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收到家事法庭通知書
事實經過:
本人目前在學校服務,於10/17時接到校長及人事的通知,說有人打電話到學校投訴我,
對方是我前女友的老公,投訴內容大略是我利用前女友的個資到借貸網類似註冊之類,
導致他們一直接到騷擾電話,不堪其擾,他說因為只有我知道前女友的個資,加上
騷擾電話有提到我的名字,所以他們認為是我做的,他已經去警局備案,請我不要再
有類似的行為,否則他們會提告。
在聽到的當下除了錯愕,更多的是憤怒,因為跟前女友已經分手8年,彼此也都各自
婚娶,從2015年10月之後就已經都沒聯絡,想不到竟然會在8年後被這樣誣告,後來
校長說因為不知道對方到底想幹嘛,就等看看之後對方會不會繼續打來,結果後續
都沒再接到電話,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過了,想不到10/25竟然收到家事法庭通知書,
莫名其妙就要出庭了。
https://imgur.com/RbovyLN
問題:
1.請問對方可以在沒有任何證據、只是懷疑的情況下,就隨意汙衊事情是我做的嗎?
因為這樣真的造成我的困擾,不但要請假花時間出庭,也對我心理上造成壓力,
如果最後確認不是我做的,雖然這樣好像不能反告誣告,但我可以提告妨害名譽
,或是我也申請保護令,請對方不要再騷擾我嗎?
2.因為對這方面完全不懂,我有上網查過,出庭前最好先準備資料及證據,只是我也
不知該如何證明我沒有做這些事,我可以提出讓警方調查IP或通聯記錄之類的,以
此來證明不是我做的嗎?
3.如果我提不出任何證據,對方申請保護令成功,但後續還是一直接到騷擾電話,
那他們可以因此來對我申請賠償嗎?
4.在出庭前我想先詢問一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請問我是否需另外找律師陪同
出庭?
目前只有想到這些問題,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
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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