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24年兒童布袋戲劇本創作徵選簡章(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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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orqios (化傷偽貓傾花囮鬼戀☑)
時間 2024-08-14 00: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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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 2024年兒童布袋戲劇本創作徵選簡章(9/30)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2024年兒童布袋戲劇本創作徵選簡章 一、徵選目的 為厚植臺灣布袋戲文本內容及創作人才庫,開發布袋戲多元題材,特辦理 兒童布袋戲劇本徵選,經由劇本徵選及後續創作陪伴、演出發表、校園推 廣系列計畫,由創作端至實踐端深耕細耘,在傳統根基上活化偶戲,促進 傳統文化自信向下扎根。 二、主辦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三、徵選內容: (一) 可導引兒童創造力及想像力,且臺詞以臺灣台語或臺灣客語演出為主 體之布袋戲劇本。主題及演出形式不拘(古典、金光、劍俠風格布袋戲 或其他新創布袋戲形式),改編或自創均可,惟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新 創劇本。參加者於創作理念中須註明其題材來源出處或為自創。如改編 他人作品,且涉及著作權事項者,應檢附相關權利人之授權文件,確保 參加者得遵守本中心徵選簡章及相關同意書內容。 (二) 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 40 分鐘至 50 分鐘為宜。 (三) 適合安排於國中、國小巡演推廣之作品更佳。 (四) 為鼓勵更多創作人才投入布袋戲劇本創作,參選作品不得為本徵選收 件截止日前,已簽約受他人委託創作或屬於職務上完成之創作(例如: 已受劇團委託創作或本身受僱於劇團,其所創作之劇本屬於職務上完成 之著作而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劇團或專屬授權予劇團利用者)、且未於其 他比賽報名參選或獲獎,亦未曾於平面媒體、網路、社群媒體公開發表。 四、報名資格: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且以參選劇本之著作人為限。每一人限報 名徵選一件,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參選劇本如係由二人以上共同創 作,應共同報名。 (二) 參選劇本主體需以中文書寫,可參考教育部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 字拼音方案」(臺羅正式版)、「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700 字詞)、「臺 灣客家語拼音方案」、教育部《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語辭 典》、客家委員會之「客語認證詞彙資料庫」寫作。參選劇本之內容有外 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 (三) 本中心及轄下單位之員工、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勞務派遣及 承攬人員均不得參與報名徵選,或擔任共同著作人。惟得將其著作另行 授權他人作為創作題材。 五、報名資訊: (一) 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止。請於截 止時間前將報名資料紙本 1 份、電子檔光碟 1 份包裝於信封內,於外 封標註「報名 2024 年兒童布袋戲劇本創作徵選」,以掛號郵寄至「國 立傳統藝術中心劇藝發展組」收(111044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 751 號,以郵戳為憑。 (二) 紙本 1 份:包含報名表(請填寫附件 1 作者資料表、提供身分證正反 面影本,並填寫附件 2 作品資料表,包含 200 字以內創作理念、300 字 以內劇情簡介、分場大綱、角色說明)、參選劇本(包含但不限完整場 景說明、對白)及參選者著作財產權暨肖像權授權各 1 份(需用印或 簽名)。若有原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改編文件亦需檢附授權文件。參 選劇本應以電腦繕製,採 A4 紙張直式由左至右橫書繕打、字體為新細 明體 14 級字。逐頁編列頁碼、雙面列印為佳、不需裝訂。若格式不符 合規定,一律不受理。 (三) 電子檔 1 份: 請將上列紙本資料原始電子檔存於光碟或隨身碟,包含 報名表及參選劇本(WORD+PDF 檔)、參選者個人照片一張(常見圖像格 式,500KB 以上,檔名為參選者姓名);其他授權文件請提供用印或簽 名完成之 PDF 掃描檔。光碟或隨身碟請註明【參選劇本名稱_參選者姓 名】(光碟或隨身碟均不退還,請自行評估)。 (四) 參選稿件上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 號、圖像或文字。 (五) 報名資料建議以掛號寄送,若以普通郵件寄送而未能送達者,參選者 應自負責任,本中心不接受補件。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選者應 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六、評選方式: (一) 資格審查:由本中心審查。 (二) 作品審查:由本中心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 5 至 7 名組成評審委員 會進行評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入選項目從缺或增減 錄取名額。 (三) 入選名單將另行公布於本中心官網。 七、授權費發放方式: (一) 入選特優一本、優選二本、佳作三本。 (二) 入選之劇本應授權本中心為各種推廣利用,本中心將支給授權費:特 優每本新臺幣 10 萬元、優選每本新臺幣 6 萬元、佳作每本新臺幣 4 萬元。 (三) 二人以上共同創作,入選作品之授權費由其等自行分配。 (四) 通過入選者頒發入選證明。 八、入選作品之使用: 入選作品(含報名時提交之參選者簡介、個人照片、創作理念、劇情簡 介、分場大綱、角色說明、入選劇本)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 權,惟為推廣優良兒童布袋戲創作,於該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同意非專 屬授權本中心自入選公告日起 6 年內擁有不限次數、內容、方式及地域之 利用權限,並同意本中心得再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授權費以本簡 章第七條額度為限,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九、輔導與推廣: (一) 自入選公告日起 6 年內: 1. 入選作品之參選者簡介、個人照片、創作理念、劇情簡介、分場大 綱、角色說明得由本中心置放於本中心網站普及推廣。 2. 入選作品得由本中心集結成冊出版及再版,不另支稿酬及版稅。為 配合作品出版所需,本中心得與作者討論並經同意後調整著作內容 (含錯別字、文字位置、開數等文字及印刷出版形式)。 3. 入選劇本得由本中心規劃創作推廣計畫以媒合相關團隊推廣演出。 今年首度試辦,原則以特優與優選作品優先參與本中心兒童布袋戲 劇本創作推廣計畫,由本中心媒合創作顧問、表演團隊參與製作、 排練(創作顧問及表演團隊費用由本中心另行支應),將於 114 年 6 月份(暫定)在臺灣戲曲中心小舞台進行試演發表,並有機會安排 至國中、國小校園推廣演出。入選者需依本中心劇團媒合審查會議 決議配合本計畫指定媒合劇團,不得拒絕。且應於採用劇本之團隊 排練期間,參與創作工作坊(本中心另行安排)、修本等相關工作 至定稿完成。入選之劇本若獲本中心兒童布袋戲劇本創作推廣計畫 媒合審查會議決議媒合創作顧問及表演團隊成功,入選者於配合參 與工作坊、修本等相關工作且完成試演後,本中心並另行議定給付 入選者工作費。(媒合同一劇團以支領一次為限)。 (二) 為推廣優良兒童布袋戲創作,入選劇本得由本中心推薦供各相關團體 使用,或入選人可將入選劇本再授權第三人公開演出,創作者得另向 使用團隊收取演出權利金,惟應於演出相關宣傳物等標示「本節目為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2024 年兒童布袋戲劇本徵選入選作品」。 十、重要注意事項: (一) 劇本及報名資料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二) 參選之劇本嚴禁抄襲、翻譯他人作品、冒名頂替參選、AI 生成創作或 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益,且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 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均不得於平面、網 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 重複投稿。不得為於報名起始日前已簽約製作或製作完成之創作,且 應未參與國內外其他政府機關或私人機構之創作獎項。經發現有上述 情事者,本中心將取消其參加資格。已入選者將追回相關獎勵。 (三) 為鼓勵創作者善盡社會責任並作為學生榜樣,入選者如於參加徵選前 一年至入選公告後二年內,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 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 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應遵守勞動法規指引」等相關法定規定,且經 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或有參賽身分不符規定、作品不 實、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本中心於事實確認後,得視情 節輕重撤銷入選資格,並追繳已領得之入選證明、授權費、工作費 等。若因侵犯他人權益而引發任何糾紛,由參選者自負一切法律責 任,概與本中心無涉。如因此使本中心受有損失,參選者應對本中心 負損害賠償責任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裁判費、鑑定費用等)。 (四) 本專案之授權費、工作費相關稅費由入選者負擔,由本中心依稅法相 關規定辦理。 十一、 其他: (一)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及審查結果。 (二) 本簡章若有未盡之處,本中心有權修正,並於本中心官方網站公告, 不另個別通知,若有任何爭議,本中心擁有最終解釋及裁決權。 (三) 如有疑問,請逕洽詢本中心所屬臺灣戲曲中心 02-88669600 分機 1648 葉小姐、1639 郭小姐。 -- Literprize 文學獎板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關終屬楚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嘗膽三千越甲可吞吳 ——自勉聯.蒲松齡撰 https://i.imgur.com/l8LPcx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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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orqios (118.168.244.115 臺灣), 08/14/2024 00:5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