
我出處都有給啊 12/10 11/26 12/13 21:51 推文
12/14 09:31
777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清清楚楚寫了"嚴格"的"解釋" 你少裝瞎
12/14 09:32
778F
→
jackliao1990
法院判定是CASE BY CASE 這要看作者是否用著作營利
12/14 09:33
779F
→
jackliao1990
或是作者職業等因素 舉例又不能證明另一個case適用
12/14 09:34
780F
→
jackliao1990
所以我才說你事先一定要問作者 不能亂猜作者心態
12/14 09:35
781F
→
jackliao1990
12/10 11:26和12/13 21:51連結皆為智財局網站
12/14 09:41
782F
→
jackliao1990
https://reurl.cc/6ga9VO
連結的律師任職過智財局
12/14 09:43
783F
→
jackliao1990
我所有截圖的前個推文都有出處連結 截圖也有網址
12/14 09:44
784F
→
jackliao1990
9/22 22:56的律師履歷//ipr.taiwanmooc.org/abouts
12/14 09:50
785F
→
jackliao1990
我只給連結不用截圖畫重點 你一定又要裝瞎了
12/14 09:58
786F
推
vandervaal
整件事簡單來說就是R違反板規站不住腳,硬要扯法律幫
12/14 10:36
787F
→
vandervaal
自己開脫,另外不要隨便腦補我針對你檢舉
12/14 10:36
788F
推
jackliao1990
整件事情只要改變版主辦案詢問對象就解決了
12/14 10:42
789F
→
jackliao1990
只有問作者意願才能知道真相 而且問一句又不困難
12/14 10:45
790F
→
jackliao1990
作者說同意 被告就無罪 作者說禁轉就刪文並水桶
12/14 10:46
791F
→
jackliao1990
不管被告理由為何 沒取得作者同意本來就是錯的
12/14 10:48
792F
→
jackliao1990
法院實務中 你沒取得作者同意必定違法
12/14 10:49
793F
→
jackliao1990
律師的功用只是幫被告減輕賠償 不是不罰
12/14 10:50
794F
→
jackliao1990
而且私人著作在法律上!=公共財 他人無權決定使用法
12/14 10:57
795F
→
jackliao1990
文章不是轉錄仔寫的 轉錄仔無權決定怎麼運用文章
12/14 10:58
796F
→
Reewalker
12/10跟12/13第二個推文僅為截圖。12/10第一個推文智財
12/14 18:27
797F
→
Reewalker
局僅說明改作的可能產生衍生著作,請勿腦補。同日第三
12/14 18:27
798F
→
Reewalker
個推文出自磨課師智慧財產權諮詢平臺,非智財局。今日
12/14 18:27
799F
→
Reewalker
連結
https://reurl.cc/6ga9VO
出自成大軍訓室,曾任職是
12/14 18:28
800F
→
Reewalker
你自行腦補,就算曾任職也不能代表智財局。12/13第一個
12/14 18:28
801F
→
Reewalker
非智財局名義發表,律師私人見解無法定效力,可以找不
12/14 18:28
802F
→
Reewalker
同見解律師在法院爭執(所以才要你找實務判決)。罪刑
12/14 18:28
803F
→
jackliao1990
那位律師任職過智財局
12/14 18:29
804F
→
Reewalker
法定嚴格解釋的客體也是法條非私人見解。另據釋字137、
12/14 18:29
805F
→
Reewalker
216號,行政機關見解並不能拘束法院,結案。
12/14 18:29
806F
→
jackliao1990
成大軍訓室那連結有說來源是智財局網站
12/14 18:29
807F
→
jackliao1990
12/13 21:51 連結有兩個 截圖和出處都有
12/14 18:30
808F
→
jackliao1990
成大就是因為MP3事件所以學校特別注重智財教育
12/14 18:31
809F
→
jackliao1990
12/13的律師還有在國際智財機構任職並在大學任教
12/14 18:33
810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很清楚寫標準從嚴 一般性學術文散文不適用
12/14 18:35
811F
→
jackliao1990
磨課師的律師履歷我也貼了 智財局國際機構都待過
12/14 18:37
812F
→
jackliao1990
絕對比你的非專業私人見解可信
12/14 18:39
813F
→
jackliao1990
另外法律保留原則有寫進憲法23條 不能妨礙他人自由
12/14 18:44
814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解釋法條是在幫助法院進行判定 謝謝結案
12/14 18:50
815F
→
jackliao1990
實務上法官常請智財局人員到法庭說明 謝謝
12/14 19:02
816F
推
allgod
被水桶的使用者,文章應該不適合被轉錄回本板?
03/03 09:46
817F
→
jackliao1990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號民事判決中
03/04 12:21
818F
→
jackliao1990
東森製作1949年歷史報導時盜用別人照片
03/04 12:23
819F
→
jackliao1990
東森被告後也是用時事硬凹
03/04 12:24
820F
→
jackliao1990
法官卻認為時事係指「現在或最近所發生而為社會大
03/04 12:24
821F
→
jackliao1990
眾關心之當時事件之報導」 東森最終敗訴
03/04 12:24
822F
→
Reewalker
找個律師寫見解就能拘束法院?哪門子的民主法治國家?
04/22 18:21
823F
→
Reewalker
行政機關見解對法院拘束力上開的大法官釋字都有說明,
04/22 18:21
824F
→
Reewalker
法律位階的論證顯有違誤,臉不要一直湊過來被打。
04/22 18:22
825F
→
Reewalker
你提的100年度民著上易字第1號也是因為未明示其出處法
04/22 18:23
826F
→
Reewalker
院才認為不是合理使用,麻煩自己看清楚。
04/22 18:23
827F
推
jackliao1990
看清楚判決書 本院判斷中 ”惟查:….”第1.和2.點
04/24 16:18
828F
→
jackliao1990
1.點 法官認為歷史報導不符合65條的時事報導
04/24 16:19
829F
→
jackliao1990
2.點 法官認為該報導從目的、性質、比例、市場來
04/24 16:19
830F
→
jackliao1990
看 皆不符合52條的合理使用 此外東森用該照片也
04/24 16:19
831F
→
jackliao1990
沒經過原告同意 出處只是被告的眾多違法點之一
04/24 16:20
832F
→
jackliao1990
你跳針的大法官解釋也說行政解釋”未可逕行排斥而
04/24 16:21
833F
→
jackliao1990
不用” 除非著作權法有牴觸憲法 不然用憲法跳針也
04/24 16:21
834F
→
jackliao1990
無法幫你脫罪
04/24 16:21
835F
推
jackliao1990
智財局解釋除非違法 不然不適用憲法172條
04/24 19:01
836F
→
Reewalker
行政機關見解直接取代法院判決?不懂權力分立制衡麻煩
05/04 12:22
837F
→
Reewalker
也去請教他人。更重要的是前任員工見解不代表現任機關
05/04 12:22
838F
→
Reewalker
,這是常識。前提論證一整個的歪樓。
05/04 12:23
839F
推
jackliao1990
法官如果要做出不同判斷就要指出律師或行政機關的
05/04 19:57
840F
→
jackliao1990
見解哪邊牴觸法律 不然就不能無視他人見解
05/04 19:57
841F
→
jackliao1990
判例也證明智財局見解是對的 法官就這樣判
05/04 19:57
842F
→
jackliao1990
智財法是智財局參與制定的 法規函釋諮詢本來就是
05/04 19:58
843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的法定業務 智財圈子也不大
05/04 19:59
844F
→
jackliao1990
圈子內對法意的理解不會差太多
05/04 19:59
845F
→
Reewalker
更好笑的是你提的判決,系爭攝影著作在內之著作,是可以
05/06 13:07
846F
→
Reewalker
以15萬元代價授權訴外人民間全民電視公司使用的標的,
05/06 13:08
847F
→
Reewalker
ptt的轉錄文章絕大多數都沒有這個價值;東森使用該標
05/06 13:08
848F
→
Reewalker
的也是商業利用之目的與性質,破壞人家潛在市場價值加
05/06 13:09
849F
→
Reewalker
上未明示其出處,這才是法院認為非合理使用的論證。與
05/06 13:09
850F
→
Reewalker
把文章轉到歷史版閒聊並明示其出處完全天差地遠。拿這
05/06 13:09
851F
→
Reewalker
實務判決比附是大砲打小鳥,殺人要槍斃,所以在路上吐
05/06 13:10
852F
→
Reewalker
口香糖也要槍斃?以為是極權國家?給妳這麼多時間還拿
05/06 13:10
853F
→
Reewalker
不出像樣的實務判決,麻煩不要自己腦補造法。另外有空
05/06 13:11
854F
→
Reewalker
自己去研究刑法謙抑,不懂也去請教他人。
05/06 13:11
855F
推
jackliao1990
我提這判例是要打臉企圖用時事脫罪的你
05/06 18:45
856F
→
jackliao1990
去年講過 本站很多作者靠文章熱門度談業配
05/06 18:45
857F
→
jackliao1990
作者可能將文章用做營利用途 不能為了你方便
05/06 18:46
858F
→
jackliao1990
就預設作者都沒營利 侵害真有在營利的人的利益
05/06 18:46
859F
→
jackliao1990
不管文章價值如何 未經同意的轉錄本來就是錯的
05/06 18:47
860F
→
jackliao1990
八卦板也沒在看文章價值 作者不同意就是刪文
05/06 18:47
861F
→
jackliao1990
沒營利在判決上的確會罰得較輕 有可能不用賠錢
05/06 18:48
862F
→
jackliao1990
但是未經同意轉錄依然違法 你盜的文還是得刪除
05/06 18:48
863F
推
jackliao1990
相比法院 Ptt只水桶 處罰超輕的
05/06 19:16
864F
推
vandervaal
希望板主處理檢舉區頻率高一點
07/04 13:41
865F
→
killeryuan
D板在處理了
07/05 23:43
866F
→
AlisaRein
這板面是允許刪推文嗎
01/22 06:52
867F
→
AlisaRein
#1W2OiGu5 (historia)
該作者屢刪推文,在這板是可以
01/22 06:54
868F
→
AlisaRein
的嗎?
01/22 06:54
869F
推
jackliao1990
請版主多用板規1處理一分談歷史九分戰政治的推發文
01/23 21:22
870F
推
jackliao1990
推文因為偷渡政治吵起來也可以用板規6處理
01/23 21:53
871F
推
jackliao1990
板規沒有完全禁止政治 但這不能當作政治id無限上
01/24 14:13
872F
→
jackliao1990
綱的藉口 畢竟這裡不是政黑板
01/24 14:13
873F
→
killeryuan
可以用板規爭吵一條處理 會注意的
01/30 20:02
874F
→
jackliao1990
https://tinyurl.com/y6g2gnlg
01/30 21:48
875F
→
jackliao1990
還是請板主多像上面連結判例一樣用板規1處理政治文
01/30 21:48
876F
→
jackliao1990
另外推文歪樓戰政治 不論是否有爭吵 本來就偏離板旨
01/30 21:51
877F
推
jackliao1990
要戰可以去政黑板 請板主多用板規1導正板風
01/30 21:55
878F
→
Reewalker
辯不過別人,自己舉證的判決又打自己的臉。民主國家法
02/06 12:42
879F
→
Reewalker
治國跟無罪推定都不懂也不肯去了解。隨隨便便就推定人
02/06 12:43
880F
→
Reewalker
家有營利要入罪?喜歡這種威權思想不如趕快移民
02/06 12:45
881F
推
vandervaal
轉移話題大師又回來了
02/06 14:07
882F
→
jackliao1990
不尊重智財 認為未經同意可任意盜文的人才適合移民
02/06 14:43
883F
→
jackliao1990
無罪推定只有在板主審理時 版主判決下來還是要受罰
02/06 14:46
884F
→
jackliao1990
有沒有營利要就看每個案例如何 版主一一審理
02/06 14:47
885F
→
jackliao1990
板規11保有著作人維護智財的權利 這是他們應得的
02/06 14:48
886F
推
jackliao1990
tinyurl.com/2crwu5px 版主說過:此板規可以讓作者知
02/06 14:53
887F
→
jackliao1990
道自己智財被利用 防止有人未經同意偷偷盜文
02/06 14:54
888F
→
Reewalker
自己提的實務判決自己不看又要硬凹,哪門子的論證?懶
02/06 14:54
889F
→
Reewalker
得理這種人
02/06 14:54
890F
→
Reewalker
另外拿不出佐證請別亂腦補他人營利,相當沒有法治觀念
02/06 14:56
891F
→
jackliao1990
我提的判例也有提到歷史不屬時事 少避重就輕
02/06 14:57
892F
→
Reewalker
法律的構成要件是要有憑有據,不是個人腦補
02/06 14:57
893F
→
jackliao1990
那個判例就是合理使用各要素皆不合格 少避重就輕
02/06 14:58
894F
→
jackliao1990
那個判決針對歷史不算時事也有說明 少避重就輕
02/06 14:59
895F
→
jackliao1990
有沒有營利 每個情況不同 需保有此板規給作者救濟
02/06 15:00
896F
→
Reewalker
「以15萬元代價授權訴外人民間全民電視公司使用」
02/06 15:04
897F
→
jackliao1990
你沒辦法保證作者一定沒營利 這條就是要留
02/06 15:04
898F
→
Reewalker
該判決是明顯的商業使用,卻被你拿來無限上綱。一般的
02/06 15:05
899F
→
Reewalker
討論都可能有營利的意圖所以要禁止?這種論證根本扭曲
02/06 15:05
900F
→
jackliao1990
沒說禁止 你取得作者同意就可以轉
02/06 15:07
901F
→
jackliao1990
小學生都知道用別人橡皮擦前要先問主人 不能預設主
02/06 15:08
902F
→
jackliao1990
人一定同意 這是基本道德
02/06 15:08
903F
→
Reewalker
這程度不僅是法學素養,連做歷史論證都有問題。請先證
02/06 15:09
904F
→
jackliao1990
另外沒營利也要經過作者同意 這是基本智財常識
02/06 15:11
905F
→
Reewalker
明有拿15萬元代價才可能有要件適用,法律如此板規亦同
02/06 15:11
906F
→
Reewalker
否則按照你自己提出的實務,都是在合理使用的範圍內。
02/06 15:12
907F
→
jackliao1990
覺得別人智財可以不用尊重 那麼請移民
02/06 15:12
908F
→
Reewalker
請自己面對自己提出來的實務論證。
02/06 15:12
909F
→
jackliao1990
有沒有合理使用由法官決定
02/06 15:13
910F
→
jackliao1990
請面對智財局教的智財基本常識
02/06 15:13
911F
→
Reewalker
無罪推定跟不自證己罪都搞不清楚還要凹= =
02/06 15:13
912F
→
jackliao1990
全世界的智財修法都是偏向著作人 不同意請移民
02/06 15:14
913F
→
jackliao1990
無罪推定在版主判決後就沒了 判決後小偷還是要被罰
02/06 15:15
914F
→
jackliao1990
無罪推定只保證你在版主審理期間沒事
02/06 15:15
915F
推
jackliao1990
請好好面對1955年就已經生效的《世界著作權公約 》
02/06 15:18
916F
→
Reewalker
你自己提的判決意旨都認定在合理使用範圍了,麻煩提出
02/06 15:19
917F
→
Reewalker
15萬的營利代價再來論證法規構成要件,而非一昧腦補
02/06 15:21
918F
→
jackliao1990
我提的判決明明說那篇報導不符合合理使用
02/06 15:21
919F
→
jackliao1990
請重看判決書 本院判斷中 ”惟查:….”第1.和2.點
02/06 15:23
920F
→
jackliao1990
法官認為該報導目的、性質、比例、市場都不符合
02/06 15:24
921F
→
jackliao1990
52條合理使用 每個方面不符之處都有說明
02/06 15:26
922F
→
Reewalker
妳的實務判決可沒無限上綱到一般討論都是有拿15萬元之
02/06 15:26
923F
→
Reewalker
類的營利行為。法規構成要件事實可不是隨意腦補。
02/06 15:27
924F
→
jackliao1990
只要文章作者另有他圖 這板規就必須存在
02/06 15:30
925F
→
jackliao1990
這是著作人應有權利 版主之前也認同
02/06 15:30
926F
→
jackliao1990
另外沒有營利不等於沒有違法 世界著作權法皆如此
02/06 15:32
927F
→
jackliao1990
如果合理使用只要看營利 那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要件
02/06 15:34
928F
→
jackliao1990
也不用寫目的、性質、比例等其他要素了
02/06 15:35
929F
→
jackliao1990
只要著作人有需求 哪怕只有一位 都必須給予救濟權利
02/06 15:37
930F
→
jackliao1990
ptt其他版板規也沒在看營利 作者不同意轉就刪文
02/06 16:00
931F
推
jackliao1990
偷竊行為不會因為贓物沒價值就無罪
02/06 17:24
932F
→
jackliao1990
照你的歪理 小偷偷的東西賣不了錢就不用受罰?
02/06 17:48
933F
推
Reewalker
法官的用心良苦你直接無視,無憑無據的限縮人家合理使
03/30 12:25
934F
→
Reewalker
用範圍?判決都沒再看?自以為比法院大?請別把極權國
03/30 12:26
935F
→
Reewalker
家的思想帶入板規。一點民主法治的觀念也沒有,懶得講
03/30 12:27
936F
→
jackliao1990
法官用心列出除了營利以外的違法部分 你都無視
03/30 23:39
937F
→
jackliao1990
目的性質比例 每項皆違法 有憑有據 自以為法官?
03/30 23:41
938F
→
jackliao1990
別只看自己想看的來避重就輕 要別人提再提
03/30 23:43
939F
→
jackliao1990
別把海盜國家的觀念帶到本國 一點智財觀念都沒有
03/30 23:46
940F
推
jackliao1990
案例是否符合合理使用要一件一件審理
03/30 23:52
941F
→
jackliao1990
而不是當鴕鳥 直接腦補一定合法
03/30 23:53
942F
→
jackliao1990
這樣斷送作者救濟自己權益的機會 不但違反憲法16條
03/30 23:58
943F
推
jackliao1990
也違背百年歷史的伯恩公約所保護的普世價值:著作權
03/31 00:05
944F
推
jackliao1990
當今世界民主法治國家修法也都是限縮合理使用
03/31 08:46
945F
→
Reewalker
這是濫用侵害智財權的說法。如果有公開營利讓人有蒙受
03/31 13:41
946F
→
Reewalker
利益損失,想求償才有理有據。沒有金錢利益的牽扯,侵
03/31 13:43
947F
→
Reewalker
害智財權根本不成立。根本毫無商業價值,整天嗆侵害智
03/31 13:44
948F
→
Reewalker
財權也太好笑了。要說權利侵害請先拿出舉證,謝謝。
03/31 13:45
949F
推
jackliao1990
文章價值除了金錢如稿費 還包括換到的學歷流量名聲
03/31 15:03
950F
→
jackliao1990
文章史料蒐集也需要高額預算
03/31 15:03
951F
→
jackliao1990
沒有問過作者 你不可能證明著作沒有金錢牽扯 你不
03/31 15:06
952F
→
jackliao1990
能保證沒利益 板規11就必須存在
03/31 15:06
953F
推
jackliao1990
請證明你會讀心術能預知作者意圖 謝謝
03/31 15:10
954F
→
jackliao1990
利益除了錢還有名聲 有些轉錄者名聲很臭 作者不想
03/31 15:28
955F
→
jackliao1990
與其掛勾被這種人偷轉錄除了害作者被噓也傷害作者
03/31 15:28
956F
→
jackliao1990
名譽
03/31 15:28
957F
推
vandervaal
Reewalker貼人極權國家的標籤的行為很不可取
04/04 19:48
958F
→
vandervaal
再說你想改板規就跟板主反應,我認為在這爭論沒意義
04/04 19:50
959F
→
vandervaal
直接發信會比較快
04/04 19:53
960F
→
vandervaal
另外我還是主張恢復政治文板規來遏止政治引戰的行為
04/04 19:54
961F
推
jackliao1990
他這種"要別人為他開特權 不管別人權益"的思想才是
04/05 16:08
962F
→
jackliao1990
極權國家常有的
04/05 16:08
963F
→
jackliao1990
tinyurl.com/2crwu5px 版主之前就回應過他了
04/05 16:10
964F
→
jackliao1990
版主說過要尊重作者 結果過這麼多年 他還是沒檢討
04/05 16:11
965F
推
vandervaal
要不是在這不適合講他板事務
04/06 01:08
966F
→
vandervaal
我還想拿他擔任公務員板板主時的表現來嘴他
04/06 01:09
967F
→
vandervaal
他的行為就像你說的那樣
04/06 01:09
968F
→
jackliao1990
他一直嗆移民中國 其實他的提議很適合在那邊實施
04/06 03:47
969F
→
jackliao1990
那邊一堆抄襲者告贏作者的奇葩判決 盜文風氣也很重
04/06 03:50
970F
推
jackliao1990
這不就是她夢寐以求的理想國度嗎XD
04/06 04:03
971F
→
jackliao1990
PTT如果也這樣搞 最後會沒人想認真寫文 只剩廢文
04/06 04:08
972F
→
jackliao1990
因為努力寫的文章被只想不勞而獲的人抄襲時求助無門
04/06 04:11
973F
→
jackliao1990
辛苦寫的文章沒有保障 創新不被尊重 誰還會想努力?
04/06 04:14
974F
→
Reewalker
大法官釋字第792號罪刑法定麻煩去瞭解一下,不懂民主法
07/14 12:12
975F
→
Reewalker
治國原則請勿自行腦補,在學術板講究學術素養。
07/14 12:14
976F
→
Reewalker
vandervaal都在本板被水桶了
#1WBJOj-e (historia)
,不
07/14 12:16
977F
→
Reewalker
是說要注意發言?為何一直針對?
07/14 12:17
978F
推
vandervaal
既然你覺得你是在學術板,那就要有學術的樣子
07/14 14:51
979F
→
vandervaal
如果想打擦邊球偷渡政治議題,那我會一直針對你檢舉
07/14 14:51
980F
→
jackliao1990
我一直強調著作權重點在作者意願而不是小偷是否營利
07/14 21:24
981F
→
jackliao1990
如果作者壓根不想文章被利用 即使不營利也可能觸法
07/14 21:26
982F
→
jackliao1990
所以繼續跳針營利你用792號毒品販售來護航是徒勞的
07/14 21:30
983F
→
jackliao1990
不管轉錄是否為販售行為 作者不同意就是不對的
07/14 21:33
984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明明就寫了一堆營利以外要考慮的東西
07/14 21:35
985F
→
jackliao1990
沒有一條說只看營利 做條文外過度解釋的人明明是你
07/14 21:40
986F
推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說是否違法 各方面都要評估 它並沒有像毒品
07/14 22:09
987F
推
jackliao1990
防制條例一樣說符合某條件即有罪 故沒違反罪刑法定
07/14 22:13
988F
推
jackliao1990
被打臉這麼久你還是只會跳針營利 看來沒招了XDD
07/14 23:33
989F
→
Reewalker
既然知道各方面都要評估,不是符合某條件即有罪,那麼
07/19 12:48
990F
→
Reewalker
你的違規主張不就是跟實務反道而行?
07/19 12:48
991F
→
Reewalker
另外某人請google「政治」「高價值言論」,板規沒有禁
07/19 12:48
992F
→
Reewalker
止與歷史相關的政治言論,你的檢舉不就是打壓民主法治
07/19 12:48
993F
→
Reewalker
國家的言論自由?台灣又不是獨裁國家= =
07/19 12:48
994F
→
Reewalker
還有先別論作者文章無標明禁轉且在同一批踢踢平台轉文
07/19 13:06
995F
→
Reewalker
並標註作者與原文出處的情況下是否算干預著作人格,某
07/19 13:06
996F
→
Reewalker
人逕認定這樣就是違反意願就是違規,麻煩拿出實務支持
07/19 13:06
997F
推
jackliao1990
版主收到檢舉後就可以問作者意願啊 實務例子就是p
07/19 13:52
998F
→
jackliao1990
tt其他版 八卦版轉文也是要作者願意
07/19 13:52
999F
推
jackliao1990
此外著作權法第10條說作者寫完文章即享著作權 故未
07/19 14:04
1000F
→
jackliao1990
註明禁轉也可提告
07/19 14:05
1001F
推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9xqPMBZ
07/19 14:15
1002F
1002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已打臉你:註明出處對盜文脫罪沒有幫助
07/19 14:20
1003F
推
jackliao1990
另外我本就主張是否違規由版主評估 你這種直接無罪
07/19 14:38
1004F
推
jackliao1990
並蓋國防布阻止他人維權的想法才是獨裁
07/19 14:42
1005F
推
vandervaal
有人自己說這裡是學術板要有學術素養
07/19 21:19
1006F
→
vandervaal
結果轉了那種偏離板旨的政治文引戰,然後用言論自由
07/19 21:20
1007F
→
vandervaal
來為自己辯解,這跟中天做的事差不多
07/19 21:21
1008F
→
vandervaal
另外希望板主提高處理檢舉區的速度
07/19 21:23
1009F
→
jackliao1990
板規11沒說"審理結束就可處罰" 所以沒違反罪刑法定
07/19 22:20
1010F
→
jackliao1990
板規11沒說"審理中就可處分" 所以沒違反罪刑法定
07/19 22:21
1011F
→
jackliao1990
另外最符合的實例就是PTT其他板板規 其他版也是要求
07/19 22:23
1012F
→
jackliao1990
轉錄需要作者同意 沒有任何版要求需要看營利
07/19 22:25
1013F
推
jackliao1990
其他版要求作者同意 你也沒特別不滿 可見問題不在本
07/19 22:35
1014F
推
jackliao1990
版板規本身而在執法 你覺得執法不公應該去找小組長
07/19 22:37
1015F
推
jackliao1990
徵求作者同意是PTT通則 你想改不如先找站方高層
07/19 22:42
1016F
→
Reewalker
在臉書只要原作者沒載明不可轉錄,一堆都是可以分享的
07/30 18:08
1017F
→
Reewalker
給某J這些多時間去找實務判決都找不到,連FB的實務見
07/30 18:09
1018F
→
Reewalker
解都沒有,可見論理基礎不是實務甚至學術文獻,而是腦
07/30 18:09
1019F
→
Reewalker
補。
07/30 18:09
1020F
→
Reewalker
討論歷史根本不可能忽略政治層面,又不是共產黨,禁止
07/30 18:10
1021F
→
Reewalker
與歷史相關的政治討論毫無道理= =
07/30 18:10
1022F
→
jackliao1990
臉書能轉的前提是作者的意願是同意啊
07/30 22:41
1023F
→
jackliao1990
人家沒寫明意願不代表他一定同意 你偷轉就只是在賭
07/30 22:44
1024F
→
jackliao1990
作者的意願是同意 賭錯你麻煩就大了
07/30 22:44
1025F
→
jackliao1990
小學生沒經過別人同意就拿別人筆/橡皮擦來用
07/30 22:47
1026F
→
jackliao1990
筆/橡皮擦主人不同意跑去告狀 這時小偷向老師辯解說
07/30 22:48
1027F
→
jackliao1990
"他又沒說不能借 他平常人很好一定會借我"
07/30 22:49
1028F
→
jackliao1990
老師不會理這種狡辯 照樣會依校規處罰的
07/30 22:50
1029F
→
jackliao1990
我用最簡單的小學校規實務就打爆你的臉了
07/30 22:51
1030F
推
jackliao1990
我講過 著作權法10條沒說註明禁轉才能提告 你還跳針
07/30 23:08
1031F
推
vandervaal
說來說去R最常用的還是扣人帽子那招而已
07/31 01:11
1032F
→
vandervaal
連自己說的話自相矛盾都不清楚
07/31 01:15
1033F
→
vandervaal
以政治議題蓄意引戰和討論時碰觸政治議題差很多
07/31 01:18
1034F
→
vandervaal
要求別人具有學術素養前請先自我約束
07/31 01:18
1035F
推
jackliao1990
作者沒註明只是代表他"有可能"同意轉錄
07/31 01:32
1036F
→
jackliao1990
說白了你只是"賭"作者可能同意所以你盜文應該不會被
07/31 01:34
1037F
→
jackliao1990
告 或是賭作者沒發現文章被你盜
07/31 01:35
1038F
推
jackliao1990
你賭錯作者意願 人家其實不想轉 你就麻煩大了
07/31 01:41
1039F
推
jackliao1990
法律上作者根本沒有註明禁轉的義務
07/31 01:46
1040F
→
jackliao1990
小學生都知道 就算同學87%會同意借他橡皮擦 用同學
07/31 01:48
1041F
→
jackliao1990
東西前還是邀徵求同意 你連這種基本尊重都不懂XDDD
07/31 01:50
1042F
推
jackliao1990
就算主人不是不借 你沒問就拿來用 這依然是偷竊
07/31 02:01
1043F
推
jackliao1990
很多小孩雖然願意借人東西 但是同學沒問過就用 他們
07/31 02:08
1044F
→
jackliao1990
依然會報告老師 請老師依校規處罰
07/31 02:09
1045F
→
Reewalker
既然某J說別管營利,那就不要糾結智慧財產權。只管人
09/06 12:56
1046F
→
Reewalker
格權,臉書這麼多分享的文章,請問哪篇是有實務判決的
09/06 12:57
1047F
→
Reewalker
?給了這麼久時間都拿不出來,實務都認為無罪了當然找
09/06 12:57
1048F
→
Reewalker
不到判決? 法律都有規定合理適用,請勿肆意腦補限縮
09/06 12:58
1049F
→
Reewalker
楊威利:何謂民主主義呢?複數的政黨、複數的報紙、複
09/06 12:58
1050F
→
Reewalker
數的宗教、複數的價值觀…,某人多學著點
09/06 12:59
1051F
推
jackliao1990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0765
09/06 15:14
1052F
→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SGXlmlD
09/06 15:14
1053F
1053F
→
jackliao1990
你真的很喜歡先立旗然後被智財局打臉耶XD
09/06 15:15
1054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指出:未經同意轉錄在臉書也違法 能分享是因
09/06 15:16
1055F
推
jackliao1990
y書系統能讓作者設定公開權限 所以臉書系統已問過
09/06 15:18
1056F
→
jackliao1990
作者意願 然而批踢踢並沒有這個功能 所以在批踢踢
09/06 15:19
1057F
→
jackliao1990
想轉文還是要先問作者
09/06 15:20
1058F
→
jackliao1990
唯一合法的是”只”分享連結 問題是本版轉文不只要
09/06 15:21
1059F
→
jackliao1990
提供連結還要將原文複製過來 所以轉文要作者同意
09/06 15:22
1060F
→
Reewalker
你真的是被你自己的話打臉,照你的邏輯,ptt發文全台都
09/06 17:55
1061F
→
Reewalker
能看見,形同作者對所有使用者設定公開權限,所以全部
09/06 17:56
1062F
→
Reewalker
使用者都能合理使用?!同平台轉錄不具營利性文章更是
09/06 17:56
1063F
→
Reewalker
合理範圍?
09/06 17:56
1064F
→
Reewalker
另外在本板發發布資訊自然可以期待板友理性甚至做研究
09/06 17:56
1065F
→
Reewalker
探討,有不成熟的板友要戰是自己的事,成年理性的行為
09/06 17:57
1066F
→
Reewalker
人本來就要對自己行為負責,隨便扣引戰帽子妨礙資訊傳
09/06 17:58
1067F
→
Reewalker
播絕非學術板要作的事。
09/06 17:58
1068F
推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ewHmZ7p
你不需要我像教小孩一樣
09/06 18:19
1069F
1069F
→
jackliao1990
幫你劃重點吧? 臉書只有個資可以不用問意願 因為問
09/06 18:20
1070F
→
jackliao1990
意願這個必要步驟已經被臉書系統做完了
09/06 18:21
1071F
→
jackliao1990
其他臉書貼文等內容 臉書並沒有正式問過轉錄意願
09/06 18:22
1072F
→
jackliao1990
智財局明確指出 這些其他內容未經同意轉錄會觸法
09/06 18:22
1073F
→
jackliao1990
發文時代表同意哪些權利 各網路平台會明確寫出來
09/06 18:24
1074F
推
jackliao1990
並徵求申請帳號者同意 沒有白紙黑字條款的曲解腦補
09/06 18:27
1075F
→
jackliao1990
是沒有根據的 所以你這些曲解腦補並沒有實際效力
09/06 18:31
1076F
推
jackliao1990
批踢踢哪個條款說"發文即 同意轉錄"? 沒有嘛
09/06 18:36
1077F
→
Reewalker
行政機關見解不拘束法院,請去瞭解權力分立。(說過很
09/12 11:24
1078F
→
Reewalker
久)另外對於同平台、註明作者來源的非營利轉錄行為,
09/12 11:24
1079F
→
Reewalker
你一直找不到實務判決,有判決就一翻兩瞪眼卻做不到,
09/12 11:24
1080F
→
Reewalker
還不是合理使用範圍?故板規就限定由原作本人檢舉,免
09/12 11:25
1081F
→
Reewalker
得多事之人前來,避免多事之人來亂,也跟站規無違。
09/12 11:25
1082F
→
Reewalker
另外如果那麼喜歡被管制,請移民中國,記得一週遊戲時
09/12 11:25
1083F
→
Reewalker
數別超過三小時,為了國家、社會,犧牲那一點個人自由
09/12 11:25
1084F
→
Reewalker
也是應該的。
09/12 11:26
1085F
推
jackliao1990
我講過N次 誰都可以檢舉 至於要不要提告由作者決定
09/12 14:01
1086F
→
jackliao1990
現實中受理論文剽竊和智財侵權的檢舉時 教育部和保
09/12 14:01
1087F
→
jackliao1990
二總隊都會接受外人的檢舉 不用作者親自檢舉
09/12 14:02
1088F
→
jackliao1990
這樣可讓全民一起維護創新 不讓作者被竊賊蒙在鼓裡
09/12 14:02
1089F
→
jackliao1990
我提的智財局解釋沒有牴觸法院 倒是你一直提不出法
09/12 14:02
1090F
→
jackliao1990
院打臉智財局的判決 你提的異平台臉書例子還被打臉
09/12 14:03
1091F
→
jackliao1990
你那麼想偷別人心血可以移民中國 當然同時你也會像
09/12 14:03
1092F
→
jackliao1990
華為一樣因剽竊而被世界制裁 這也是你應該承受的
09/12 14:03
1093F
推
jackliao1990
轉錄的原文引用比率=100% 絕對超過合理使用範圍
09/12 14:39
1094F
→
Reewalker
法律早有規定合理使用範圍(講過N次),無罪的東西當然
09/12 14:57
1095F
→
Reewalker
找不到判決,無罪推定到現在都不了解?法院不受行政機
09/12 14:57
1096F
→
Reewalker
關見解拘束這個都有大法官釋字...拿不出判決來請別硬凹
09/12 14:57
1097F
→
Reewalker
。沒事請別腦補限縮合理使用之範圍。
09/12 14:58
1098F
→
Reewalker
限當事人檢舉這在他板也有先例。另外文革時代也是很鼓
09/12 14:58
1099F
→
Reewalker
勵他人檢舉鬧事,你很喜歡是吧?
09/12 14:58
1100F
推
jackliao1990
講過很久 著作權法明定合理使用有引用比例限制
09/12 15:23
1101F
→
jackliao1990
實務判決中都有只引用原文精華卻被定罪的先例了
09/12 15:24
1102F
→
jackliao1990
更何況你轉錄是一字不改完全照抄 這絕對超過限制
09/12 15:25
1103F
推
jackliao1990
現實中你當然找不到判決 因為完全照抄不是合理使用
09/12 15:30
1104F
→
jackliao1990
沒有人會一字不漏照抄還主張引用比例在合理範圍
09/12 15:32
1105F
→
jackliao1990
另外批踢踢大部分版不用作者親自檢舉
09/12 15:34
1106F
→
jackliao1990
公權力最高的智財警察不但不用作者親自檢舉
09/12 15:36
1107F
→
jackliao1990
還會保護檢舉人 並提供檢舉獎金
09/12 15:36
1108F
推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2DF12Bw
法院:引用須以自己創作
09/13 17:54
1109F
1109F
→
jackliao1990
為主 本版轉錄須以他人文章為主 故不符合理使用
09/13 17:55
1110F
→
Reewalker
找到判決再說,不然都只是你個人腦補,另外:
09/26 11:32
1111F
→
Reewalker
[新聞]陸整頓演藝圈 微博、抖音等平台聯合發自律
09/26 11:32
1112F
→
Reewalker
那麼喜歡被管制,可能其他國家比較適合你
09/26 11:32
1113F
推
jackliao1990
9/13就給了 智財法院106年民公上更(一)字第1號民事
09/26 13:49
1114F
→
jackliao1990
判決 這篇最近的推文還敢裝瞎 視力不好請找眼科
09/26 13:51
1115F
→
jackliao1990
法院明確表示法律上的合理使用要以自己創作為主
09/26 13:52
1116F
→
jackliao1990
被引用的他人文章只能當輔助 故本版轉錄並不符合
09/26 13:55
1117F
→
jackliao1990
因為本版轉錄從規定上就必須以他人文章為主
09/26 13:55
1118F
→
jackliao1990
你的合理使用見解都是出於自己腦補 向來毫無根據
09/26 13:56
1119F
推
jackliao1990
這麼想偷別人創意可以去"判香奈兒告輸華為"那種國家
09/26 14:00
1120F
→
Reewalker
果然又是在亂比,那是賣酒的文案。案例跟在同平台、標
09/26 14:38
1121F
→
Reewalker
註原作者與出處、進行閒聊非營利討論根本不同。法學論
09/26 14:39
1122F
→
Reewalker
理基本素養還是要有。那麼喜歡管制網路平台與資訊流通
09/26 14:39
1123F
→
Reewalker
的似乎是另一個國家...
09/26 14:39
1124F
推
jackliao1990
果然又避重就輕 重點是法院說的合理使用跟你的不同
09/26 14:55
1125F
→
jackliao1990
重點是要以自己創作為主 引用的內容只能當輔助
09/26 14:55
1126F
→
jackliao1990
本版轉錄即使是閒聊也以他人文章為主 故不符合
09/26 14:57
1127F
→
jackliao1990
照你歪理 只要自己論文沒有營利且標明引用出處就可
09/26 14:58
1128F
→
jackliao1990
以一字不漏完全將別人論文抄到自己文章而不算剽竊?
09/26 14:58
1129F
→
jackliao1990
如果真的認為以上抄襲法OK請移民 別留在台灣害人
09/26 15:00
1130F
推
jackliao1990
寫過論文還敢裝不知道"全抄"和"節錄少部分"差在哪?
09/26 15:22
1131F
推
jackliao1990
判決中的"他人文章為輔原則"是法官的法意解釋 所以
09/26 16:13
1132F
→
jackliao1990
任何平台含PTT的引用都必須遵守"他人文章為輔"原則
09/26 16:13
1133F
→
Reewalker
台灣本來就是法治國家,自己找不到實務判決請別亂扣帽
11/23 13:10
1134F
→
Reewalker
子。那樣比較文革時期的作法,建議移民中國比較合適。
11/23 13:11
1135F
推
jackliao1990
寫不出原創文章所以只能抄別人的就承認ﴠOK?
11/23 17:14
1136F
→
jackliao1990
這麼想盜文請移民中國 那邊一堆未經同意就剽竊
11/23 17:14
1137F
→
jackliao1990
不只台灣實務判決 他人為輔原則在其他民主國家如美
11/23 17:16
1138F
→
jackliao1990
日也是法學界共識 這準則適用所有著作而非個案
11/23 17:17
1139F
→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x69RJ1T
11/23 17:19
1140F
1140F
→
jackliao1990
另外著作權法36條說:約定不明之處須推定為未讓與
11/23 17:19
1141F
推
jackliao1990
因此即使作者沒寫明是否同意轉錄 你也不能直接視
11/23 17:21
1142F
→
jackliao1990
為作者默認同意ﴠ法律上沒寫明不等於同意轉讓
11/23 17:22
1143F
→
Reewalker
著作權法52、57、61條都有合理使用範圍,以前就講過了
12/13 13:10
1144F
→
Reewalker
。找不到實務判決請勿亂腦補限縮。
12/13 13:10
1145F
→
Reewalker
另外舉證有分直接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隨便補風
12/13 13:10
1146F
→
Reewalker
捉影就去檢舉那跟文革時代沒啥兩樣。也不符法治!
12/13 13:10
1147F
推
jackliao1990
前面講過轉錄這種全文複製已超過著作權法65條的合
12/13 13:56
1148F
→
jackliao1990
理引用比例,實例有過只引用精華部份被判有罪,另
12/13 13:56
1149F
→
jackliao1990
外著作權法36.3條說作者未寫明視為未讓與,腦補同
12/13 13:57
1150F
→
jackliao1990
意才是違反法治
12/13 13:57
1151F
→
Reewalker
同一平台轉錄,非營利使用的實務判決你根本沒有提供,
12/13 17:55
1152F
→
Reewalker
罪刑法定跟無罪推定這些基本原則都不去瞭解。論證相當
12/13 17:55
1153F
→
Reewalker
薄弱。難怪直接事實、間接事實、輔助事實都不懂就跑去
12/13 17:56
1154F
→
Reewalker
亂檢舉,以為還在搞文革?你的法治理想比較接近中國。
12/13 17:56
1155F
→
Reewalker
實在是沒有討論下去的價值...
12/13 17:56
1156F
推
jackliao1990
65條的判斷基準包括引用比例 營利不是唯一基準
12/13 18:17
1157F
→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2vCDIst
法條老是只看自己想看的
12/13 18:20
1158F
1158F
→
jackliao1990
不去了解"原創比例"而斷章取義 這種論證才薄弱
12/13 18:21
1159F
→
jackliao1990
照你邏輯 只要研究無法營利 誰都可以將別人論文全部
12/13 18:24
1160F
→
jackliao1990
一字不差抄進自己論文 大家都用這種方式畢業好了
12/13 18:26
1161F
推
jackliao1990
52條說即使有正當目的 引用仍需在"合理範圍"內
12/13 18:37
1162F
→
jackliao1990
所以即使是非營利研究用 也不能毫無節制全文抄襲
12/13 18:38
1163F
推
jackliao1990
面對智財局/法官解釋只會裝瞎抹紅 這種討論才沒價值
12/13 18:47
1164F
→
Reewalker
無罪的東西你當然找不到實務判決,千言萬語不如實務一
12/13 19:37
1165F
→
Reewalker
則。再亂凹亂腦補就沒意義了。
12/13 19:38
1166F
→
Reewalker
建議先從民主法治國基本原則開始瞭解,包括罪刑法定、
12/13 19:39
1167F
→
Reewalker
無罪推定還有法律明確原則。不要再堅持你那中國式的法
12/13 19:39
1168F
→
Reewalker
治中國式的民主了,其他的懶得陪你跳針。
12/13 19:39
1169F
推
jackliao1990
你跳針了老半天還是不敢面對引用比例這基準
12/13 20:46
1170F
→
jackliao1990
你的"無營利至上"如果成立 那麼全台灣論文抄襲案都
12/13 20:47
1171F
→
jackliao1990
會無罪 因為被告都學你跳針研究用即可 任何學生依照
12/13 20:50
1172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法52條都可以用研究當藉口一字不漏抄襲了
12/13 20:51
1173F
推
jackliao1990
這種若算合理使用 現實中大家早就抄爽爽
12/13 21:02
1174F
→
jackliao1990
建議先從引用的定義去了解 包括他人著作為輔原則
12/13 21:06
1175F
→
jackliao1990
跳針扣帽子不敢面對質疑 只是凸顯你心虛而已
12/13 21:07
1176F
→
totenkopf001
能不能來個三振條款? 每次都一堆故意來鬧的文章
12/14 07:46
1177F
→
totenkopf001
我看桶了也沒人在怕阿
12/14 07:47
1178F
→
Reewalker
找不到實務判決請勿腦補,懶得回應。法官極力維護合理
12/14 08:52
1179F
→
Reewalker
使用範圍,妳在那亂解釋亂破壞?民主法治國基本原則有
12/14 08:54
1180F
→
Reewalker
去瞭解了嗎?
12/14 08:54
1181F
推
mikamikan
痾.....你真的知道法治國原則的具體內涵嗎.....
12/14 10:54
1182F
→
mikamikan
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詮釋 本來就是由主管機關和法院透過
12/14 10:56
1183F
→
mikamikan
具體的事實認定以及涵攝來進行 法院擁有最後的詮釋權
12/14 11:01
1184F
→
mikamikan
看上面一堆硬凹 真的不覺得你懂法律
12/14 11:02
1185F
推
jackliao1990
攤手 判決書早給了 法官就跟智財局解釋一樣不會只
12/14 12:07
1186F
→
jackliao1990
看營利 而是原創比例也看 他還睜眼說瞎話
12/14 12:07
1187F
→
jackliao1990
請搞清楚 智財法官維護的是原創性ok?
12/14 12:09
1188F
推
vandervaal
回m大,這就是他的固有行為模式,顧左右而言他
12/14 12:20
1189F
→
vandervaal
如果隨他起舞的話焦點就會被模糊掉
12/14 12:22
1190F
推
vandervaal
很好奇板規31的檢舉無效次數要怎麼算?
12/14 13:22
1191F
→
vandervaal
是依照受理後判決次數算還是檢舉推文數量來算?
12/14 13:24
1192F
→
vandervaal
對於某人浮濫檢舉覺得很無言,之後看到他違反板規時
12/14 21:15
1193F
→
vandervaal
如果檢舉的成我一定會檢舉
12/14 21:15
1194F
推
mikamikan
你說的那種模式 突然有很強烈的既視感 後來想想好像滿
12/15 01:36
1195F
→
mikamikan
常在法院看到的 不喜歡找律師 也不稍微利用司法院的檢
12/15 01:37
1196F
→
mikamikan
索系統 全憑自己亂解釋各種構成要件 亂告一通結果敗訴
12/15 01:39
1197F
→
mikamikan
了 才在罵法官恐龍 然後就挾怨聲請評鑑(還聽過恐嚇法官
12/15 01:40
1198F
推
jackliao1990
他那種想不勞而獲的心態在共產國家很常見 辯不贏
12/18 10:03
1199F
→
jackliao1990
人的他只會嗆移民中國 但其實盜版猖獗的西岸才適
12/18 10:03
1200F
→
jackliao1990
合他xd
12/18 10:03
1201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底下,限制人民權利的法律解釋是不可以隨便
01/21 12:58
1202F
→
Reewalker
比附類推。反之,保障人民權利則可。某J現在是要限縮
01/21 12:58
1203F
→
Reewalker
人民合理使用範圍的權利,就不能隨便找情形差很大的實
01/21 12:58
1204F
→
Reewalker
務判決亂比附。這些民主法治國的法律原則之前都已經說
01/21 12:58
1205F
→
Reewalker
過了。
01/21 12:59
1206F
→
Reewalker
故同網路平台、有著名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實務判決
01/21 12:59
1207F
→
Reewalker
請找出來。(找不出來當然就是無罪)。
01/21 12:59
1208F
推
jackliao1990
你做的法條解釋是在侵害他人的權益(智財) 在民主國
01/21 19:15
1209F
→
jackliao1990
家裡面 這也不能隨便腦補的 謝謝
01/21 19:16
1210F
→
jackliao1990
另外台灣近年的智財修法都是在限縮合理使用範圍
01/21 19:17
1211F
→
jackliao1990
這也符合其他民主國家如美日的趨勢:保護創作心血
01/21 19:18
1212F
推
jackliao1990
https://imgur.com/RgT31Bq
智財局和智財法院的解釋
01/21 19:21
1213F
1213F
→
jackliao1990
效力有著作權法65條明文保障(如截圖 你裝瞎是沒用的
01/21 19:23
1214F
推
jackliao1990
前面已經舉論文反例打臉"註明出處/非營利無罪論"
01/21 19:38
1215F
推
jackliao1990
實務上也沒有論文抄襲案因有註明出處+非營利而脫罪
01/21 19:41
1216F
→
Reewalker
妳的法學解釋比較接近中國那邊。罪刑法定到現在都沒弄
01/22 10:57
1217F
→
Reewalker
清楚。認定是否違法是限制人民權利,解釋自然不可胡亂
01/22 10:57
1218F
→
Reewalker
類推比附。反之,認定合理使用範圍就是相反操作,這是
01/22 10:58
1219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相當基本再基本的原則。麻煩別再拿對岸那套
01/22 10:59
1220F
→
Reewalker
過來。自己去查國內學術著作。
01/22 10:59
1221F
→
Reewalker
同網路平台、有著名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實務判決你
01/22 10:59
1222F
→
Reewalker
就是找不出來,論證不足。請勿腦補構成要件。
01/22 10:59
1223F
推
jackliao1990
1.文章是作者寫的 屬於作者的言論 不是你的言論
01/22 19:16
1224F
→
jackliao1990
“決定著作的利用方式”是作者的言論自由 不是你的
01/22 19:17
1225F
→
jackliao1990
合理使用影響的是作者的言論自由 所以你腦補合理範
01/22 19:17
1226F
→
jackliao1990
圍才是在限縮自由 違反民主法治
01/22 19:18
1227F
推
jackliao1990
2.我國屬於歐陸法系 此法系下 判例的約束力<法律
01/22 19:24
1228F
→
jackliao1990
判例只當作參考不是聖旨 因此判例重要的是法條解釋
01/22 19:25
1229F
→
jackliao1990
而不是判例個別情況
01/22 19:25
1230F
→
jackliao1990
3.沒問作者 你不可能保證此平台文章一定非營利
01/22 19:26
1231F
→
jackliao1990
4.註明出處只是人格權 你還侵害了散布權等其他權益
01/22 19:27
1232F
→
Reewalker
法律條文就有規範到合理使用範圍,是你肆意作出無謂限
01/24 12:43
1233F
→
Reewalker
制。侵害了其他權益云云更是自行腦補。請拿出實務證明
01/24 12:43
1234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受到十九世紀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影響,
01/24 12:43
1235F
→
Reewalker
尤重個人權利的保障。故違法的行為認定需要罪刑法定、
01/24 12:43
1236F
→
Reewalker
法律明確等法治國法律原則為前提。而不是以保護多數人
01/24 12:44
1237F
→
Reewalker
權益為由放任國家侵害個人權利,那比較像極權國家的行
01/24 12:44
1238F
→
Reewalker
為,口口聲聲以國家社會利益為由侵害人權。
01/24 12:44
1239F
→
Reewalker
你嘴巴歐陸法系,法律解釋方法卻比較像中國。麻煩拿出
01/24 12:45
1240F
→
Reewalker
同網路平台、有著名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實務判決。
01/24 12:45
1241F
→
Reewalker
不要再曲解民主法治國下的法律原則了。
01/24 12:45
1242F
推
jackliao1990
1.主張言論自由的前提是 言論所有權屬於你
01/24 17:45
1243F
→
jackliao1990
原文是作者寫的 屬於作者的言論 權益屬於作者
01/24 17:46
1244F
→
jackliao1990
不屬於你的言論還扯言論自由 你前提就站不住腳了
01/24 17:46
1245F
→
jackliao1990
你說法類似竊賊聲索使用贓物的特權 極權國家常見
01/24 17:46
1246F
→
jackliao1990
2.《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第三點有說
01/24 17:47
1247F
→
jackliao1990
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 附有尊重他人權利的責任
01/24 17:48
1248F
→
jackliao1990
私人文章不是公共財 故你試圖侵權才是違反普世價值
01/24 17:48
1249F
→
jackliao1990
3.引用比例明寫在著作權法65條合理使用基準中
01/24 17:49
1250F
→
jackliao1990
相關判例早給了 裝瞎跳針不會增加你的說服力
01/24 17:49
1251F
→
Reewalker
合理使用範圍是可以類推比附,反之要去限制請拿出嚴謹
01/25 12:44
1252F
→
Reewalker
合理使用範圍是可以類推比附,反之要去限制請拿出嚴謹
01/25 12:44
1253F
→
Reewalker
論證,別亂以多數人、國家社會利益當作限制個人權利的
01/25 12:45
1254F
→
Reewalker
藉口。現代法治國思想就是如此,喜歡中國那套可以移民
01/25 12:45
1255F
→
Reewalker
對岸。不然同網路平台、有著名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
01/25 12:45
1256F
→
Reewalker
實務判決請拿出來。
01/25 12:46
1257F
→
Reewalker
另外,沒憑沒據就推斷營利。違反無罪推定。這是極權國
01/25 12:46
1258F
→
Reewalker
家的作法,意識型態很中國。
01/25 12:47
1259F
→
jackliao1990
1.你已經承認營利判定要有根據 為此轉文前一定要先
01/25 18:02
1260F
→
jackliao1990
問作者本人以取得依據 感謝你親自送頭力挺板規xd
01/25 18:03
1261F
→
jackliao1990
2.你滿口"專心討論別針對個人"卻在本串不斷顧左右而
01/25 18:03
1262F
→
jackliao1990
言他並扣人帽子 請身體力行別自打嘴巴
01/25 18:04
1263F
→
jackliao1990
3.私人文章是私有財 作者沒有為他人私慾犧牲的義務
01/25 18:04
1264F
→
jackliao1990
你不尊重作者並用歪理強徵作者權利 就是在親自示範
01/25 18:05
1265F
→
jackliao1990
極權政府如何用歪理劫收百姓權益 這違反民主法治
01/25 18:05
1266F
→
jackliao1990
4.不懂大陸法系可以去複習中學公民
01/25 18:06
1267F
→
Reewalker
痾.....你真的知道法治國原則的具體內涵嗎.....對於具
01/26 12:54
1268F
→
Reewalker
體的事實認定以及法律涵攝,法院擁有最後的詮釋權。提
01/26 12:54
1269F
→
Reewalker
很久的同網路平台、有著名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實務
01/26 12:55
1270F
→
Reewalker
判決請找出來先。
01/26 12:56
1271F
→
Reewalker
這麼久了連民主法治國底下的法律原則都不去弄清楚,只
01/26 12:56
1272F
→
Reewalker
會學極權國家那套腦補入罪?國內學術論作至少看一看吧
01/26 12:56
1273F
→
Reewalker
。講不聽再說也無實益= =
01/26 12:56
1274F
→
jackliao1990
你既然同意營利判定要有根據 就不要沒問作者即擅自
01/26 18:29
1275F
→
jackliao1990
腦補文章非營利 請回去看自己說了什麼 別自打嘴巴
01/26 18:29
1276F
→
jackliao1990
不是作者的你再怎麼跳針 非營利終究只是猜測
01/26 18:30
1277F
→
jackliao1990
沒有問過作者 你不可能完全排除營利的可能性
01/26 18:30
1278F
→
jackliao1990
只要你無法證明轉文者都會讀心術 板規就是對的
01/26 18:30
1279F
→
Reewalker
又是極權國家的思想。無罪推定,不自證己罪自行查詢。
01/26 18:51
1280F
→
Reewalker
不喜歡民主法治國下的法律原則建議移民對岸。不予回應
01/26 18:51
1281F
推
jackliao1990
講過N遍 著作權法36條有說 未註明的著作權授權需推
01/26 19:17
1282F
→
jackliao1990
定為未讓與 你沒有確鑿證據就逕自腦補侵犯他人權利
01/26 19:19
1283F
→
jackliao1990
這種才是極權國家的操作 違反民主法治運作規則
01/26 19:21
1284F
→
jackliao1990
這裡不是中國 要徵收別人權益之前須提供確鑿證據
01/26 19:26
1285F
推
jackliao1990
批踢踢都要求要先問作者意願 不能接受可以去中國
01/27 08:58
1286F
→
jackliao1990
盜版平台
01/27 08:58
1287F
→
Reewalker
同網路平台、有著明作者出處且非營利使用的情形對他人
01/27 13:03
1288F
→
Reewalker
權利干預程度跟其他合理使用範圍的情形一致甚至更低。
01/27 13:03
1289F
→
Reewalker
故根本就是合理使用。也難怪某j到現在都還找不到實務
01/27 13:04
1290F
→
Reewalker
判決。根本無罪的東西,板規當然不可限縮合理使用的權
01/27 13:05
1291F
→
Reewalker
利範圍,實屬當然。至於法治思想還停留在極權國家的人
01/27 13:05
1292F
→
Reewalker
,懶得理會= =
01/27 13:06
1293F
→
jackliao1990
又在跳針註明出處
https://imgur.com/wYKqhzX
01/27 18:39
1294F
1294F
→
jackliao1990
函釋:註明出處僅是法律義務,無法免除著作權侵權責任
01/27 18:39
1295F
→
jackliao1990
擴大合理使用會侵害作者權利 要限縮作者權利就必須
01/27 18:41
1296F
→
jackliao1990
完全排除作者營利的可能性 而這不可能繞開詢問作者
01/27 18:41
1297F
→
jackliao1990
因此你凹了3年還是無法保證文章絕無可能營利
01/27 18:44
1298F
→
jackliao1990
試圖限縮別人自由權利的是你 是你要提供限縮的根據
01/27 18:46
1299F
→
jackliao1990
另外你每次哭說懶得理 每次都自打嘴巴 早沒可信度XD
01/27 18:48
1300F
→
Reewalker
所以某J就是找不到同網路平台、有著明作者出處的且非
01/28 13:01
1301F
→
Reewalker
營利使用案例實務判決,也不肯去瞭解民主法治國下的法
01/28 13:01
1302F
→
Reewalker
律原則,實在沒有回應必要....
01/28 13:02
1303F
→
Reewalker
講那麼久,想法還停留在極權國家的思想。難道真的無可
01/28 13:09
1304F
→
Reewalker
救= =
01/28 13:09
1305F
→
jackliao1990
要改板規的又不是我 要限縮作者權利的是你又不是我
01/28 19:58
1306F
→
jackliao1990
還沒確定沒營利就想強迫作者讓出權利 這跟極權政府
01/28 20:02
1307F
→
jackliao1990
在證據不足時 就強行割韭菜的思維一樣 未問即判
01/28 20:04
1308F
→
jackliao1990
當成文法國家的公民這麼久還幻想自己活在判例法國家
01/28 20:07
1309F
→
jackliao1990
連"沒營利的著作也受著作權保護"的常識也沒有
01/28 20:09
1310F
→
jackliao1990
批踢踢都要求先問作者 不接受就換平台 這裡不適合你
01/28 20:13
1311F
推
vandervaal
既然都說沒有回應的必要,還回那麼多
02/13 00:03
1312F
→
vandervaal
然後講了這麼多也改變不了什麼,這只是在意氣用事吧
02/13 00:03
1313F
→
Reewalker
一堆外站轉錄進來的也沒看到某J在X。到現在還找不到
02/22 13:05
1314F
→
Reewalker
一堆外站轉錄進來的也沒看到某J在該。到現在還找不到
02/22 13:06
1315F
→
Reewalker
同平台的實務案例,論證完全不成立...
02/22 13:06
1316F
→
Reewalker
本以為多個人了解民主法治國原則也是好事。沒想到這麼
02/22 13:06
1317F
→
Reewalker
久,思想還請停留在極權國家嚴刑峻法那套,國內一堆學
02/22 13:07
1318F
→
Reewalker
術著作也不去看還想影響板規改革,台灣已經民主了...
02/22 13:07
1319F
→
Reewalker
想限縮合理使用範圍,麻煩拿出實務判決做依據
02/22 13:08
1320F
→
Reewalker
另外私人侵害作者權利是個人與個人之間,與憲法保障個
02/22 13:18
1321F
→
Reewalker
人權利是限制國家對人民的行為。這點法學基礎麻煩先去
02/22 13:18
1322F
→
Reewalker
搞清楚。不懂法律原則也別亂腦補
02/22 13:18
1323F
推
jackliao1990
1.根據著作權法 跨/同平台轉錄都需經過作者同意
02/22 23:38
1324F
→
jackliao1990
2.我國是成文法國家,你的判例至上論完全不成立
02/22 23:38
1325F
→
jackliao1990
3.本以為"用別人東西要先問人"是民主國家基本常識
02/22 23:39
1326F
→
jackliao1990
沒想到這麼久思想還是學共產國家 想不勞而獲
02/22 23:39
1327F
→
jackliao1990
著作權已經是普世價值了還無視著作權法條及函釋
02/22 23:39
1328F
→
jackliao1990
4.你論證都建立在腦補作者意圖 法律上這沒有效力
02/22 23:40
1329F
→
jackliao1990
5.就是因為文章是私權 所以使用私有財時要取得同意
02/22 23:41
1330F
推
jackliao1990
屬著作權法私法自治 請勿自打臉扯著作權法以外法律
02/22 23:51
1331F
→
Reewalker
基本權保障是原則上限制國家侵害人民,而非個人與個人
02/23 13:04
1332F
→
Reewalker
間。質言之,國家不可以隨便以侵害他人權利為由認定人
02/23 13:04
1333F
→
Reewalker
民違法,要有明確得法規範與嚴謹法學論證,不懂可以去
02/23 13:06
1334F
→
Reewalker
翻國內學術著作,例如蔡宗珍或其他學者,而非亂腦補。
02/23 13:07
1335F
→
Reewalker
故若還在合理使用範圍裡面,根本構不成侵權。又不是極
02/23 13:08
1336F
→
Reewalker
權國家,在沒有基本權制度保障下胡亂腦補違法侵權。
02/23 13:09
1337F
→
Reewalker
請拿出同平台、完整著名出處、非營利的實務判決論證。
02/23 13:09
1338F
→
Reewalker
否則你的論證都是失敗的。請別亂以極權國家的觀念腦補
02/23 13:09
1339F
→
Reewalker
民主法治國化的法律原則,意氣用事解決不了問題。不懂
02/23 13:10
1340F
→
Reewalker
就去翻書、找實務判決。
02/23 13:10
1341F
推
jackliao1990
又在凹了 "憲法不干涉私權"被你曲解成"私權不受保護
02/24 22:50
1342F
→
jackliao1990
請搞清楚 雖然憲法不介入私權但是私權還有私法保護
02/24 22:51
1343F
→
jackliao1990
私權糾紛由私法處理 而憲法不干涉私法怎麼處理私權
02/24 22:52
1344F
→
jackliao1990
你自己提憲法不介入私權還主張私權不用以私法為準
02/24 22:53
1345F
→
jackliao1990
除了無視私法-著作權法 你還自打臉地用憲法處理私權
02/24 22:53
1346F
→
jackliao1990
自己說文章是私有權還把它當成公有財一樣任意使用
02/24 22:53
1347F
→
jackliao1990
請回憶你說了什麼 你現在說的都在打臉你之前的論證
02/24 22:54
1348F
→
jackliao1990
私權案件看的是實際契約 腦補對方意願沒有法律效力
02/24 22:55
1349F
→
jackliao1990
我國並不是判例法國家 法條才是基準 請勿裝瞎
02/24 22:55
1350F
→
Reewalker
現在法律有規定合理使用範圍,類似的情形當然可以類似
02/28 17:03
1351F
→
Reewalker
比附,因為這是有利人民的解釋。但如果要限縮合理使用
02/28 17:03
1352F
→
Reewalker
範圍,就要有嚴謹的法學論證。法院有最後的闡釋權。這
02/28 17:04
1353F
→
Reewalker
也是避免政府隨便以侵害他人權利等理由隨意侵犯人民的
02/28 17:04
1354F
→
Reewalker
權利。所以你的論證必須有相同網路平台、非營利、完整
02/28 17:04
1355F
→
Reewalker
著名出處的實務作支持。不然民主法治國家,不太能容許
02/28 17:04
1356F
→
Reewalker
腦補違法情事。
02/28 17:05
1357F
→
Reewalker
閒聊文章而已,跟新聞差不多。程度根本就是合理使用範
02/28 17:05
1358F
→
Reewalker
圍甚至更輕。這也要用極權國家的嚴刑峻法看待,西方的
02/28 17:05
1359F
→
Reewalker
民主真的不適合你。
02/28 17:06
1360F
→
jackliao1990
1.前面已給法院解釋:引用他人部分只能當本文的附屬
02/28 20:44
1361F
→
jackliao1990
此原則是法學界通說 不懂可去看半田正夫等人著作
02/28 20:45
1362F
→
jackliao1990
本板轉文僅心得屬自我創作 比例過低且非文章主體
02/28 20:45
1363F
→
jackliao1990
如果沒營利就可不管引用比例 那論文全抄都是合法
02/28 20:45
1364F
→
jackliao1990
2.前面已給"歷史評析非新聞"的法官解釋 請別裝瞎
02/28 20:46
1365F
→
jackliao1990
3.既然提私人文是私權就別學西岸把私財當公有財並強
02/28 20:46
1366F
→
jackliao1990
迫轉讓 根據所有權絕對和私法自治原則 私權案件以實
02/28 20:46
1367F
→
jackliao1990
際契約為準 沒寫在契約的乙方意圖腦補沒有法律效力
02/28 20:47
1368F
→
jackliao1990
以上常識早寫在法國民法典 思惟請別落後時代200年
02/28 20:48
1369F
→
Reewalker
講那麼多你就是找不到同網路平台,完整著明出處,非營
03/01 08:50
1370F
→
Reewalker
的實務判決,論證失敗。轉錄文章跟新聞一樣都是在合理
03/01 08:50
1371F
→
Reewalker
使用範圍之內。想對合理使用範圍限縮,論證要嚴謹,請
03/01 08:51
1372F
→
Reewalker
別拿情形跟轉錄ppt文章差很遠的實務判決雞毛當令箭,臺
03/01 08:51
1373F
→
Reewalker
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懂請去翻國內學術著作,謝謝。
03/01 08:52
1374F
→
Reewalker
除非原作者有載明不可轉錄,否則板規不應隨意去限制人
03/01 08:52
1375F
→
Reewalker
民資訊傳播流通。是以板規改成由僅限原作者方為合理。
03/01 08:53
1376F
→
jackliao1990
1.凹這麼久你還是無法保證文章沒營利 著作權法36條
03/01 21:30
1377F
→
jackliao1990
有說:如果作者沒表態則視同作者未轉讓 因此你建立在
03/01 21:31
1378F
→
jackliao1990
在腦補作者意圖的論證完全失敗 證明作者意圖和沒營
03/01 21:32
1379F
→
jackliao1990
利都一定要實際問作者 故板規正確
03/01 21:33
1380F
→
jackliao1990
2.除非為公有財否則他人不能干涉私權 你自己說本板
03/01 21:34
1381F
→
jackliao1990
文為閒聊廢文+私有財 故你已經打臉自己的論證
03/01 21:35
1382F
→
jackliao1990
你自己認為是廢文 法官也就沒有強迫轉讓的必要 畢竟
03/01 21:36
1383F
→
jackliao1990
強迫私財轉讓會傷害人權 論證必須無瑕疵
03/01 21:37
1384F
→
Reewalker
還推定營利耶?腦袋還留在極權時代?民主法治國無罪推
03/02 12:52
1385F
→
Reewalker
定等法律原則到現在都不懂?
03/02 12:52
1386F
→
Reewalker
那判決判斷違法的重點是在用在營利,跟一般歷史閒聊文
03/02 12:52
1387F
→
Reewalker
天差地遠。麻煩回去好好看。不要雞毛當令箭,無限上綱
03/02 12:53
1388F
→
Reewalker
就算是歷史閒聊文章,你就是找不到同網路平台,完整著
03/02 12:53
1389F
→
Reewalker
明出處,非營利的實務判決。只會拿情形差很遠的判決斷
03/02 12:53
1390F
→
Reewalker
章取義。盲目崇拜極權國家的嚴刑峻罰,民主法治國的法
03/02 12:54
1391F
→
Reewalker
律原則都不去弄懂,到現在還在有罪推定....
03/02 12:54
1392F
→
Reewalker
板規可以禁止廣告文、商業文章。你連歷史閒聊文章也要
03/02 13:12
1393F
→
Reewalker
禁?真的太專制了,且是無限上綱。
03/02 13:12
1394F
→
jackliao1990
1.那判決針對所有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如引用比例等皆
03/02 21:14
1395F
→
jackliao1990
判定違法 並非特別針對營利 請勿選擇性裝瞎
03/02 21:15
1396F
→
jackliao1990
2.要強迫私權轉讓 依法須證明該私財為重要公共財 你
03/02 21:15
1397F
→
jackliao1990
自己說是閒聊文又不斷貶低本板文的價值 可見本板文
03/02 21:16
1398F
→
jackliao1990
章並沒有重要到需要特地為你干涉作者的基本權利
03/02 21:16
1399F
→
jackliao1990
3.既然知道憲法不干涉私法自治 那就不要無視契約的
03/02 21:17
1400F
→
jackliao1990
法效 法庭看的是具體契約 意圖揣測不能當證據
03/02 21:17
1401F
→
jackliao1990
4.板規根本沒提到廣告和商業文 請勿信口開河
03/02 21:17
1402F
→
Reewalker
你到處轉錄新聞也沒看你在管比例云云。合理使用範圍的
03/03 12:43
1403F
→
Reewalker
解釋可以類推。學術論證當然是以性質、權益干預程度為
03/03 12:45
1404F
→
Reewalker
衡量。新聞可以,歷史閒聊文章當然也行。
03/03 12:45
1405F
→
Reewalker
不然你到現在為何找不到正確的實務見解當作論證依據?
03/03 12:46
1406F
→
Reewalker
只會拿情形天差地遠的法院判決雞毛當令箭?時間證明一
03/03 12:46
1407F
→
Reewalker
切,你就是找不到。想限縮合理使用範圍請拿出講很多次
03/03 12:47
1408F
→
Reewalker
的正確的實務判決作依據。
03/03 12:47
1409F
→
Reewalker
更別說這麼久了你對民主法治國的法律原則的了解還是一
03/03 12:48
1410F
→
Reewalker
塌糊塗....
03/03 12:49
1411F
→
jackliao1990
1.第9條和61條說的是非評析性的純時事新聞 然而歷史
03/03 20:34
1412F
→
jackliao1990
評析在判例中已被法官認證不算時事新聞 本板歷史討
03/03 20:35
1413F
→
jackliao1990
論多不是時事且夾雜分析評論 並非只陳述事實的新聞
03/03 20:35
1414F
→
jackliao1990
故兩者是兩回事
https://i.imgur.com/kqC5kn3.png
03/03 20:36
1415F
1415F
→
jackliao1990
2.罪刑法定的適用對象是國家與私人之間 因此你把它
03/03 20:36
1416F
→
jackliao1990
用在私人間(你自己說的)的民事糾紛時就已經自打臉
03/03 20:37
1417F
→
jackliao1990
3.侵害著作權除了刑責還有民事責任 而罪刑法定適用
03/03 20:38
1418F
→
jackliao1990
的是刑責 故如果碰到無刑責的民事侵害行為 作者仍可
03/03 20:39
1419F
→
jackliao1990
依著作權法主張民事賠償
03/03 20:39
1420F
→
Reewalker
1.你找的是判決不是實務判例。實質拘束力為何自己查證
03/04 08:09
1421F
→
Reewalker
2.就算是該判決,法官也是嚴謹認定,不像你腦補違法。
03/04 08:09
1422F
→
Reewalker
請勿選擇性裝瞎。
03/04 08:09
1423F
→
Reewalker
3.判決就是沒有判例的實質拘束力,所以論證就需要真的
03/04 08:10
1424F
→
Reewalker
在PTT轉錄文章或是貼近的具體案例才有說服力,已經作
03/04 08:11
1425F
→
Reewalker
成報導在電視台播送跟在PTT轉錄根本天差地遠。論證不足
03/04 08:11
1426F
→
Reewalker
。但你就是找不到該找的判例,因為根本無罪。其干預他
03/04 08:13
1427F
→
Reewalker
人法益程度與合理使用範圍相同甚至更低。實務當然不會
03/04 08:13
1428F
→
Reewalker
有判例。
03/04 08:13
1429F
→
jackliao1990
1.我國是成文法國家 就算是判例也是受法律約束 故你
03/04 20:31
1430F
→
jackliao1990
不能對法條(如著作權法36條)選擇性裝瞎
03/04 20:31
1431F
→
jackliao1990
2.你自己都承認報導跟本板討論天差地別 故你把本板
03/04 20:32
1432F
→
jackliao1990
討論硬凹成新聞的論證已經失敗 再度達成自打臉成就
03/04 20:32
1433F
→
jackliao1990
3.著作權法開放的是"時事" 適用的是最近發生的事件
03/04 20:33
1434F
→
jackliao1990
而不是本板討論的陳年往事
03/04 20:33
1435F
→
jackliao1990
4.所有權絕對是民法基本原則 故任何干涉私財的論證
03/04 20:34
1436F
→
jackliao1990
都必須嚴謹 請勿張冠李戴隨便亂凹
03/04 20:34
1437F
→
Reewalker
最高法院判例的實質效力,還有判例跟判決在實務上又有
03/07 12:58
1438F
→
Reewalker
何不同,請自己去查證...。另外民事只有當事人能主張,
03/07 12:58
1439F
→
Reewalker
與你無關。 但只要是在合理使用範圍,民刑事都不會有事
03/07 12:59
1440F
→
Reewalker
轉錄歷史閒聊文章跟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
03/07 12:59
1441F
→
Reewalker
論述都是在合理使用範圍。
03/07 13:01
1442F
→
Reewalker
最好的證明是你一直找不到轉錄批踢踢閒聊文章的實務見
03/07 13:01
1443F
→
Reewalker
解,只會拿不相干的判決雞毛當令箭...法規未盡之處法院
03/07 13:02
1444F
→
Reewalker
有最後的闡釋權。
03/07 13:02
1445F
→
Reewalker
還有你連基本原則跟憲法基本權都搞不清楚...多讀書吧..
03/07 13:04
1446F
→
jackliao1990
1.果然發現自打臉後就把歷史和時事新聞從天差地遠改
03/07 22:37
1447F
→
jackliao1990
成可類比XD 新聞(陳述事實)和討論(主觀見解)性質上
03/07 22:37
1448F
→
jackliao1990
根本不同 況且時事文偏離板旨應發在他板
03/07 22:38
1449F
→
jackliao1990
2.法條開放的是當下時事不是歷史 請勿像3/2推文一樣
03/07 22:38
1450F
→
jackliao1990
腦補不存在的規定
03/07 22:38
1451F
→
jackliao1990
3.你主張著作權是私人之間 當然以民事為主 當事人當
03/07 22:39
1452F
→
jackliao1990
然能對著作侵權主張民事賠償 民事實務以契約為準
03/07 22:40
1453F
→
jackliao1990
契約沒寫明/拿不出同意紀錄 依法推定為未授權
03/07 22:41
1454F
→
jackliao1990
4.憲法管的是國家私人間權利 不干涉私人間權利自治
03/07 22:42
1455F
→
Reewalker
所以你就是找不到轉錄Ptt閒聊文章或是近似的實務案例?
03/08 13:07
1456F
→
Reewalker
有利人民的解釋可以類推。違法的認定就需要嚴謹論證,
03/08 13:08
1457F
→
Reewalker
避免國家肆意以保護他人權利等理由濫害人權。程度與合
03/08 13:11
1458F
→
Reewalker
理使用範圍相同甚至更低的情形當然可以比附。回去還是
03/08 13:11
1459F
→
Reewalker
多讀一點國內法學著作吧,尤其是民主法治國的法律原則
03/08 13:11
1460F
→
jackliao1990
文章的所有權屬於作者 故有利人民的判定等於保護權
03/08 20:10
1461F
→
jackliao1990
利擁有者的判定 私人文屬於私人間糾紛(你自己說過)
03/08 20:10
1462F
→
jackliao1990
法庭會基於所有權絕對和私法自治原則 以契約為準 保
03/08 20:10
1463F
→
jackliao1990
護作者私權不受到私人侵害 拿不出授權紀錄的你只能
03/08 20:10
1464F
→
jackliao1990
提沒寫在契約上的腦補 這在民事實務上是沒效力的
03/08 20:11
1465F
→
Reewalker
合理使用範圍內民刑事都沒有問題。找不到ptt的判決麻煩
03/09 12:58
1466F
→
Reewalker
國內法學著作請多看。民主法治國家對違法認定是嚴謹論
03/09 12:58
1467F
→
Reewalker
證,不是腦補亂凹。又不是中國那種極權國家....
03/09 12:58
1468F
→
jackliao1990
嚴謹論證並不是像你把歷史凹成時事、新聞曲解成討論
03/09 21:33
1469F
→
jackliao1990
授權須清楚寫出來 契約如果不明確 依法視為未同意
03/09 21:34
1470F
→
jackliao1990
法庭上不得隨便亂腦補契約沒有的東西 把私人權益當
03/09 21:34
1471F
→
jackliao1990
韭菜的獨裁國家才會用腦補猜測收割私有財
03/09 21:35
1472F
→
A6
#1YEBMwKV (historia)
stantheman 針對性挑釁
03/22 14:49
1473F
推
agwoof986
藩屬國跟殖民差不多嗎
04/27 22:58
1474F
推
HarunoYukino
板主受理檢舉案、判決以一個星期為準。
11/14 10:56
1475F
→
HarunoYukino
請問至今為11/14 一週(11/7)以前不處理了?
11/14 10:58
1476F
推
BASICA
#1ZfGUgaO
這是一篇廢文 固定由此網友張貼類似文章
12/23 14:22
14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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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A
#1Zf5JYaL
這是另一篇廢文,板主看過覺得怎麼樣?
12/23 14:23
147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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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A
跟歷史扯的上關係嗎?
12/23 14:24
147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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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A
版上只留下與歷史相關聯的,我的意思是那兩帖無歷史學意義
12/23 14:33
1480F
推
BASICA
對不起,我發錯欄位了,晚些些補正
12/23 18:51
1481F
推
BASICA
再次道歉,我晚點補正檢舉
12/23 18:53
148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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