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通告] 不服 #1cu33vgw (HateP_Picket) 檢舉判決溝通信

看板 L_SecretGard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時間 2024-09-17 16: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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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finhisky 信箱]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看板: L_SecretGard 標題: [通告] 不服 #1cu33vgw (HateP_Picket) 檢舉判決溝通信 時間: Wed Sep 11 20:04:27 2024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Rrrxddd freddy50301 --------------------------------------------------------------------------- 本人檢舉 #1cu33vgw (HateP_Picket) 乙案 兩位板主推文表示未達 → freddy50301: 判決書內容有針對個人的形容 蠢 和 87 09/11 12:57 → freddy50301: 87針對個人是違規 但檢舉內容沒有 只有屎話連篇 09/11 12:57 → freddy50301: 所以未達 09/11 12:57 → Rrrxddd: 針對推文 文章內容 未達 09/11 14:23 本人不服,理由如下: ╭─────────────╮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  ̄ ̄ ̄ ̄ ̄ ̄ ̄ ̄ ̄ ̄ ̄ ̄ ̄ ̄ ̄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欲檢舉者需提出 滿足板規3-2「特定對象」之舉證,若多數板主判定不符則不受理。 2.特定對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稱/代稱, (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1) (2)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確對象,但回文特定對象之文章/推文,並發表非針對文章/推文之攻擊內容。  c.指定推文樓層並發表非針對推文之攻擊內容 3.明顯貶抑詞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裁判書系統: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依上開政黑板規第三章,需有[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 其中特定對象規定 a.PTT使用者,如(1)ID (1) 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代表只要寫出ID,依板規就是客觀可確認為針對特定使用者 不應該繞過a.(1),改為採取 a.(3)討論上下文行為等 (3)由板主判定。 或b. 未明確對象... 或 c. 指定推文樓層...等方式來判定 至於明顯貶抑詞 板規明確規定定義: 經由下述網站判決書/辭意判斷,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若使用判決書系統,須為有罪判決;只接受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等案由判決書。 亦即,如果在判決書系統查到有罪判決 而且判決書記載的詞句與被檢舉之詞句,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就是屬於板規規定的明顯貶抑詞 以上是板規的"硬性"規定,板主應該先裁量是否符合上述規定 如果符合,就應該認定違規;應該沒有裁量權,可用其他理由認為未達違規 否則無異於違反板規,無視板規的硬性規定 承上所述 本人之檢舉內容 被檢舉人推文有寫出本人ID 且被檢舉的詞句屎話連篇,也有判決書記載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 依照板規,板主應該就是要判被檢舉人違規 板規並沒有授權板主,在符合上述"硬性"規定之情形 板主還可以另外以,被檢舉人是針對推文文章內容 (依板規應該是 a(3)、b.、c.之情形,板主才需裁量是否針對推文) 或 判決書有寫其他被檢舉人沒說的貶抑詞、被檢舉人只說了判決書記載的其中一個貶抑詞而認定未達 (板規規定,判決書有記載詞義相同且能證明貶抑之意,就符合明顯貶抑詞) 以上說明 請兩位板主卓參後改判被檢舉人違規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72.153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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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inhisky (61.227.67.153 臺灣), 09/17/2024 16: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