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難放棄中國籍 陸委會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L1ON (廢文認証OK)》之銘言:
: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 如果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國家
: 那他就自動喪失了
: 怎麼還需要去放棄呢??
: 如果認為台灣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才需要去要求他去放棄中國國籍
: 所以要求他放棄的這些人
: 到底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所以需要去放棄
: 還是覺得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個國家 他自動喪失
: 家人們 邏輯死循環了
: ㄎㄎ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設籍或領用大陸護照,違反者註銷其戶籍
,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選舉、罷免、創製、複決等因設戶籍所衍生的相關權利
所以
她有大陸護照無誤
所以應該撤銷戶籍
她就不能選舉
結案
邏輯就是那麼簡單
法律就是這樣
要選就要修改法律
不然憑什麼陸配擁有中國護照沒事
我們擁有中國護照卻要被撤銷戶籍
雙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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