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戰略高手 DigitalWare 各項事務申請辦法
■ 零、前言
□ 本辦法適用於戰略高手應用軟體小組(DigitalWare;下稱本小組),提出各項申請
前請務必詳閱戰略高手群組規(最新版本以 ComGame-Plan 看板公告為準)及本辦
法。
□ 使用者於 Sub_DigiWare 組務看板(下稱本組組務板)發文,即表示已閱讀並遵守
本辦法各項條例,不得以未閱讀或未瞭解規範而規避之。
□ 小組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辦法之內容,並於修改或變更之後,公告於
Sub_DigiWare 看板。
■ 一、板主異動申請
□ 此項申請僅限看板現任板主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異動] 分類提出申請。
□ 除發文板主,其餘板主(現任或新任板主)皆須至申請文章推文附議,並須在 7 日
內完成附議,否則該篇申請視同失效。
□ 若申請理由為板主請辭,但於發文申請 7 日後未獲所有板主附議,申請人得檢附相
關通知信件,轉錄於組務板,小組長將逕行處理。
■ 二、看板事務申請
□ 此項申請僅限看板現任板主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申請] 分類提出申請。
□ 各申請事項說明
◆ 2-1 多重帳號查詢
◇ 申請多重帳號查詢應敘明申請理由,且申請查詢之帳號皆須有於看板有違規之
行為。
◇ 板主於組務板發文後,須寄發通告信給該申請案所有當事人,標題應明示請當
事人至 Sub_DigiWare 看板說明是否為多重帳號,並於信件內文附上文章代碼
(AID)及請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回應。
◇ 其餘規定以本站帳號部 ID_Multi 看板最新公告為準。
◆ 2-2 發文與推文限制調整
◇ 發文與推文限制非基礎管理手段,建議板主應以修訂板規作為基礎,以免使新
加入之使用者無法參與看板討論,降低看板活躍程度。
◇ 如認為有調整之必要,應詳述調整原因,並於組務板提出申請。小組長或群組
長得視調整幅度,適度建議調低標準或不予通過。
◇ 除發文板主,其餘板主(現任或新任板主)皆須至申請文章推文附議,並須在
7 日內完成附議,否則該篇申請視同失效。
◆ 2-3 看板名稱變更
◇ 看板名稱變更影響甚鉅,若非必要請勿隨意變更。
◇ 若須變更看板名稱,板主應於看板內公開說明 14 日後,再向小組組務提出申
請,並敘明修改原因。
◇ 若為看板名稱作品名稱,原則上以官方英文命名為準。
◇ 改名作業進行時,將暫時對看板進行隱板,作業進行前小組長應先於看板公告
作業時程,抑或小組長可請板主公告之。
◇ 看板名稱變更將導致
▼ 文章網址改變
▼ 部分使用者找不到看板
▼ 水桶失效(若須改板名請板主事先備份水桶名單)
▼ 除上述事項外亦有可能有其它目前不確定之影響
◆ 2-4 放寬樂透限制
◇ 請依據戰略高手群組樂透規定提出申請(最新版本以 ComGame-Plan 看板公告
為準)。
◆ 2-5 封存看板
◇ 小組長得提報組內使用率過低之看板,並由群組長裁定後封存。
◇ 板主得主動提出封存看板申請,並清楚說明封存看板理由,由小組長初審後轉
報群組長裁定。
■ 三、板主請假
□ 此項申請僅限看板現任板主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請假] 分類提出申請。
□ 看板若有其它板主,請假期間之板務由其餘板主負責。
□ 若看板無其它板主,或該期間所有板主皆為請假狀態,板務由小組長代理,請板主
事先站內信小組長交接代管事宜。
□ 為避免板友找不到板主,以致誤認板主失職,請同時轉錄請假申請文至看板,公告
周知。
■ 四、申請新板
□ 此項申請僅限已於 ComGame-New 看板連署新板達標之申請人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新板] 分類提出申請。
□ 新板申請辦法以戰略高手群組規(最新版本以 ComGame-Plan 看板公告為準)之規
定為準,且看板討論內容與應用軟體相關,才可於本小組開設新板。
■ 五、看板申訴
□ 此項申請僅限案件當事人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申訴] 分類提出申請。
□ 申訴人請先站內信與板主溝通,若溝通不成才可檢附來往站內信提出申訴,未檢附
站內信紀錄者,該申訴案不予處理。
□ 若板主於當事人寄站內信 7 日後未回應,當事人可逕行提出申訴。
□ 申訴受理時效為板主判決日/板主最後回應日/案件發生日的 15 天內,若未在受理
時限內提出將視為放棄該案的申訴權。
□ 申訴時應將相關公告與溝通內容轉錄至本組組務板,並分別將標題命名為[證一]原
申訴標題、[證二]原申訴標題...以此類推。
□ 申訴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 若遇本組小組長為被申訴人,則該案件應由本組其它小組長或群組長處理。
■ 六、罷免板主
□ 此項申請僅限本站使用者提出。
□ 請在本組組務板使用 [罷免] 分類提出申請。
□ 罷免事由須敘明 150 字以上,並不得有無意義或語意不清之內容,否則不予受理。
□ 請至 ComGame-New 發文連署罷免,並於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
及小組事務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 原看板板主須強制置底該罷免連署文,置底不足時請暫時移除它文。
□ 其餘規定請詳閱戰略高手群組規(最新版本以 ComGame-Plan 看板公告為準)
□ 若經小組長查證罷免案濫訴屬實者,將無條件駁回該次申請,並限制申請人於本小組
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本小組各項事務申請、組務看板發言權。限制期限為初犯半
年、累犯依倍數累加,依序為一年、兩年、四年...以此類推。
■ 七、附言
□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本站站規及戰略高手群組規規範之。
□ 本辦法於 2021 年 3 月 16 日由時任實習小組長 s5048218 完成初版並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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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過的,叫足跡;走不到,叫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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