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美股複委託 遺產稅
https://bit.ly/3OVDDeY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91990922.A.34F.html
在台灣,許多人透過複委託或海外券商持有美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或ETF,希望能夠分享美國
經濟的成長與繁榮。然而,他們可能不知道的是,如果他們不是美國公民或居民,那麼他們
在死亡時可能要面臨高額的遺產稅。這對於他們的家庭和後代來說,是一個很大的負擔和風
險。
有都市傳說傳言在台灣透過複委託的方式持有美國上市公司股票是免稅的。但是並非如此
根據這篇2015年CNBC的報導我們可以得知下列幾件事
https://bit.ly/47pLKrr
作者指出許多NRNC在死亡時沒有申報他們在美國的資產,從而逃避了遺產稅的繳納,造成美
國政府每年損失數十億美元的稅收。
‧ 美國法律規定,NRNC在死亡時必須對他們在美國境內的資產,如股票、房地產或貴重物
品,繳納遺產稅,並且有專門的IRS表格(706-NA)來幫助計算稅額
‧ 但是一位瑞士銀行家透露,這項規定在全球範圍內被廣泛忽視,而美國政府也無法知道
他們根據自己的法律應該得到多少錢。這位銀行家認為,這可能是全球稅務戰爭的下一個前
線
‧ 根據Goldman Sachs的報告,2014年外國人持有的美國股票佔總量的16%,是69年來最高
的比例。然而,根據IRS的數據,2014年只有849人在全球範圍內提交了NRNC遺產稅申報表,
並且只支付了超過6000萬美元的稅款
‧ CNBC根據遺產稅的支付模式和外國人持有的美國股票和房地產的總額,估計IRS每年錯失
了數十億美元的外國遺產稅收入
‧ NRNC的遺產稅豁免額度只有6萬美元,超過這個數字的部分就要按照遺產稅率來繳納,最
高可達40%
按照法律很多人應該支付這筆稅,但大部分人實際上並沒有繳納,不管他們是無意的還是故
意的,並且IRS暫時無力強力執行這條法律與海外追稅(畢竟追美國人就很頭大了)
根據IRS的網頁所述
https://bit.ly/3DVuT28
確實應該以實質受益人為計算的依據
結論上來說:
或許會有一些券商業務員會跟你說不用繳這筆錢,只要繳台灣的就好了
實務上操作也確實很可能是如此,IRS無力追討到每個人頭上
但身為用戶應該了解,當透過這樣的方式節省稅金時可能也承擔風險
未來真的被查到或追繳時應當負擔的後果。
(大部分人沒有使用詐術卻時也不知道這些規定,應不至於有稅務詐欺刑事訴訟牢獄之災的
疑慮,IRS在金額不大的時候也不太可能跨海去抓外國人坐牢)
大致上應該是補繳回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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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92012052.A.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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