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 2024/06/29
[Ⅰ] 溝通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eball)maimai2063/reno30918/
[Ⅱ] 板務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1cW0dRIV (Baseball)
[Ⅲ] 溝通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請版主解釋違反在哪?還有你們自己意見不能統一一下,又拐彎的理由?
[Ⅳ] 溝通理由及說明: (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首先是原檢舉帖
https://www.ptt.cc/bbs/Base_Picket/M.1712300151.A.38A.html
檢舉者 TR版主 reno30918版主 maimai2063版主,四個人居然一開始都認定不同調
這也太扯了,是找不到適用條文,隨便說一條嗎?
後面maimai2063版主,你是在越想越不對勁嗎?
原本4/21還說不罰,卻可以6/29又改變想法
你過幾天改也就算了,還可以這樣過兩個月後,又來個越想越不對勁的嗎?
還有reno30918版主說啥有問題去申訴
這不就跟警察開單,然後說有問題自己去申訴一樣?
都不講清楚,丟一句有問題自己去申訴,這樣就算了?
上面那些先不要講,先講我原本的推文
這是我的原推文:
所以近幾年是有發生嗎?還是覺得現在的機制不好?
說真的周你有種就直接點名某蔡姓議員,我是不敢啦
然後最後是判B-17
請問到底是B-17哪一條
1.2.3點看來應該都不符合
第4點,難道是惡意挑起爭端?
不管周姓球員還是誰又來為假球發聲,但明顯假球已經相當久沒發生
可見目前的防備機制已經算完善
所以我問一句,近幾年來有發生嗎?還是周董覺得現在機制不好
請問一下我這樣問有什麼問題?
假球案確實已經相當久沒有發生,可見防堵機制已經完備
周卻在現在提議,我提出疑問,周姓球員到底是不是覺得目前機制不好
請問這一句哪裡有問題?
另外第二句就是最接近假球案的嘉義蔡姓議員
蔡姓議員大家都知道是目前最後一次的假球案主謀
周如果要提案防堵機制,結果卻沒提案到當初假球案首腦的蔡姓議員
我質疑周姓球員為何不點名他還能競選民意代表之一事
請問是有什麼問題?
既然要提議防賭機制,涉賭人員卻還能參選民意代表本來就對防賭不利
周姓球員不提,只提其他問題(防賭信託這塊),有什麼問題?
原文中周姓球員的確也沒有提
我也只是在最後加一句我自己也不敢提
但周既然自己要提出防賭這個問題,那對於當初涉賭的人員還能當議員這事卻隻字未提
我為何不能提出質疑?
請問我對周姓球員提出質疑就違反B-17?
還是不能因這種事罵球員?
周姓球員身為公眾人物,難道不能質疑他的作法?不能對他的作法有問題?
[Ⅴ] 檢附證據:(請於下一行進行補充說明,若有需要請提供寄件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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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溝通案提案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申訴規則,並確實填寫溝通文。
※ 請注意!若溝通案提案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本板板主得拒絕處理該溝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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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88.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719673590.A.1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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