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 nh507121: 樓上是訟棍喔?

看板 Violation
作者 nh507121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
時間 2024-10-17 23: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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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h507121 信箱]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標題: → nh507121: 樓上是訟棍喔? 時間: Thu Oct 17 22:58:14 2024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你這句話很想笑 看你還這麼在意我告人的事情 剛好鴨鴨她們的瑪派延期 我無聊來回一下你8月發的文章 https://www.pttweb.cc/bbs/Marginalman/M.1723974658.A.C1D [姆咪] 所以魯王蛇 真的覺得他告得成嗎 還是其實他只是想要浪費別人時間 我很好奇 我這邊用一位律師給我的答覆回答你 「法律沒有機率問題 同樣的事情、同樣的資料 交給不同檢察官、法官 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你不是檢察官、法官 我也不是檢察官、法官 所以你問我覺得告不告得成? 我只能跟你說我覺得有機會 畢竟他們人身攻擊我是事實 至於檢察官要不要起訴 法官要不要判有罪 那得由檢察官和法官來判斷 順便告訴你 幾年前在台中有個案例是 有人對警察說: 「幹!啊不就很囂張?」 ↑就這一句話↑ 結果他吃公然侮辱罪和侮辱公務員罪 上訴到台中高等法院結果也是一樣 很扯對吧? 就算是在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的判決出來前 這個判例我還是覺得很扯 所以你在那邊發文問 誰誰誰只罵兩篇 誰誰誰只罵三篇 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老實說很沒意義 因為決定結果的不是我 是檢察官和法官 再來 https://www.pttweb.cc/bbs/Marginalman/M.1723976735.A.870 [姆咪] LoKingSer: 你覺得被罵幾十篇告不成的話 不是阿 小希罵你3篇 PCW罵你2篇(不確定你有沒有告) 還不是被你告了 訟棍就訟棍 有啥好嘴硬的 姆咪 你覺得被罵、被人身攻擊然後告人就算訟棍的話 那你開心就好 我懶得跟你爭辯訟棍的定義 相信你這位輔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 很清楚怎麼樣的行為才算訟棍 我只是要跟你說 今天你被一群人圍毆 你可能心胸非常寬大 只會告扁你扁最多下的那個人 其他揍你兩拳、踹你兩腳、甚至是賞你兩、三個巴掌的人 你都會心胸寬大地放過他們 但我不是 就像椅子嘴超哥餐廳的醋飯很難吃 嘴到被超哥打 其他超哥的朋友和小弟看到後也加入圍毆 椅子他心胸很寬大 只告超哥一個人 其他也有扁他、揍他的人他都沒告 老實說我很佩服他 今天我是椅子的話 我一定有動手扁我的全都告 雲蟲這件事也是一樣的情況 所以你一直在那邊問 誰誰誰只罵兩篇 誰誰誰只罵三篇 為啥我要告他們? 上面椅子和超哥的例子剛好拿來解釋給你聽 就這樣 同樣的話我也有跟其他人解釋過 能不能理解或是認同隨便你 你要繼續嘴我訟棍也隨便你 反正只要不是人身攻擊 你開心就好 但是麻煩一下ㄛ https://www.pttweb.cc/bbs/Marginalman/M.1723900422.A.946 https://www.pttweb.cc/bbs/Marginalman/M.1723901834.A.9D1 你這種用站內信的內容來發文帶風向抹黑人的行為 麻煩別再幹了好嗎? 老實說這種行為我真的覺得非常噁心 噁心到我當初差點把晚餐統統吐出來 拜託麻煩一下ㄛ 謝謝,謝謝ㄛ -- https://i.imgur.com/W8isJe8.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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