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part-time 板主 angel07 長期未處理板務

看板 L_LifeJob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 2024-11-16 1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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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laptic 被檢舉人:angel07 看板板名:part-time, part-timeBM (下稱「兼職板」) 檢舉類別:1.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以上兩者皆是,但主要訴求為「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故應不需經溝通程序) 檢舉訴求:長期未處理板務,屬嚴重失職 檢舉內容: 一、按「日常資訊站」前次組務判決(註一),本案被檢舉人曾因類似失職情形,而於去 年受到「解職」處分。 二、經查「兼職板」的情況: 1.檢視置底檢舉區(註二)、板務看板,該板主極有可能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以後,便 未再處理刪文申請、檢舉案件,且未出具相應理由;又自同年七月十六日(註三) 以來,未再公告任何違反板規處分。 2.按照行政院的資料,二零二四年的基薪應為每月二萬七千四百七十元(或每小時一 百八十三元)(註四);二零二五年則應為每月二萬八千五百九十元(或每小時一 百九十元)(註五)。然而從板標等處,均未見與時俱進、及時更新相關規定或加 強宣導,以符合《勞動基準法》等法規要求。 3.經其他使用者反映(註六),「過渡時期暫行條例」(註七)自公佈以來,已實施 數年的時間,雖然按準用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六條,「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 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但依法應不得長期存在,又迄今未見任何併入主板規之修正措施。 三、綜上,本應期待被檢舉之板主引以為鑑,應增加剩餘任職之看板的管理積極度,然而 迄今雖然有固定上站的習慣(註八),而不致違反「未上站應請假規定」,可是卻對 看板管理有消極的態度,故需請群組務介入,以減少該板部分文章疑似違法之疑慮。 四、另該板主在組內同時擔任DirectSales 板(直銷板)板主,雖然該板板務量不繁重, 仍請組務一併定奪其去留問題。 註一:#1bAwAXYO (L_LifeInfo) #1bDJkAuY (L_LifeInfo) 註二:#1X9ah8SG (part-time) 註三:#1aj1FlzM (part-time) 註四:https://is.gd/F9rFHu 註五:https://is.gd/hDhcam 註六:#1aTmF8Ax (part-timeBM) 註七:#1VlcfoUH (part-time) 註八: 《ID暱稱》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經濟狀況》小富 《登入次數》432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831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11/13/2024 13:28:24 Wed 《上次故鄉》220.141.133.164 《 五子棋 》 10 勝 3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168.3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731755888.A.9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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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18.101.168.37 馬來西亞), 11/16/2024 19: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