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聲請重審 D0046 修正判決案

看板 BoardCourt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 2024-07-21 18: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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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選擇申訴類別: 1. 群組組規制定權 群組長擁有決定整個群組之群組規範,包含連署標準、申訴流程及其他特殊需要 之群組規範,但是不得與本國法律與全站站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2. 看板與小組緊急處理權 群組長擁有該群組內看板與小組之緊急處理權,包含冷靜、水桶、隱板等類似處 份。 3. 小組長任免權 群組長有任命該群組小組長之權力,而該小組長必須為該小組內的板主,並且 有針對不適任之小組長免職之權力,然須經過一定之免職程序進行免職。 4. 小組變動權 群組長可以針對該群組分類之需要進行分組,擁有分組變動之權力。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6. 廢板與廢組權 註:試閱看板廢除不在此列 群組長有權對績效不彰之看板或小組進行廢板或廢組之權力,然需經過一定之 廢板或廢組程序。 申訴人:laptic 申訴之群組長:FrostMaiden (原任板務站長) 申訴事由: 表列所有適用項目不全然適用,故報請站務總監或未來接任之板務站長以特殊件受理,抱 歉。 聲請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一、D0046 (修正)案件結論(註一)為違反「申訴制度變更」精神之判決,應予撤銷,且 應回復至D0046 案件結論(註二)時之狀態(即恢復本人原有板務職、撤銷「國家體 育場」群組因修正判決衍生的「黑名單」處分等)。 二、「國家體育場」群組應予全面整肅,並清查可能與原任板務站長有勾結嫌疑之該組板 主、組務,且一經警方聲押獲准(或具保不予羈押)者,應免除其職至法院就相關案 件審結、定讞為止。 說明: 一、按「申訴制度變更」一文(註三),申訴流程原則上為「板主 > 小組長 > 群組長 > 板務站長」,但按原任板務站長在判決時的說辭,其係因「收到眾多板主、使用者來 信表示備受困擾」等語,才下相關判決,可是難道這表示可以直接跳級到板務站長, 直接就本人未曾請求之事,下達荒誕的違法判決(尤其是「違反任何板規即直接處以 永久禁言處分」這種嚴重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精神的文字)? 二、另依釋字第五八二號解釋文,略以: 「刑事審判基於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對於犯罪事實之認定,採證據裁判及自白任 意性等原則。刑事訴訟法據以規定嚴格證明法則,必須具證據能力之證據,經合法 調查,使法院形成該等證據已足證明被告犯罪之確信心證,始能判決被告有罪;為 避免過分偏重自白,有害於真實發見及人權保障,並規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 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以上解釋文,應有在本站申訴制度適用的空間。本人於未經合法審判的前提下,即受 原任板務站長的不當擴張判決,且使本人受不公平之輿論所檢視。由此可見,所提之 D0046 (修正)一案有必須重新審視之迫切性,故請重為適法之處理。 三、據查板務站長亦曾任棒球組務約有數年的時間,且在升任板務站長後亦不時「關切」 該群組的管理事務,由此已可令人懷疑其是否曾在生前勾結其他組內板務人員,以掩 蓋其涉及兒少性剝削的違法行為,因此如認定有必要,請對該群組進行徹底盤查,並 且應進行全面公開徵選作業,以示重拾外界對批踢踢站務、板務人員的信心。 又查體育群組與其他群組在組務招募上完全不同,進行方式完全不透明(以私信寄送 給群組長報名的方式辦理),這不免令人有「任人唯親」的疑心,在政見不公開供全 體使用者檢視的情況下,無法證明其執行力是否符合預期,故一併訴求重新整頓該群 組。 註一:#1cIFkURM (BoardCourt) 註二:#1bwrtcDd (BoardCourt) 註三:#1CLXxDNX (SYSOP)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71.188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721559583.A.6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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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18.101.171.188 馬來西亞), 07/21/2024 19:20:38
JustSad 用靈壓重審? 07/21 21:25 1F
mark0204 我也可以懷疑你有"勾結嫌疑" 07/21 21:43 2F
mark0204 任何水桶不就都是違反言論自由嗎? 07/21 21:44 3F
mark0204 你透過本案亦可能掩蓋違法行為啊 07/21 21:47 4F
mark0204 隔空水桶有沒有違反言論自由精神? 07/21 21:52 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