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第十三屆臺中文學獎 (7/26)

看板 Literprize
作者 Qorqios (錄文狀書信屆簿記面☯)
時間 2024-05-14 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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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簡章內容,可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下載:點此閱讀 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610467/post 第十三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簡章 壹、宗旨 為持續累積臺中市的文學能量,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本 (113)年舉辦第十三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表彰對文學創作與推廣卓有 貢獻之本市文學工作者,並規劃多元徵選文類,開放書寫題材,讓不同創 作領域的寫作者透過作品來呈現文學豐富的面向,發掘優秀創作人才及保 存優良文學作品。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聯合文學》雜誌、東海大學中文系、潮返書店、野人讀冊 店 參、徵選類別及資格 一、 文學貢獻獎 (一)參選者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本籍臺中市或設籍臺中市(均含合併前的臺中縣、市籍)五年(含) 以上者。 2. 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與推展,且對臺灣文學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二)參選者得由以下方式產生: 1. 個人報名 2. 政府機關、學校、公私立案團體或法人推薦報名(推薦人不得為自然人) 3. 本局邀請文學領域專家學者擔任提名委員推薦提名 二、 文學創作獎 (一)參選者資格︰徵稿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 參加,惟各類別皆須以繁體中文創作),本局及承辦單位所屬員工不得參加。 (二)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追回獎 金、獎座(狀),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 律責任概由參選者自行負責。 1. 作品稿件上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2. 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等公開媒體發表。 3. 已輯印成書,或已於其他比賽中獲獎。 4. 在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將作品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 5. 抄襲、代筆、翻譯、侵害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6. 作品由參選者利用 AI 工具產出內容,非自行創作。 (三)徵選主題︰主題不限。 (四)作品類別及規格︰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但每類以一篇為限。投稿 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 1. 小說類:8,000~12,000字 2. 散文類:3,000~4,000字 3. 新詩類:30~40行 4. 古典詩類:須創作組詩(4首為一組),限絕句或律詩組詩,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5. 臺語詩類:20~30行(應使用教育部公告臺羅拼音與推薦用字) 6. 客語詩類:20~30行(應使用教育部公告客語拼音與推薦用字) 7. 童話類:3,000字以內 8. 國、高中職生散文類:國中組800~1,200字、高中職組1,600~2,000字 肆、報名方式 一、文學貢獻獎 個人報名及政府機關、學校、公私立案團體或法人推薦報名者,請至 本局(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報名表及推薦表,並 將紙本資料暨參選者三至五種自選作品(含編著)各乙份,郵寄至 「22147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第十三屆臺中文學獎工作小組」收。 如無獲獎,其提供出版品將送還予報名者。 二、文學創作獎 採紙本或線上報名方式(兩者擇一)。採紙本報名者,應繳交文件如下: (一)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一份,並請簽名。報名表可至本局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報名表(含著作權授權書), 或至本局各中心、臺中市立圖書館各分館等或寄回郵信封至本局索 取紙本簡章(數量有限,索完為止)。 (二)參選作品紙本一式六份。 (三)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 或戶口名簿,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或所在國身分證明文件)。 (四)報名「國高中職生散文」類別者限定為在學學生或應屆畢業生(國 中、高中職應屆畢業生以當前學歷為主): 1. 請加附學生證影本(須有本學期註冊章) 2.應屆畢業生請另附畢業證書影本 (五)作品及相關資料郵寄至「22147汐止厚德郵局第30號信箱-第十三屆 臺中文學獎工作小組」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一 律以掛號郵寄。 三、線上報名請至連結(https://forms.gle/XG33iTHkDPtdiUxg9)報名及投稿, 無需再繳交紙本文件。 四、文學創作獎作品以電腦繕打者,作品名稱及內文以新細明體14號輸入 (臺、客語創作可使用支援字體),直式橫書,以 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 ,編列頁碼(格式不限,每頁統一即可),無需裝訂(可用長尾夾或迴 文針固定)。以手寫投稿者,請以一般標準稿紙書寫並編列頁碼。投稿 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報名後作品不得要求刪修或置換。 五、 補件程序 參選者如須補繳文件(如報名表、作品、身分證明影本等),承辦單位 得以電子郵件、傳真、簡訊或其他電子文件通知,並視為自行送達。 參選者應確保所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可正常使 用,以備承辦單位通知。參選者應於接獲補件通知之日起3日內(以郵 戳為憑),以限時掛號或電子郵件完成補件,逾時即視為無效投稿。 伍、收件日期 113年5月1日(星期三)至113年7月26日(星期五)止紙本投稿以掛號郵 戳為憑,線上投稿開放至7月26日23時59分止,以系統管理後台顯示時間 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陸、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據本簡章審定。 二、文學貢獻獎:由文學創作獎決審委員投票表決出得主。 三、文學創作獎: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決審。若評審委 員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各類得獎名額。 柒、獎勵: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一、文學貢獻獎:名額1名,獎金新臺幣16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二、文學創作獎 (一)小說類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二)散文類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紙。 (三)新詩類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狀乙紙。 (四)古典詩、臺語詩、客語詩、童話類各取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優 選(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狀乙紙。 (五)國、高中職生散文類:國中組、高中職組各取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5仟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紙。 優 選(5名),獎金新臺幣2仟元,獎狀乙紙。 捌、公布及頒獎 一、 預計於113年10月在本局官網公布得獎名單(得獎者將個別通知)。 二、 預計於113年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玖、出版:得獎作品將集結出版專書,並致贈得獎者每人5冊(同一得獎者如 獲2項以上獎額,仍以5冊為原則)。 壹拾、臺中市教師推薦(指導)學生參加徵文獎勵辦法:凡臺中市教師推薦(指導) 學生參加本文學獎徵文作品參賽5件以上,或者任一件作品榮獲獎項, 本局將建請相關局處敘獎嘉獎乙次。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 本屆文學貢獻獎得主須配合本局舉辦1場推廣活動,活動形式得尊重其 意願定之。 二、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本局於該著作存 續期間,於公益用途下,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 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本局不需因此 支付任何費用。 三、 報名參選者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簡章內所有規定。 四、 參選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作品字跡(體)潦草、影印模糊 致辨識困難者,作品將不予評審。 五、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得獎資 格;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若因作品抄襲致本局名譽、 權益受損,本局得以追究其法律及其他應負之責任。 六、 參選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七、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價值若 超過新臺幣1,000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金或給 與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20,001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 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 得代扣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 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 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八、 本簡章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壹拾貳、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布於本局及活動網站 -- 老孔戒之貪,遲暮買更歡。 重金爭善本,到手又不翻。 一日拋書去,乞得共尸燔。 鉛煙裊裊上,備份傳雲端。 --2024.1.1作 https://i.imgur.com/LUkmVYg.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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