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Finhisky 申訴 HatePolitics 板主群案
判決主文:
維持板主原判
判決理由:
經審視推文後,本組認為當事人(brzrkr)雖已標明申訴人ID,顯見二人有對話之事實
但其所用「屎話連篇」應為針對推文或者文章本體。
政黑板規第三章裁罰標準已明定必須為針對個人,相關規定亦可推敲出當針對文章或推文時則不罰。
雖當事人(brzrkr)有具體指名對象,但判定違規與否不應僅以「具體指名」作為唯一依歸。
而兩位板主分別推文如下所示
→ freddy50301: 可以提供詳細的判決嗎 屎話連篇我認為針對文章 09/10 21:28
→ Rrrxddd: 針對推文 文章內容 未達 09/11 14:23
「屎話連篇」如同「廢話連篇」之性質,雖較爲不雅,但應是針對言行說法之用詞。
故本組認為板主判定當事人(brzrkr)所用「屎話連篇」為其針對文章或推文的說法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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