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賴清德提首位女性司法院長 張文貞挺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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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提名張文貞(左)任司法院長,她挺同婚及反對國會職權修法立場鮮明。(張哲偉攝)
總統賴清德今天(30日)公布大法官提名名單,推薦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出任司法院長,引起外界熱議。張過去曾以法庭鑑定人及諮詢專家身分參與憲法法庭審判,明確表達支持同婚及反對國會職權擴張立場,若立法院經院會表決通過提名人事案,張將成為台灣史上首位女性司法院長。
司法院正、副院長許宗力、蔡烱燉在內的7位大法官,將於今年10月底任期屆滿,總統府今早召開「113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公布新任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司法院長提名張文貞,副院長人選則為《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另五名大法官分別為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教授陳運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台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
回顧近年憲法法庭審判的重大案件,張文貞曾在2017年時以法庭鑑定人身分參與同性婚姻釋憲案,表達對同婚的支持態度。張指出,單純以性傾向分類做為婚姻自由與婚姻保障的差別待遇,已違反《憲法》平等權的規定,且若針對同性伴侶制定專法,還可能造成少數的同性傾向者,持續被多數的異性傾向者疏離、異化。
而本月6日甫辯論結束的「國會職權」釋憲案,張文貞也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憲法法庭,並明確指出國會職權修法違反公開透明原則,應不具法律效力。張表示,行政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府人員接受國會質詢的義務,屬於《憲法》上的義務,如果官員違反憲法義務,要接受的是《憲法》上的效果及責任,「國會的強制權力僅以罰鍰為限,若牽涉到《刑法》的罰則手段,將導致行政權與立法權間的權力嚴重失衡,並不合憲。」
張文貞也強調,國會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權修法條文,對提名人、受調查人及被聽證人的程序保障也不足,缺乏被提名人完整正當程序法律保障及中立法院介入時機判斷標準,違反《憲法》的保障原則及比例原則,均屬於違憲。(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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