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Moody提前延長合約的一點細節
各位版友們好,如你們已經知道的,球隊剛剛順利和Moody提前延長了一份39M/3Y的
合約,掌握了他未來四年的所有權,而在今日凌晨則因為未能和Kuminga也談妥提前延
長,所以將等到明年Finals結束後才能和Kuminga就自由球員身分進行談判。球團的這番
操作是否得當,我個人都是給予認同,但兩名球員皆處於發展期,且Moody的信用顯然
不會只根據比賽場上的傳統數據,而會參考教練團對他長期在訓練中的表現的觀察、球
探報告和數據人員更進階的分析,所以本次討論將不就操作本身過度進行評價,而是聚
焦在闡釋:“基於首輪新秀合約的性質,所會觸及的特殊條款及產生的障礙,和若要消弭
障礙,聰明的總管們會使用的方法”。
Moody的延長合約被估計2025-26的薪資將是12.03M,這裡先覆述一個概念: “評判球員
的薪資高低要根據佔該年cap(團隊薪資軟上限)的比例才合理”,否則以2025-26的cap
估計為約154.6M來說,在該年第一次換約的2021梯新秀,他們未觸發Derrick Rose Rule
時所允許的首年薪資上限(cap 25%)為38.7M,若將這38.7M放到2021-22的cap(112.4M)
的尺度下衡量,佔cap的比例就會徒增至34%,接近當時具十年以上資歷的球員-如姆斯
或咖喱-的最大起薪。這也就是為何在前面追追熊的文章中,熊大會特別列舉了幾名側翼
輪替球員的合約的首年佔比和以其推算出Moody的合理價位。
那麼在Moody新約尚算合理的這個認識下,他好交易嗎?嗯…至少在這季會有點不方便。
這涉及CBA中被Larry Coon稱為Poison Pill Provision的特殊條款。即已經簽署提前延長
的首輪新秀,在他的延長合約開始生效前,於交易中所代表的outgoing salary是根據他
當年(即是新秀合約最後一年)的實付薪資計算,但接收方的incoming salary卻會是他
提前延長的合約與新秀合約最後一年所總和後的平均。
以此類推,本季勇士送出Moody的話,他的outgoing salary是5.8M,但別隊接受他時的
incoming salary卻是(39M+5.8M)/4=11.2M。如此一來,我們送出Moody時只能匹配
接近他outgoing salary的5.8M*,而接手Moody的球隊若在交易時的薪資高於tax apron
,那麼由於他們在交易裡的incoming salary是11.2M,並因此必須同時送出11.2M,於是
就會導致我們匹配不了對方送出的那麼多薪資-造成交易觸礁。
*這是由於我們本季曾觸發hard cap,且目前薪資已經相當接近第一層的tax apron
那麼該如何克服這種問題呢?聰明的總管們想出了一個解決的辦法,就是對聯盟無能狂
吼:“我就是沒聽過這些資訊,我不懂的話怎麼可能會錯?錯的是跟我想像不同的世界!
”….欸不是,這是該看醫生好嗎,單憑氣勢不會有用啦。聰明的總管們想出了一種解決辦
法,就是拉有空間或TE的第三隊接受那些會超額的薪資,比如:我們在交易裡含Moody
共送出了30M,於是假設B隊完整接受了這份包裹,那麼他們便必須至少送出35.4M。
其實呢,B隊只要用分別是29M和6.4M的兩組球員湊出這個總額,然後29M交給勇士,
6.4M交給第C隊,便可以在規則下完成這項交易了。當然,這個示範相當簡化和略過了
對於拉攏第三隊所需要的補償的推想,但實務的交易操作上是採用了相同的概念。
最後,可能會有些人覺得:“看個球而已,需要考慮這麼細嗎?”。嗯,其實完全不用,
思考這些東西就是一種基於有趣的“選擇”,就好像看同部電影,也有些人會從劇情的蛛
絲馬跡中建立出一套理論,但這不影響沒有那麼做的觀眾覺得那部電影好看。BTW,這
篇文章本來的計畫是將Kuminga明年成為RFA的脈絡與若要S&T時應該會觸發Base Year
Compensation (BYC) 也一併說明(是的,又是一個生澀的名詞和計算交易中薪資的特例)
,但我認為它的長度跟所花的時間超過了我的預期,所以就…先這樣吧,感謝版友們對勇
士消息的持續關心和發想,讓我有把這些東西具體地寫成文章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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