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ct_NVXc brzrkr 政黑3-1 3-2

看板 HateP_Picket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時間 2024-09-10 19:43:51
留言 7 ( 0推 0噓 7→ )
一、檢舉人ID: finhisky 二、被檢舉人ID: brzrkr 三、違反板規: 3-1 3-2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ct_NVXc (HatePolitics)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5953503.A.866.html brzrkr以"屎話連篇"言語攻擊本人 → finhisky: 柯粉吃屎也不關我的事,你那麼在意柯粉 180.217.157.71 09/10 15:46 → finhisky: 幹嘛 笑死 180.217.157.71 09/10 15:46 → brzrkr: 柯粉finhisky 說柯粉去吃屎不關他的事 101.136.26.92 09/10 15:48 → brzrkr: 柯粉finhisky 屎話連篇 101.136.26.92 09/10 15:48 屎話連篇,是明顯貶抑詞語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2年度簡字第1044號判決 被告網路留言"一堆屎話",犯公然侮辱罪 "一堆屎話"與"屎話連篇"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符合板規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判決連結網址 https://reurl.cc/ZVZxna 判決書後面起訴書的犯罪事實有寫 留言「...一堆屎話...」...,等輕蔑性之言語侮辱XXX,足以貶損XXX之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 另外依據板規 brzrkr推文已經寫出本人ID,依板規屬於a.(1)"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之情形 並非屬於板規b."未明確對象"之情形 應該不需判斷是否針對文章,可以直接認定寫出ID就是針對本人 再參照brzrkr兩則推文 brzrkr: 柯粉finhisky 說柯粉去吃屎不關他的事 brzrkr: 柯粉finhisky 屎話連篇 上面推文是主詞"柯粉finhisky"+描述"說柯粉去吃屎不關他的事" 下面推文緊接著說(推文時間相同) 應該足以認定其意思也是,主詞"柯粉finhisky"+描述"屎話連篇" 佐證"屎話連篇"是針對本人,而不是針對文章 且判決書也是寫被告留言一堆屎話等輕蔑性之言語侮辱XXX,而不是針對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231.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25968633.A.A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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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dy50301 可以提供詳細的判決嗎 屎話連篇我認為針對文章 09/10 21:28 1F
※ 編輯: finhisky (27.242.231.172 臺灣), 09/11/2024 01:52:06
finhisky 依板主指示補上判決連結及說明 09/11 01:52 2F
freddy50301 判決書內容有針對個人的形容 蠢 和 87 09/11 12:57 3F
freddy50301 87針對個人是違規 但檢舉內容沒有 只有屎話連篇 09/11 12:57 4F
freddy50301 所以未達 09/11 12:57 5F
xinyi101 明顯指稱且使用貶抑詞,達標 09/11 13:29 6F
Rrrxddd 針對推文 文章內容 未達 09/11 14:23 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