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備份網站的證據效力
討論主旨:備份網站的證據效力
(可以是一條板規、一個現象等)
說明:
近期觀察部分檢舉文,截圖部分就算了(不管是站內或用APP),主要是「備份(盜文
)網站」部分
過去因為主要是以文字、截圖方式呈現,所以未產生任何爭議
但自#1d7mQtev (StockPicket) 一文開始,有檢舉人開始使用備份網站網址為證據,而眾
所周知(部分他板慣例),這種做法不被接受為有效證據(且 #1Q-31x2E (Announce) 公
告亦表明有授權問題)
因此冀請討論,這種作為是否可以被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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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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