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智權事務所甘苦談
我本科是生科出身,當初選擇進入法律服務業,是因為這行業越做越有價值,而且不需要
待在實驗室或藥廠輪班。求職過程順利,只花了一週就錄取了離家近且待遇尚可的事務所
。所內的長官說錄取我是因為我有室內設計公司打工的經驗、英語能力不錯,還自學韓文
通過了韓檢。
進事務所後,我從基本的檢索、答辯做起,陸續開始接觸翻譯案,但在與翻譯核稿主管的
相處中出了些問題。他表示想離婚與我一起生活,這讓我感到困擾,即使我當時有男友,
兩人相處已經變得不自在。然而,所內的同事似乎誤解了我和主管的關係,甚至經理還暗
中觀察,讓我倍感壓力。儘管我一直隱忍,卻沒想到所內反而認為我與他有情愫。
後來事情演變得更嚴重,幾乎全所的人都知道這件事。所長和合夥人雖然介入調解,希望
不要因此影響工作,但我已經被貼上了「勾引有婦之夫」的標籤。無意惹事的隱忍,反而
讓情況失控,這讓我非常疲憊。
感情上的壓力也影響到工作,分手後狀態不佳,我求助身心科接受治療。所內剛好年資滿
半年後開始分配我生物和設計專利案。我直屬主管擅長設計專利,她指導我寫稿應該越簡
潔越好,這樣專利範圍才會大,我便按照這樣的方式撰寫。但後來被批評案子沒寫到副所
長想要的重點,卻是時隔一年才得知原因。
副所長也提到我產出的建議過於限縮,客戶漸漸不願讓我承辦,但我處理的每一案都是經
由直屬主管核稿才給客戶,這批評其實不只針對我,也同樣針對我主管。當時我坦承自己
貪求速度、疏於細節,但那場面談尷尬至極。
自從翻譯核稿主管的事情爆發後,我的翻譯案也被抽走。面談時,副所長說我目前被定位
在機構組,試行績效制後我只會有機構案,但我心想既然如此,當初為什麼不找機械系的
人?我提出想重新做翻譯案時,副所長問我是否因為想衝點數,這讓我感到非常無奈。
雖然面談時間超過預定,但至少讓我看清楚了一些事。所內的教學方法和決策體系,至少
在我入職第二年時就已經顯露不對勁,而不是等到30歲時才發現自己被架空。
我仍在思考,這一連串問題的根本原因在哪裡?是副所長過於武斷地評判我的人格,還是
事務所本身的運作有缺陷,導致我無法專心完成手邊的工作?我希望能理清這些問題,找
到一個適合自己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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