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再讀楞伽經筆記(二十七)
再讀楞伽經筆記(二十七)
原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請佛言。願說一切法因緣相。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了達其義
。離有無見。不妄執諸法漸生頓生。佛言。大慧。一切法因緣生有二種。謂內及外。外者
謂以泥團、水、杖、輪繩、人功等緣和合成瓶。如泥瓶、縷疊、草席、種牙、酪酥悉亦如
是。名外緣前後轉生。內者謂無明愛業等生蘊界處法。是為內緣起。此但愚夫之所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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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大慧大菩薩又對佛陀請求,說:「希望您解說一切事物的因緣相,讓我和諸大
菩薩們明瞭、通達這個義理,遠離「有、無」的見解,不會錯誤地執著事物是「逐漸地生
出」,還是「一次突然生出」。」佛陀說:「大慧,一切事物由因緣生出有二種,就是身
內和外界。「外界」就像是用泥團、水、棍杖、輪繩、人力等因緣結合而製成瓶子;就像
陶土做的瓶子、毛毯、草蓆、種子的芽、乳酪也都是像這樣生起,這稱為「外界因緣先後
轉變而生起事物」;「身內」就是有無明、貪愛而造的業,生出五蘊、十八界、十二處的
事物,這就是「身內因緣而生起事物」。但是這些都只是愚笨的人的分別。
原文
大慧。因有六種。謂當有因。相屬因。相因。能作因。顯了因。觀待因。大慧。當有因者
。謂內外法作因生果。相屬因者。謂內外法作緣生果、蘊種子等。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
續果。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輪王。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
照物。觀待因者。謂滅時相續斷。無妄想生。大慧。此是愚夫自所分別。非漸次生亦非頓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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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慧,因有六種,就是「當有因、相屬因、相(續?)因、能作因、顯了因、觀待因」。大
慧,「當有因」就是以身內、外界的事物,造作因而產生果;「相屬因」就是以身內、外
界事物,造作緣而生出果或五蘊的種子等等;相(續?)因就是造作沒有間斷的因,而生出
互相連續的果;「能作因」就是造作「提升加強」的因而生出果,就像轉輪聖王的產生;
「顯了因」就是事物從分別而生起,能顯現種種境界,就像用燈去照亮物體;「觀待因」
就是在識消滅時相續被切斷而不生妄想。大慧,這些都是愚笨的人自己的分別,不是逐漸
依次序而生出,也不是一次突然生出。
原文
何以故。大慧。若頓生者。則作與所作無有差別。求其因相不可得故。若漸生者。求其體
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父。諸計度人言以因緣、所緣緣、無間緣、增上緣等。所生
能生互相繫屬。次第生者理不得成。皆是妄情執著相故。大慧。漸次與頓皆悉不生。但有
心現身資等故。外自共相皆無性故。惟除識起自分別見。大慧。是故應離因緣所作和合相
中漸頓生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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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慧,如果事物是「一次突然生起」,能造作和所造作的事物就沒有差別,求取
它們的因,是不可得的;如果事物是「逐漸依次序而生起」,則求取他們的本體相,也是
不可得(編:因為一直逐漸改變),就像尚未生出兒子,怎麼會叫做父親呢?從計量、臆度
的人來看:由於因緣、所緣緣、無間緣、增上緣等,所生起的事物和能生起的主體是互相
關連、隸屬的。(然而)事物依次序而生起的論點無法成立,因為都是錯誤的六情執著在事
物的相。大慧,「逐漸依次序生起」和「一次突然生起」都沒有生起,因為那些都只是「
心」顯現身體和幫助身體維生的事物;因為身外各自的、共同的相都無自性,都僅僅是六
識生起的、自己分別的見解。大慧,所以應該遠離「一切事物是因緣結合所造作」中,是
「逐漸生起」或是「一次突然生起」的見解。」
原文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
一切法無生 亦復無有滅
於彼諸緣中 分別生滅相
非遮諸緣會 如是滅復生
但止於凡愚 妄情之所著
緣中法有無 是悉無有生
習氣迷轉心 從是三有現
本來無有生 亦復無有滅
觀一切有為 譬如虛空花
離能取所取 一切迷惑見
無能生所生 亦復無因緣
但隨世俗故 而說有生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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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時候,佛陀重新用偈頌說:「
一切的事物都沒有生起,也沒有滅去,在那些因緣之中,虛妄地分別生起和滅去。我(即
佛陀)並非遮止否定諸緣會合聚集,滅去之後又再生起,但是這僅僅是凡夫、愚笨的人錯
誤六情的執著。因緣中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也全都是不生不滅的;由於習氣迷惑轉變了
心,三界因而從這裡出現;原本事物是沒有生起,也沒有滅去的。觀察一切有為的事物,
就像是虛空中的花,離開了能取著的主體和所取著的事物;一切都是因為迷惑而產生的見
解,不存在能生起的主體和所生起的事物,因緣也不存在,只是隨順世間的眾生,而說事
物有生起和滅去。
思考
.因緣所生法為眾生所直觀認可,於是產生一切事物到底是漸生還是頓生的問題;佛陀提
出他的看法:「我們的身體和資助生命的事物,都是心的顯現。」而心是不可得的。也就
是說,一切事物都是由心所造,所以探討事物是漸生還是頓生,就變成虛妄而無意義。所
謂的因緣法在「一切事物都是心的顯現」的前提下,因、緣、果、能作、所作,都只是被
當做心海中的波浪而已。
除此之外,佛陀又補充另一種說法來看因緣所生法:一切事物皆無自性,包括自相、共相
。所謂的因緣法,並沒有真實的存在,在「一切事物皆無自性」的前提下,因、緣、漸生
、頓生皆無自性,所以探討事物是在因緣所生中,是漸生還是頓生就變成一種虛幻,失去
其重要性了。
如果暫時不談「一切唯心」和「一切法無自性」,從因緣所生法的角度來說:在這些無量
的種種因緣之中,應該優先去探討「十二因緣」,尋找離開一切無明煩惱的方法,而無須
陷入「因緣所生事物是漸生還是頓生」這類無法定論的問題之中。
延伸思考
.「一切法因緣所生」符合三法印嗎?涅槃是因緣法嗎?四聖諦是因緣法嗎?佛陀為何要
對大慧菩薩說這些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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