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板規 v1.7

看板 NBA_Picket
作者 EZ78 (EZ78)
時間 2023-04-19 1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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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A_Picket 》板規 主旨 I . 本板為本站NBA板之公務板, 僅供違規檢舉之用. II . 本板為NBA板之延伸看板, 所有發言亦受NBA板板規治安管理部分約束. 檢舉文之相關舉列除外. III . 本板為NBA板之延伸看板, 兩板之發言權利與處分一體適用. IV . 本板為公務看板, 有別於NBA板之休閒特色, 一干規定較為嚴謹正式. 請使用者視本板為正式場所, 恪守網路禮儀與板規. 無禮者與擾亂秩序者 會被禁止發言. ────────────────────────────────────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 ̄ ̄ ̄ ̄ ̄ ̄ ̄ ̄ ‧ 使用本板檢舉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 1.檢舉文章的標題需附上文章代碼以及被檢舉者的ID 【如:[文章] #1Wh7TPou pneumo 】 【如:[推文] #1Wh7TPou pneumo Induction 】 【如:[本板] #1Wh7TPou pneumo Induction 】 【如:[分身] pneumo 】 2.檢舉文章的內文需照以下格式: 1. 被檢舉人: (請打入ID) 2. 文章代碼: (在文章前按Q即可查詢) 3. 檢舉事證: (如: 150字、引戰、謾罵等,也可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4. 違反板規: 內文需要完整填寫,缺少任一項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除分身檢舉外,本板不受理超過三日違規之檢舉文章或推文。 惟同一類型違規過往未受處分者可於違規持續時一併檢附.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第二條 檢舉人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不得轉錄NBA板文章至NBA檢舉板檢舉. ‧ 匿名帳號一律使用系統預設Anonymous,不得自行輸入。 ‧ 禁止於匿名帳號輸入他人ID,如經證實,原文劣退。 ‧ 檢舉文章或推文違規,每篇檢舉文內僅可含一篇文章代碼。多篇文章代碼之檢舉文僅 可用於檢舉單一被檢舉人多處違規以及分身檢舉。 ‧ 檢舉單篇文章多人推文犯規,單篇檢舉文最多只可檢舉兩人,超過不予受理。若要檢 舉超過兩人以上,每兩個寫一篇檢舉文,依此類推。 ‧ 檢舉單人多次推文犯規,單篇檢舉文最多只可檢舉三篇文章代碼,超過不予受理。 ‧ 請勿使用截圖當作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 避免資源使用不公, 每人每日限發五篇檢舉文, 超發部分不受理. ‧ 若原先檢舉案因證據文因自刪或被刪不成案,則不算在每日額度內。 ‧ 實名檢舉才能推文補充,匿名檢舉一律不得補充,否則以非檢舉相關人發言處分。 ‧ 誣告 禁止誣告, 誣告者所有相關檢舉本板永不受理, 情節嚴重者得處劣退. 誣告類型 1. 檢舉節錄斷章取義致使語意完全相反者. 2. 憑空杜撰違規內容誤導板主處分者 3. 違規客觀事實完全虛假者 舉例: a. 字數足夠檢舉不足者 b. 有連結說沒連結, 有作者說沒作者 ... 依此類推 (違規人修文後才補足的不在此限, 資料查的到.) 註 評論評價類型違規檢舉縱不受理亦不依誣告論處 ‧ 以下情形為濫用檢舉板,違者得劣文退回處置。 1.同一匿名管理編號,兩日內重複檢舉同一篇違規文章或同一違規推文。 2.兩日內之檢舉無新違規事由重複檢舉同一違規文章或同一違規推文。 3.同日板上已有檢舉該篇文章或推文,且並無新違規事證,檢舉時間間隔五分鐘以上。 (經板主推文註明超額檢舉請拆分者不在此限.) 4.為避免匿名檢舉板成為私怨借刀殺人之場所, 單一檢舉人對同一使用者之檢舉 三日內只可一次. (如檢舉成立, 本板禁言最低天數恰為三天; 如檢舉不成立, 三日內亦不可再發.) 第三條 被檢舉人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 ‧ 被檢舉人可於該檢舉文下方推文解釋說明,陳述意見過多無法完整表達者 亦可推文詢問板主後獲同意後直接回覆文章。 ‧ 非檢舉相關當事人在結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回應檢舉文章 如檢舉人有意在結案前補充檢舉意見則需實名回覆. 第四條 申訴人注意事項  ̄ ̄ ̄ ̄ ̄ ̄ ̄ ̄ ̄ ̄ ̄ ̄ ‧ 對於己身判決不滿之板友,應於被水桶後於七天內至SP1_Basket申訴,板主不受理 站內信申訴。 第五條 挑釁、謾罵與鬧板  ̄ ̄ ̄ ̄ ̄ ̄ ̄ ̄ ̄ ̄ ̄ ̄ ̄ ‧ 檢舉板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球員、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 謾罵、歧視、引戰等,適用NBA板板規處置。 ‧ 空白文` 火星文或與本板及NBA板探討主題完全無關之發文視為鬧板, 劣退, 永桶. 第六條 罰則  ̄ ̄ ̄ ̄ ̄ ̄ 違反本板板規違規罰則如下, 連動處罰時不計入NBA板累犯. 違反本板板規違規罰則如下, 連動處罰時不計入NBA板累犯. 本板違規累犯次數單獨累計, 出桶半年未再違規者可消除一犯. 一犯:水桶一個月 二犯:水桶三個月 三犯:水桶一年 四犯:水桶兩年 五犯:永久水桶 違規人需於24小時內主動告知板主自己ID 違者劣退再透過 Re_Anonymous 反查 治安相關違規則受NBA板板規約束, 使用NBA板累犯制度. 受處分者亦需主動告知板主自己ID 違者劣退再透過 Re_Anonymous 反查 縱違規人主動告知板主自己ID 違規文章仍會悉數移送 Re_Anonymous 反查 毋枉毋縱 告知ID造假經查証屬實者 除劣退外 另永久水桶. 第七條 分身條款  ̄ ̄ ̄ ̄ ̄ ̄ ̄ ̄ ̄ 分身與本尊視同相同ID,一律同罰。施行細則見下: 1.分身續犯本板板規者,板主可將所有帳號水桶至少十年以上時間。 2.本尊已入水桶,分身再度發言或檢舉他人,被發現者,所有帳號一起進桶, 且水桶時間以兩倍計算,並重新入桶。      3.分身之舉證須以短時間內至少IP兩處雷同,自行承認、網站提供之IP相同紀錄、 他板判決可納入參考,由板主認定. 如單純使用網站提供之IP相同紀錄檢舉,則至少需三次以上相同紀錄,但是否 送多重帳號查詢申請還是由板主決定。 4.已知分身且被本板公告者,日後不論本尊分身違規,一併執行罰則,不再另行舉     證是否為分身。 5.若受罰者濫用分身情況嚴重(多分身或不斷違規等情況),將提交帳號部處理。 第八條 補充  ̄ ̄ ̄ ̄ ̄ ̄ ‧ 所有結案文章非當事人亦不可推文評論 ‧ 板規不足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沿革 2021/5/27 v1.0 初版板規上線 2021/6/22 v1.1 正式板規上線, 針對惡性與浮濫檢舉及罰則與檢舉資格作補充. 2021/6/27 v1.2 修改重複檢舉之文字說明 經板主推文註明超額檢舉請拆分者不在此限 2021/11/24 v1.3 檢舉格式修正為單篇一文章代碼,多個文章代碼僅限於單一被檢舉人 多處違規以及分身檢舉案。 2021/12/31 v1.4 申訴板務移至SP1_Basket板 2022/07/26 v1.5 依據 #1Ytee3j3 (SP3_AllSport) ,修正單篇檢舉文只能檢舉兩人。 檢舉文內需註明違反何處板規 2023/04/19 v1.6 新增類別[本板] 2023/08/18 v1.7 修正單篇單人多項限制 2023/10/30 新增檢舉人身份認定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_Picket/M.1637723851.A.1C6.html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1/24/2021 11:19:30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1/24/2021 15:07:09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2/27/2021 11:24:02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2/31/2021 11:45:47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2/31/2021 14:01:50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2/31/2021 14:12:03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12/31/2021 14:31:21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02/23/2022 11:23:13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03/14/2022 10:01:00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03/14/2022 11:55:33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06/07/2022 16:13:26 ※ 編輯: pneumo (61.222.1.181 臺灣), 07/26/2022 10:34: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232.216.16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_Picket/M.1681892056.A.B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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