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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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馬與響馬與女響馬[下]
而起義者也不能全靠野草養馬。明代的馬匹吃甚麼草?從喻仁,喻杰《元亨療馬集》
卷四、《新刻針醫参補馬經大全》冬集等書的內容可知,青草食用的主要是「木樨草」(
草木樨)、「笮草」(金魚藻等水生植物)、「巴根草」、「四花草」(可能是白茅草)、「
熟地草」、「狗尾草」、「胡麥苗」、「綠豆苗」、「大麥苗」、「小麥苗」、「稗子苗
」、「二生秈稻草」(收割後再生的稻秧),其中「胡麥苗」「有微毒」,「稗子苗」、「
二生秈稻草」長久食用都不健康,「秫黍葉」(高粱)則明確說「有小毒不可食」。就馬匹
飼養來說,最值得注意的是草木樨:
「木樨草,布種之草也,與蔥韭類同,割而復發,河南、河北多種之。其形枝高葉密
,味甘、性涼、無毒,祛臟腑熱,瀉三焦火,生膘和血,無不甚佳。」
也就是說在養馬業轉向一般民戶的擴散中,或許因為多數人不見得買得起草場,擁有
草場的地主也必須更有效率地利用土地,除了野草,草木樨作為文獻中唯一提及的牧草,
其種植也在黃河南北兩側推廣開來。
與食性繁雜的人不同,馬吃草要挑剔得多,攝入低品質的牧草可能引起馬匹腹部絞痛
、便秘甚至青草病(grass sickness,一種影響中樞神經的疾病,非常致命)。不但草亂吃
會生病,習慣食用的牧草突然改變,甚至將新鮮的牧草突然換成乾草(乾草比起鮮草大量
缺乏維生素與礦物質)、又或者天氣劇變也會造成青草質變,都有可能使得馬匹食用後腹
痛如絞。突然改變食物的品質(無論變好變壞)是為大忌,而細心的餵養者還得留意不同個
體的特殊需求 。
考慮到民間牧馬業與作為牧草的草木樨大約是同步推廣,那麼在一般的野草之外,河
南、河北間的民牧馬大概很大程度上是餵養草木樨為主,而在黃河南北以外的地方缺乏這
類人工種植的牧草,離開舒適圈腸胃不舒服,對馬匹能適應的環境造成了限制。而草木樨
是一年生或二年生的植物。一年生的品種在3、4月間播種,6月末現蕾,8月成熟;二年生
品種也差不多,但9月以後開始將營養儲存於根部準備過冬,次年4月萌動出土快速成長,
6月間完全成熟 。在兩種草木樨混種的場合,6月至8月間是營養最好、最適合割草餵馬的
季節,牧草豐收正是劉六、劉七起義大爆發的時機。地域以外又有季節限制。
這對以響馬為中心的起義者而言顯然不是甚麼好事──畢竟是人工種植的牧草。起義
者的壯大也意味著戰亂破壞的範圍加大,草木樨的養護人若不是死於亂軍、逃離兵燹,就
是加入起義隊伍,無論哪個結局都意味著次年的牧草種植乏人經營、難以為繼。起義進入
第二年,二年生牧草收穫期的六月過後,起義首領戰敗授首、或者變裝潛逃,七月間便全
歸於失敗。
相對來說,16世紀後半的隆慶以後,北方邊鎮設置馬市開放蒙古馬進口,這些主要放
養於戶外、冬季必須自己在雪地裡刨出枯草(能掘至雪下40公分)過活的北方蒙古馬種 ,
在環境的適應、野性的保留上應比人工牧草牧養的馬匹強許多。在晚明西方傳教士的眼中
,如曾德昭便說「(明朝人)有大量的馬,但馬缺乏氣力,沒有價值」 ,利瑪竇則說:
「馬和其他馱獸在個體或樣子方面都比不上歐洲的,但在數量、價錢便宜和負載能力
方面卻勝過了我們的。」
「中國人不大懂得訓馬和練馬,他們平日生活中所使用都是閹過的,因此很安靜,脾
氣很好。他們有無數軍用的馬,但都退化得厲害並缺乏勇武精神,甚至韃靼人的駿馬一叫
就能使它們潰散,因此打起仗來實際上是無用的。此外,由於馬蹄上不打掌並且很纖弱,
所以這些馬不耐在硬地或山道上走較長的路。」
曾德昭和利瑪竇說得應該都是內地腹裡所飼養的馬匹,而由這些馬匹支撐起的劉六、
劉七起義,地域範圍的限制與軍事上可利用的程度都較狹隘;相對而言,明末大規模的農
民起義中有大量北方邊鎮的軍士參與,連帶他們從北方草原取得的馬匹,助長了起義者在
更大的地理範圍內活動的能耐,或許也促成了起義者最後的成功(儘管過程漫長,結局諷
刺)。
劉六、六七之亂中馬匹取得、牧養的限制,還間接帶出了另一種比較特殊的現象。沈
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九〈婦人行劫〉:
「乙未丙申間(萬曆二十二、二十三年,1595、1596年),畿南霸州、文安之間,忽有
一健婦剽掠,諢名『母大蟲』。其人約年三十,貌亦不陋,雙腳甚纖。能於馬上用長槍,
置一豆於地,馳騎過之下,一槍則剖為二;再馳再下,則擘為四,其精如此!遇之者不知
其能,或與格鬥,必為所殺。橫行者三四年,前後有夫數人,稍不當意,即手刃之。有一
徽人王了塵者,善於鐵鞭,聞此婦絕藝,拚死與角,半日未解,此婦遂放仗講解,留以為
夫。有嫪毐之能,恨相見晚,王尋見此婦所殺太多,官兵漸謀取之,恐並入網,遂潛逃入
京。此婦恨極,挈精卒數騎入京城蹤跡之。都下見其異,亟集選鋒軍往捕。此婦馳出城,
追騎及之郊外,內一人敗,為所殺,然諸軍愈盛,其從騎俱逃散,就陣生擒之,磔於市。
」
霸州、文安間正是前述北直隸響馬橫行的地方,劉六、劉七也是文安人。除了此例,
晚明談遷《棗林雜俎》義集〈彤管志餘〉也寫道:
「嘉興某善射,道山東,遇女子單騎行劫,接其矢,反射之者三。女子呼曰:『君無
相苦,當下馬少有所語。』語曰:『吾閱人多矣,願事君奉箕箒。』某從之,挈歸。」
例子中提及的則是山東女強人。在劉六、六七之亂中,江南軍在楊虎陣亡後,「崔
氏為妻亦驍徤,時領賊衆劫掠。後虎死,有楊寡婦軍」 ,說明了婦女在軍中、戰陣上的
地位。這或許是特殊現象,但考慮到民間牧養馬匹只算勉強適合軍用,婦女參戰其實是有
道理的──明代對騎兵的要求主要是「軟弓、長箭、快馬、輕刀」,「此四事者,非閑戰
陣者不能得其趣」 。軟弓輕刀意味著馬上使用兵器不要求太大臂力,快馬輕刀則意味著
相對於馬的體力有限,騎乘者與身上裝備最好不要太重。換言之,在體重限制方面,尚未
完全成長發育的青少年或者女子,相對於身材壯碩的男子,未必趨於劣勢,尤其是考量到
供應英雄壯士騎乘的駿馬並不多的場合。劉六、劉七之亂中,起義者雖說馬比官軍多,也
就是「一人常兼兩馬」 的程度,並不到隨時能挑選上乘馬匹騎乘的程度,弓馬嫻熟不下
男子的婦女也就有了更多上場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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