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about_life/bignana 失職

看板 BoardCourt
作者 quid1121 (小雞雞)
時間 2024-11-03 1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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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選擇申訴類別: 沒選擇不受理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申訴人:quid1121 申訴之群組長:bignana 申訴事由: a1.bignana 判決內文 本案涉及立法委員職務,其內文皆指向立法委員要如何行使立法職權, 遏止黃牛,已經非單純屬民生議題。 a2.被處分文章內文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0-1 條第2款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 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須有交易行為事實 這條根本很難成立 高端黃牛會不知道怎麼躲嗎? 惟有把「意圖」也入罪 還有提供檢舉獎金 才能有效防止黃牛行為 例: 意圖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 這樣檢警要取締也比較方便 檢舉魔人也有外快可以賺 win!win! 大家怎麼看呢? a3.根據判決內文說明 被處分文章內文,字字句句未有詢問"立法委員要如何行使立法職權" 且判定"非單純屬民生議題"的理由空泛不知所云 顯見bignana未閱讀被處分文章內文,執行群組事務輕浮便宜行事 致判決有失偏頗不公正,有失職之情事 故要求予以警告並修正,以符該職務應有的謹慎態度 b1.binana判決內文 請小組長(gogin)判決板規第四條第一項人物類仍須注意 是否符合「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之要件。 b2.根據判決內文說明 顯見bignana判定gogin的判決有錯誤,執行小組事務未符gossiping板規 未見要求gogin補正錯誤判決文,有失職情事 故要求予以警告並補正,以符該職務應有的謹慎態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49.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730634867.A.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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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uid1121 (1.173.149.34 臺灣), 11/03/2024 20:21:05
zeuswell 失職在哪?看不出來 11/03 22:22 1F
zeuswell 況且這邊已經沒大人了,你發這個也 11/03 22:22 2F
zeuswell 沒屁用了 11/03 22:22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