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 baby79080000 於溝通案
#1cxyVEFD (SP1_Baseball) 有違反本板使用規
則之行為,認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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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一次,水桶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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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案中止,其後續程序亦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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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就本案再寄信予本板管理人員,否則會視為騷擾行為並移送站方進行處分
違規行為如下:
一、違反使用規則一-4
使用者屢次以私信方式向本板管理人員表達異議,組務已回信告知下列訊息:
請循至 SP1_Baseball板 提出 [溝通] 案
您在組務看板仍擁有正常的發文權利,恕不受理私信申訴
此封信件將不受理,僅作為後續相關案件參考資料
但之後該位使用者仍多次來信,已造成本案進程之影響,認定違規。
相關信件之時間軸如下:
9/22 01:25 使用者來信向 JUNstudio 提出申訴
9/22 13:59 組務JUNstudio 回信告知相關程序
9/22 15:33 使用者於 SP1 提出溝通案,但標題不符格式
9/22 16:08 使用者編輯文章,修改文章標題,但誤刪內文標題列
9/22 16:28 使用者再度來信予 組務JUNstudio
9/23 04:00 板主reno30918 答覆溝通案
9/23 12:31 使用者來信予 組務coon182
9/24 05:40 使用者三度來信予 組務JUNstudio
10/02 15:42 使用者四度來信予 組務JUNstudio
組務不再回信的原因,是因為相關回應都在第一封信件裡頭了。
二、違反使用規則二-2
板主答覆溝通文之後,本案當事人推文如下:
→ baby79080000: 樓上是版主嗎?09/25 05:25
→ baby79080000: 阿不然在嘴啥09/25 05:25
此舉認定違規。
就是板主才被允許回覆相關案件啊,可以看清楚本板使用規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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