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Lushen&alihue回應公告 水桶一個月
※ 引述《Hsins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銘言:
: 他的行為的確不應該,但你作為板主也不能這樣就將自己訂定的規定視為無物。
: - 目前板規完全沒有提到回公告文
: - 兩位是回文不是發文,判決過於牽強
: 如果你要扯前板主的板規,有特別寫「公告」只限板主使用,那是指發文不是回文,該篇下
: https://i.imgur.com/JqXiuF0.jpg
: 在判決之前,先尊重一下規則,更何況這還是你自己修正的,你如果覺得我這篇違反板規要桶我,煩請明確寫出板規依據跟理由。
好吧 來新增版規投票
Lushen & alihue 水桶我也先解了
對於投票項目有多的意見可以直接回這篇
例如該有的選項太少還是覺得有特殊規則 例如投票項目1
2跟3就是只有同意或者不同意
討論時間我看到9/22 投票時間為9/26~10/3
以下都不逤及以往
會有投票資格限制 就是進版限制再高一點
登入次數為200以上
這會是舉辦版上投票而不是西洽的那種推投統計喔
=====投票項目1=====
對於版歸建議而需要討論的公告可以回
ex
3/14 femlro □ [公告] 徵求社群資訊
3/15 lovelycateye R: [公告] 徵求社群資訊
公告水桶類型的公告不能回應
ex [公告] [討論] xxxxx 禁回
=====投票項目2=====
增加分身條款
帳號水桶期間,所有分身應受相同發推文限制,
如發現於禁言期間使用分身進行看板活動,
受罰帳號與分身帳號將一同受到原水桶期間兩倍之懲罰,且計算日期重置。
如單一帳號加倍後水桶期限超過2年,將改判為10年水桶。
(選項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投票項目3=====
公司徵才不算在他人之列喔
對公司有利變成資方打手
對公司不利變成沒有公司可以發徵文
→ Hsins: 站規有:「(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 09/10 18:31
→ Hsins: 者。」,但沒有列出懲處內容,所以還是先修板規比較實在。 09/10 18:31
這邊挑釁我覺得 可能有人覺得有 有人覺得還不到
所以如果要新增這條的話 最終投票標題會是
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由當事人檢舉 是否挑釁由版主判定(這算是帝王條款)
水桶一個月
(選項只有同意跟不同意)
順便抱怨一下我其實不太想處理挑釁舉報這類的邊界條件
又不是跟bilibili一樣有擦到禁詞就好了
所以挑釁言論如果選
A.不同意 (代表之後舉報挑釁就會沒有法可以辦)
B.同意 (就會變成版主主觀認定歐)
順便徵求一下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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