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Olympics_ISG)2024/8/15

看板 SP3_AllSport
作者 CNloler (緣妙不可言)
時間 2024-08-15 1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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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上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看板名稱:Olympics_ISG 板主代號:LEEWY [Ⅱ] 上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裁定公告之文章代碼) 劣文+刪文+水桶5年 文章代碼:#1cfD7WHk (Olympics_ISG) [Ⅲ] 上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cfdhw5y (SP2_AllSport) [Ⅳ] 上訴人申訴層級之裁定:(請於下一行附上申訴層級裁定之文章代碼) #1cjCal7v (SP2_AllSport) [Ⅴ] 上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撤銷LEEWY板主的水桶判罰 [Ⅵ] 上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上訴人CNloler此前在SP2看板提出的奧運板水桶處罰申訴案(小組長層級),負責本案的小 組長evilcherry已于8月8日21時33分做出裁定並結案。 #1cjCal7v (SP2_AllSport) 小組長在最終裁定中提及: 「1. 是案上訴人因違規,已喪失本案之一切權利」 上訴人不服小組長的此項裁定以及此前兩份中段宣告中對上訴人宣告的兩項措施: 「3. 上訴案自動解銷」 #1cgJsfMX (SP2_AllSport) 「6. 為免誤會,CNloler因於組務板犯規,不得任何濟助」 #1cgSr6In (SP2_AllSport) 當前,上訴人在SP3看板使用規則規定的7天上訴期內提出上訴。 一.上訴人符合上訴案提案的各項條件。 雖然上訴人此前因為在SP3看板錯誤提案被水桶處罰,但當前水桶處罰已期滿,理論上已恢 復上訴案提案權。 #1cfa7V_w (SP3_AllSport) 小組長層級的申訴案已于8月8日21時33分結案,SP3看板使用規則規定的上訴期是7天,當前 時間點提出上訴符合規定。 雖然小組長在申訴案中裁定「是案上訴人因違規,已喪失本案之一切權利」。但上訴人認為 ,小組長這裡提及的「本案」應當是指上訴人此前在SP2看板提出的奧運板水桶處罰申訴案 (小組長層級)。 #1cfdBNp2 (SP2_AllSport) 依小組長的職權,其無權剝奪申訴人前往SP3看板提出上訴的權利。 綜上所述,上訴人符合上訴案提案的各項條件。 二.群組長應當迴避本上訴案。 SP3看板使用規則第二條: § 4 群組長於下列情況,需聲請迴避並指派群組其他組務人員代為裁定。 a. 群組長於溝通層級或申訴層級已作為被申訴方並完成相關程序者。 b. 群組長於提案中有明顯利益衝突者。 c. 使用者於提案中明確要求群組長迴避,並經群組長同意其請求者。 由於群組長JUNstudio此前已在上訴人提起的組務看板違規受處分之申訴案中做出「當事人 違規行為已符合「干擾提案進行」之標準,裁定該案中止」之認定。 #1cioNiAZ (SP3_AllSport) 故上訴人認為本上訴案不宜由群組長審理,群組長應當迴避並指派群組內除evilcherry小組 長以外的其他組務人員代為裁定。此項建議乃上訴人個人觀點,是否迴避仍然屬於群組長的 職權,上訴人會尊重群組長做出的決定。 三.上訴人不構成組務看板連續違規,不符合「干擾提案進行」之情形。 1. SP3看板處罰案認罰。 由於Olympics_ISG看板板規中並沒有明確申訴渠道,當時上訴人還處在與LEEWY板主的溝通 階段,上訴人當時沒有主動向板主詢問,板主當時也沒有主動告知申訴渠道。最初基於個人 經驗判斷,上訴人選擇在SP3_AllSport看板提交申訴。後群組長發出公告並予以處分。 #1cfa7V_w (SP3_AllSport) 對於此項違規,上訴人認為上訴人自身因素佔比更大,故對該項處分認罰。 2. SP1、SP2看板“違規”行為不成立 依時間順序,先對SP1看板的提案行為做出解釋。 #1cfcf5Qo (SP1_AllSport)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看板管理人員明確告知「申訴案」應至SP2看板提案不代表看板管理人 員已確認申訴人已符合至SP2看板提出「申訴案」的條件。是否符合提案條件還是要依板規 規定。SP2看板使用規則明確「溝通案結案」是提起「申訴案」的前置條件。在上訴人當時 的認知中,上訴人與板主之間的溝通案是否已經結案還未得到SP1看板管理人員的確認。即 使是群組長事後的公告,也僅認定上訴人「已進行與奧運板板主的溝通程序」,並未給出「 溝通案結案」的認定結論。故上訴人在SP1看板的提案行為存在正當理由,不應認定違規。 關於這個部分,也可以參考上訴人此前的論述。 #1cgY-uRW (SP3_AllSport) 關於上訴人在SP2看板的行為,現做出如下解釋。 7月29日12時14分,上訴人有收到小組長evilcherry的站內信,就案件相關爭議向上訴人提 問。 #1cfnSSud (SP2_AllSport) 從提問方式看,小組長有將自己帶入一般台灣使用者的立場,要求申訴人解釋用祖國指代中 國,如何讓一般台灣使用者並不應將此理解作一種挑釁行為? 對於小組長的這個提問,上訴人認為小組長當時預設的立場,對於上訴人而言非常不公平。 從上訴人的視角看來,小組長提及的「一般台灣使用者」才是做出挑釁行為的人,且該挑釁 行為已經明顯違反板規。 由於該問題是小組長的首輪提問,基於對小組長的尊重,上訴人並未在第一時間將上述觀點 挑明,而是寄希望於小組長在了解案件的前因後果後,能夠主動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存在。 因此,在最初寫給小組長的回信中,申訴人僅針對小組長預設立場的提問給出解釋。 #1cfpuz4H (SP2_AllSport) 該部分解釋的論點是「用祖國指代中國,不構成對一般台灣使用者的挑釁」。 小組長收到回信後詢問上訴人「願意讓我代po出去嗎?不願意的話我不能採納你的回覆。」 #1clX3d94 (SP3_AllSport) 據此,上訴人發覺直接回信給小組長,相關觀點無法被採納,這也是為何後來上訴人選擇直 接在SP2看板發表申訴參考文件的原因。 此後透過查閱SP2看板上小組長和板主之間的溝通記錄,上訴人發覺小組長並未意識到這個 問題的存在。上訴人覺得有必要用某些方式提醒小組長。加之當時小組長並未依板規規定跟 上訴人確認申訴參考文件是否已經完備,故在上訴人的一般認知中,依然可以被允許在看板 發佈申訴參考文件。 基於上述原因,上訴人於7月30日在SP2看板補充提交一份申訴參考文件。 #1cg51_0D (SP2_AllSport) 該文件的論點是「部分一般台灣使用者在貼文下方發表不友好言論,已構成對上訴人的挑釁 」 本質上,這份文件是上訴人從另一個角度對小組長首輪提問的回應,不屬於「未經允許擅自 發言」的情形,亦未達到「干擾提案進行」之標準。上訴人的行為存在正當理由,依板規規 定不應視為違規,故小組長裁定上訴人「已喪失本案之一切權利」的決定無效,應當予以撤 銷。關於這個部分,亦可以參考上訴人此前的意見。 #1cgYCXXl (SP3_AllSport) 四.應當裁定撤銷對照板主的判罰 小組長evilcherry已在判決文中認定「相關文章明顯不為鬧板」。基於前段「上訴人不構成 組務看板連續違規,不符合「干擾提案進行」之情形」的論述,受理本上訴案的小組長應當 裁定撤銷對照板主的判罰,解除上訴人在奧運板的水桶處分。上訴人可接受板主以奧運板板 規特10為依據,對上訴人貼文的刪文處置。 特別聲明: 群組長有在SP3看板「使用者 CNloler 於組務看板違規受處分之申訴案」中改判: SP1 改判:取消警告,水桶天數不變 SP2 改判:改為累計警告兩次,水桶改為90天(預計在 10/29 解桶) #1cioNiAZ (SP3_AllSport) 對於上述改判結果,上訴人服從判決,對此不持異議。 本上訴案無意推翻上述判決。但並不代表上訴人完全認可群組長對上述案件做出的事實認定 。 本上訴案主要是針對小組長做出的「是案上訴人因違規,已喪失本案之一切權利」之裁定結 果。與此前群組長在組務看板申訴案中提及的「群組長裁定/判決結果作為本群組最終結論 ,原則上當事人不得再聲明不服。」原則並不衝突。 [Ⅶ] 檢附證據:(若有需要,請於下一行提供相關文章代碼或連結) ※ 上訴人請詳閱並務必遵守本板置底之使用規則,並確實填寫上訴文。 ※ 請注意!若上訴人不遵守格式及相關規則者,群組長得拒絕處理該上訴文。 ※ 若上訴人為申訴案對照板主,可以不用填寫前三項[Ⅰ][Ⅱ][Ⅲ]之內容。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2041211A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23.29.33 (中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3_AllSport/M.1723721292.A.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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