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stever : D 板規 1-2,原PO最新文章自述未登記無婚姻點。且12/17 12:54
→ lastever : 說詞反覆(不忍離/無登記),是否可以亂板處理12/17 12:54
本板板規已有定義:
婚姻點是指因兩人結婚而產生的家庭(包含雙方與雙方原生家庭之互動)相關議題;
本國對於結婚的定義,可見民法第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所以...
由於文章作者已在 #1Xk_Ufj4 自承沒有結婚登記,
那相關文章就無法認定其有婚姻點。
#1XkSMSAv、#1Xka7Alw、#1XkizHfo、#1Xk_Ufj4 四篇文章刪除,
POID警告四次,換算水桶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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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天沌始辟元神,幻海猶存一夢身;
道岸巍峨歸太易,玄黃縹緲共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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