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不服Boy-Girl板主gogin判決
※ [本文轉錄自 solumate 信箱]
作者: 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Thu Aug 8 22:42:23 2024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5870093.A.F48.html
不好意思,再補充相關資料,
擷取內容如下:
1.
因為基於能寬就寬能松就松、不檢舉不處罰的原則
2.
【檢舉辦法】
追溯期為 7 天,
檢舉可寄信箱或置底檢舉區
檢舉時請附上代碼、帳號加上違規事由
檢舉範本:#1ZslYXRR Bignana 版規一
由以上兩點可知:
依照舊版規意涵,希望最大化言論自由,
除非有人檢舉,否則原則上不處罰,
而即便有人檢舉,也應該在7天內提出,
7天後便超過追訴期不受理。
而在其意涵上:
某違規行為在7天內未被檢舉,
就可默認為大家所容許之行為,
應保障其言論自由。
事過境遷這麼久,
才回頭去找出來檢舉,
其實對於看板秩序的維持並無幫助,
只是淪為私怨報復,
侵害其言論自由的手段而已。
希望版主可以再行斟酌,
依照舊版規精神與條文解除水桶,
謝謝!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板規五、禁止修改他人推噓文
: 說明:
: 違反該條規範者,冷靜期 14 天。
: 舊板規是這一條
: 而非您再議的新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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