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serWilly: 版主辛苦了,這個月檢舉魔人收斂不少,沒怎麼起爭議, 06/21 19:25
→ WiserWilly: 版主就會輕鬆一些~版友也會問到該得到的答案 06/21 19:25
推 susaku: 只要沒有違規者自然就不會有檢舉人 但如果有些人愛挑起紛 06/22 16:18
推 susaku: 爭把正經回答的推文說是擾亂打岔..這究竟問題在誰身上呢? 06/22 16:20
→ WiserWilly: 是認真回答還是挑釁大家,版友自有公評吧? 06/22 22:07
→ WiserWilly: 畢竟又不是只有一二十人受害 06/22 22:07
→ simonfz: *二-3,6 07/14 11:25
→ susaku: 查了紀錄 這應該算版規九 鬧版 而且被檢舉CP了 07/14 12:04
推 sa12e3: 請問ask精華區會不會繼續更新? 好像很久沒更新了? 07/26 15:39
推 simonfz: 也想請問版主當初政見之一,廢除版規十,何時會正式做異 07/26 17:48
→ simonfz: 動? 07/26 17:48
推 Schottky: @sa12e3 精華區需要的是徹底重整,我還在思考該怎麼著手 07/28 19:25
→ Schottky: @simonfz 本來想把整份板規重新檢視一遍,一次做完更動 07/28 19:27
→ Schottky: 不過經你這麼一說,似乎先把板規十刪掉比較好 07/28 19:28
→ Schottky: 因為這篇板規是天才哥發的,我不能編輯,需要發新一篇XD 07/28 19:28
→ Schottky: 請容我大概十天後較有空時再慢慢編輯板規 07/28 19:33
→ Schottky: @power7 這篇確實有點擦邊,問得很模糊,但原則上開放式 07/28 19:34
→ Schottky: 問題是允許的,這篇我認為可以從寬處理先放過 07/28 19:37
→ Schottky: 板規二-6 禁的是空泛、純個人觀感的問題 07/28 19:38
推 sa12e3: a.分3大類 07/28 20:31
→ sa12e3: 1.未解答在置底文列出文章代碼給人解答 07/28 20:31
→ sa12e3: 2.已解答 07/28 20:31
→ sa12e3: 3.可能部分解答 07/28 20:31
→ sa12e3: 07/28 20:31
→ sa12e3: b.細分類型: 07/28 20:31
→ sa12e3: 以各類型來分: 07/28 20:31
→ sa12e3: 1.問是否有什麼類型的版 07/28 20:31
→ sa12e3: 2.住行育樂類 07/28 20:31
→ sa12e3: 3.置底給有空的版友推文建議分類,可再投票調查後成為分 07/28 20:31
→ sa12e3: 類 07/28 20:31
→ sa12e3: 07/28 20:31
→ sa12e3: a一樣可比照b-3處理, 07/28 20:31
→ sa12e3: 但是推文內容是否重複需 07/28 20:31
→ sa12e3: 管理,管理方式就是提供一個快速讓板友搜尋後確認自己的 07/28 20:31
→ sa12e3: 推文是否重複。 07/28 20:31
→ sa12e3: 07/28 20:31
→ sa12e3: 一個人管理會比眾人一起輔助管理簡單許多,而且還可以用 07/28 20:31
→ sa12e3: 獎勵p幣方式來促進b-3效果, 07/28 20:31
→ sa12e3: 進階是p幣促進答題效率改善a-1至a-2或a-3,當然如果要a-2 07/28 20:31
→ sa12e3: 或a-3再拿出來討論出更好的答案也是可以。 07/28 20:31
推 sa12e3: 打反了,是眾人輔助管理比一個人管理簡單點 07/28 21:11
推 simonfz: 謝版主,辛苦了! 07/30 07:07
→ simonfz: 黃,差很多XD 07/31 20:16
→ bajiqa: 我覺得版上有些是來刷文章的,看起來好像在問問題,但不是 08/03 16:09
→ Schottky: @bajiqa 板規二-5禁止衝文章數,若發文量異常可以檢舉 08/03 17:24
Sgenius: 修改板規零敘述: 自行刪除文章站內信對象 Sgenius -> Schottky
※ 編輯: Sgenius (5.47.154.255 土耳其), 08/03/2023 20:40:51
推 Schottky: @simonfz 板規一原本用意是在避免本板變成犯罪溫床, 08/06 16:44
→ Schottky: 而且當初是以盜版類為主,因為當時這類問題很氾濫 08/06 16:44
→ Schottky: 現在討論的這一篇其實和教唆或幫助犯罪沒有太大關係 08/06 16:44
→ Schottky: 不過我也覺得板規一描述方式太籠統,或許該改一下用詞 08/06 16:44
推 simonfz: 收到,原是針對該篇第三句,認為有幫助犯罪之意,但尊重 08/06 16:47
→ simonfz: 版主判決! 08/06 16:47
→ Schottky: 奇怪我怎麼漏看了這一則檢舉 09/18 04:00
→ simonfz: 表示只是個人觀感問題。 09/21 13:30
→ simonfz: 根據教育部辭典釋義:無知=沒有知識、不明事理。個人覺 09/22 06:42
→ simonfz: 得是貶義,因該樓只有我認為水水的用法是外來語,也許不 09/22 06:42
→ simonfz: 清楚或不知道早期國內就有使用,但被指無知,個人認為非 09/22 06:42
→ simonfz: 常不受尊重跟不舒服。 09/22 06:42
→ Schottky: 體發言是在舉出佐證討論語源,看不出有挑釁引戰的意圖 09/24 03:09
→ Schottky: 希望大家討論過程都能保持平和,若有小失言互相包容一下 09/24 03:11
→ simonfz: 可能就算了,但原po最後提到親手,就很可怕了,故檢舉之 10/09 08:28
→ simonfz: ;節錄文章內容:”為什麼親手虐待可愛小動物會這麼爽這 10/09 08:28
→ simonfz: 麼高潮啊?“ 10/09 08:28
噓 luckyalbert: 我是來問問題的,剛剛才加入外送員的新手群組,請問 11/29 00:21
→ luckyalbert: 樓上你有什麼問題 11/29 00:22
→ luckyalbert: 有個popeye0303網軍又在底下跟騷攻擊的部分,煩請版 11/29 00:22
→ luckyalbert: 主處理 11/29 00:22
→ luckyalbert: 包含Bailan您再繼續加重誹謗抹我的部分我可以直接提 11/29 00:23
→ luckyalbert: 告,我本人沒有任何分身帳號,個資與我本人可聯動指 11/29 00:23
→ luckyalbert: 名道姓對應 11/29 00:23
→ simonfz: 問題本質,版規4,吵架,引戰文 11/29 06:44
推 simonfz: 更正:版規四更改檢舉版規九。 11/29 06:47
推 luckyalbert: 關於各ID抹黑跟騷造謠加重誹謗人身攻擊部分,請自己 11/29 11:23
→ luckyalbert: 判定,我問的部分前三推文Id已經有回覆我,我也有得 11/29 11:23
→ luckyalbert: 到答案,感謝那幾位人士回覆,至於其他網軍跟騷攻擊 11/29 11:23
→ luckyalbert: 完全未回答的部分請台大站方自行處理 11/29 11:23
推 luckyalbert: 是誰跟哪些Id長久以來以各式Id跟騷、攻擊、引戰、起 11/29 11:31
→ luckyalbert: 頭蔑視辱罵、存目的性言論尖酸刻薄語帶諷刺不懷好意 11/29 11:31
→ luckyalbert: ,煩請自行判斷 11/29 11:31
→ luckyalbert: 我從未起頭與那些Id作一樣的事,本人若任何看似與那 11/29 11:35
→ luckyalbert: 些莫名奇妙躲在各式ID背後使用者用類似話語且更輕微 11/29 11:35
→ luckyalbert: 的回覆回去任何言論,皆為回應防衛攻擊性言論的部分 11/29 11:35
→ luckyalbert: ,是誰需要靠攻擊他人獲益,煩請自行判斷,我身為什 11/29 11:35
→ luckyalbert: 麼都沒有的無權無勢平民百姓,沒有任何目的跟目標, 11/29 11:35
→ luckyalbert: 請問到底哪來的瘋子一直跟騷發瘋刻意抹個不停,台大 11/29 11:35
→ luckyalbert: 站方還放任這些網軍到處跟騷發瘋本人 11/29 11:35
→ luckyalbert: 攻擊本人存目的性無時無刻跟騷 11/29 11:35
→ luckyalbert: 完全無法理解這些人的行為模式跟到底是為了什麼? 11/29 11:36
(Schottky 刪除 luckyalbert 的推文: 板規四)
→ luckyalbert: 已經影響一般平民百姓和我這位使用者各式使用國家學 11/29 11:39
→ luckyalbert: 術資源平台的權益 11/29 11:39
→ luckyalbert: 這些起頭攻擊本人跟騷發瘋抹黑造謠說謊貼標加重誹謗 11/29 11:41
→ luckyalbert: 多年的ID不知道是哪裡心理有病有問題 11/29 11:41
推 luckyalbert: 另外搞清楚,我沒有刪除任何ID包含那些跟騷發瘋多年 11/29 13:20
→ luckyalbert: 的網軍們的推文,那是我自己的回應描述 11/29 13:20
→ luckyalbert: 我在詢問事件正常使用者使用看板,網軍跟騷發瘋攻擊 11/29 13:22
→ luckyalbert: 抹成我這種一般使用者好像哪裡有問題一樣,到底是什 11/29 13:22
→ luckyalbert: 麼樣的人可以幹這種讓人受冤之事,完全無法理解 11/29 13:22
噓 luckyalbert: 另外針對長期以來跟騷發瘋的網軍回應以下描述 11/29 13:25
→ luckyalbert: 我在詢問事件正常使用者使用看板,網軍跟騷發瘋攻擊 11/29 13:25
→ luckyalbert: 抹成我這種一般使用者好像哪裡有問題一樣,到底是什 11/29 13:25
→ luckyalbert: 麼樣的人可以幹這種讓人受冤之事,完全無法理解 11/29 13:25
→ luckyalbert: 搞清楚,我沒有刪除任何ID包含那些跟騷發瘋多年的網 11/29 13:25
→ luckyalbert: 軍們的推文,那是我自己的回應描述,一切所述皆為事 11/29 13:26
→ luckyalbert: 實,網軍刻意操弄似是而非的言論重組我的任何回應讓 11/29 13:26
→ luckyalbert: 各位洗腦已經違反各式使用,還望台大站方及教育部處 11/29 13:26
→ luckyalbert: 理 11/29 13:26
推 luckyalbert: 請問有什麼樣的ID群躲在背後攻擊我一般使用者及其他 11/29 13:34
→ luckyalbert: 人後,還有熱心民眾(網軍)和路人(正義魔人)會是 11/29 13:34
→ luckyalbert: 不回應真的有事情要詢問的人,協助一般需要協助的人 11/29 13:34
→ luckyalbert: (非網軍),還用各式ID檢舉套用各式人治判讀及板規 11/29 13:34
→ luckyalbert: 來維穩攻擊一般使用者(我)的人們,自己思考龍蛇雜 11/29 13:34
→ luckyalbert: 處之處,誰會無聊沒事到成天跟騷攻擊我這種一般使用 11/29 13:34
→ luckyalbert: 者 11/29 13:34
推 popeye0303: albert你就好好問問題 夾雜一堆與問題無關的抒發幹嘛 11/30 04:31
→ popeye0303: 要抒發請去別的版好嘛 嘻嘻 11/30 04:31
→ simonfz: 板主消失好久,11/19號之後的檢舉都沒處理@@ 12/07 07:05
→ SYSH24: 但都有上線不是嗎 12/09 16:53
→ simonfz: 是都有上,但都沒處理板務也沒意義,他的身份是版主吧 12/11 06:32
→ Schottky: 水桶 90 天 12/14 03:36
→ Schottky: 已超過一週,僅處以水桶30日,再犯一定會退文 12/14 03:43
→ Schottky: 不好意思這陣子疏忽板務了,不然 luckyalbert 這種狀況 12/14 03:55
→ Schottky: 應該要及時優先處理的。也感謝熱心回報的板友們 12/14 03:56
推 simonfz: 板主復活!!辛苦了~~~ 12/14 11:31
推 SYSH24: 復活就好 12/14 13:34
→ susaku: 加一個sdiaa 12/16 00:44
推 susaku: 撤銷上面的檢舉 當下覺得太荒謬了 但推文是對違規後的處 12/17 13:23
→ susaku: 理討論應該不會踩報版規一 造成版主困擾抱歉 12/17 13:24
→ susaku: 到 12/17 13:27
→ Schottky: lovingneww 板規二-6 刪文 (忘記登記文章代碼) 12/25 18:53
→ simonfz: YtU4Bp (Railway)是知道無站票的,故檢舉厚問+鬧版 12/27 12:44
→ Schottky: @simonfz 板規九鬧板的處罰很重,罰的也是重大違規 12/29 03:12
→ Schottky: 所以判定會比較謹慎,這次只有單篇違規,先不認定為鬧板 12/29 03:15
→ jollybighead: 有人會不小心越線... 01/08 15:29
→ simonfz: 本也想檢舉+1,因版規一內文有提及推文討論違法事項即水 01/08 18:16
→ simonfz: 桶(主文應該也包含),根據墮胎法,就是需要另一半的同 01/08 18:16
→ simonfz: 意才不會觸法,但內文在詢問無法得到另一半同意下能處理 01/08 18:16
→ simonfz: 的診所,那不就是違法了嗎? 01/08 18:16
推 Schottky: 板規一原本是要處理問非法載點和自殺文的,目前的條文 01/09 23:06
→ Schottky: 寫法其實不太對,而且違法事項有大有小,真正不准討論 01/09 23:07
→ Schottky: 的那一種犯罪行為其實佔少數 01/09 23:07
→ Schottky: 若要無限上綱還只有退文一種處置方式顯然不太對啊 01/09 23:09
→ Schottky: 板規不是要板主當法官是要維持看板秩序(所以處罰那兩項) 01/09 23:11
→ Schottky: 我們應該是勸他尋求法律協助,而不是刪他文 01/09 23:13
→ Schottky: 如果是故意釣魚,騙人發違規推文被水桶,這我會判定鬧板 01/09 23:15
→ Schottky: 當初訂板規時是想著板主有最終裁量權,所以用詞上很多條 01/09 23:21
→ Schottky: 都是唯一退文,這也是為了符合站方退文必須明文寫在板規 01/09 23:21
→ Schottky: 的規定,但實際上執行起來還是板主可以選擇不退文 01/09 23:23
→ Schottky: 我自己還是會希望把條文用字遣詞寫得更清楚一點 01/09 23:24
推 simonfz: 瞭解,感謝版主說明,辛苦您了 01/10 05:56
→ simonfz: 斷。 02/05 09:54
推 Schottky: @simonfz 這篇徵求版權物,同時違反板規一、十一 02/05 14:24
→ Schottky: 我晚上再來寫公告處理 02/05 14:26
→ Schottky: 原文退文,JCUno cookieabc 皆水桶十年 02/06 16:39
※ TKB5566:轉錄至看板 Network 02/29 23:16
→ simonfz: 檢舉原因,節錄內文”如果有認識請幫我介紹+價格可談”, 03/07 07:35
→ simonfz: 而非詢問推薦店家,個人覺得這已達徵求 03/07 07:35
推 QQ101: jatj 這個灌水太誇張了吧 都貼一些網路的東西 也不整理 03/17 09:05
推 Schottky: 其實他貼的時候我正在線上,但板規也沒有明文禁止貼 03/17 12:05
→ Schottky: Bing 或其他產生器的結果,一時不知道該不該處理 03/17 12:05
推 hicker: 其實用 發現PTT 來查這ID 會發現很好玩的事 XD 03/17 14:08
→ bailan: 之前八卦版有個用AI回文賺P的好像也活了好久沒事 03/17 18:10
→ bailan: 其實這東西人分辨很容易,但要怎麼規範比較難就是 03/17 18:11
→ bailan: 不過那個AI轉貼帳比較討厭的應該是貼一堆爛網址.... 03/17 18:15
推 Schottky: 貼一堆沒縮址不能直接點的超長網址確實是個大問題 03/17 18:37
→ Schottky: 另外同篇資訊自相矛盾也沒有整理過濾 03/17 18:38
→ Schottky: 真空包裝的米保存期限究竟是變長還是變短? 03/17 18:38
→ Schottky: 正常在問板說錯答案會有人糾正,但一次貼一長串雜亂推文 03/17 18:41
→ Schottky: 不會有人有耐心一條一條去幫他校對糾錯 03/17 18:41
→ Schottky: 我應該會先寫站內信去跟他溝通一下是否能改善 03/17 18:42
→ Schottky: 但關於這方面的板規還是得儘早訂下來 03/17 18:43
推 Schottky: 寄站內信了 03/18 01:19
→ simonfz: 很不知所云,被罵的部分也無關問版主旨,過去很多篇都類 03/23 21:43
→ simonfz: 似。 03/23 21:43
→ Schottky: 這位我也是很頭痛,他就是習慣不經思索隨口亂問 03/24 02:07
→ Schottky: 跟他講道理好像也聽不懂為何會違規被處罰 03/24 02:07
→ Schottky: 細問他究竟想問什麼,他就隨便亂講 03/24 02:10
→ simonfz: 旨。 03/29 06:29
→ simonfz: 渡無意義內容+無關版旨,上述引用版規之偷渡相關條款, 04/02 12:42
→ simonfz: 節錄至版規:偷渡:簽名檔或“原作者推文視為正文”的一 04/02 12:42
→ simonfz: 部分,偷渡違反板規內容者,比照正文處理。 04/02 12:42
推 Schottky: 問問題附帶閒聊通常是不罰啦,只看正文是否有意義 04/02 13:24
→ Schottky: 至於問題本身雖然確實有點廢,但先判定不違反板規二 04/02 13:26
→ simonfz: 收到,尊重版主判決:D 04/02 13:45
→ Schottky: 還真沒想過板規二和偷渡條款可以這樣 combo 的 04/02 15:16
→ Schottky: 我記得有判例的都是偷渡板規五廣告為主 04/02 15:18
→ simonfz: 單就版規字面上的意思,個人覺得是能這樣聯動的0.0,主要 04/02 16:05
→ simonfz: 取決於如果原po的“閒聊”是從原文問題衍生出來的,那還 04/02 16:05
→ simonfz: 能接受,但上述的檢舉案卻只是偷渡抱怨,其實認為相當不 04/02 16:05
→ simonfz: 合理啊(不過純個人看法而已,辛苦長老了! 04/02 16:05
推 Schottky: 板規字面上沒有立法院那麼嚴謹,其實蠻多地方都需要修 04/02 22:37
→ Schottky: 改敘述方式,沒關係大家多討論,把它修到好 04/02 22:37
→ Schottky: 我也是接任板主以後才慢慢發現板規文字有問題的 XD 04/02 22:37
→ Schottky: 不是真的要講價判定不違反板規十一,也還沒到板規四程度 04/07 00:51
→ Schottky: 現在的環境雖然借得到筆電但寫作文(站內信)仍然不太順手 04/07 00:57
→ Schottky: 感覺不嚴重、不會鬧大的案件想拖一陣子再處理就好 XD 04/07 00:58
※ simonfz:轉錄至看板 L_LifeInfo 05/03 06: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