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假執行利息結算點

看板 PttLifeLaw
作者 zoviye (za)
時間 2024-09-11 0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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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人若在113.5.1號到法院申請假執行, 利息乃算到113.5.1 但假執行的標的有房子和薪水 房子拍賣需要時間 薪水每個月拿 請問利息得否繼續算下去呢? 若不拿薪水 只拍賣房子 假設一年後才拍賣,這樣利息會從113.5.1繼續算下去嗎? 算道114.5.1到對方將錢匯款的債權人那一天截止嗎? 這利息是否都要自己算呢? 而房屋的鑑價費用假設一萬 一萬得否也可以從進去算利息 若可以,程序中所支付的費用,利息的起迄時間怎麼算呢? 若房屋可以有比較多的利息 那是不是薪水不要假執行 讓它持續累積到房屋拍賣的那一天? 以上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169.119.1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725992098.A.D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