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十年了,你成為小生還是蘇美?
※ 引述《yueayase (scrya)》之銘言:
: 至於你現在到底有沒有月收30多,我想未來有一天大家就會知道真相是什麼了...
: 我只給各位一點提示: 他現在有拿到專科,但他是"公費生"
: 依照過去規定,他要下鄉至少6年
: 然後這個下鄉可以用去衛服部的醫院抵4年
: 而後就要接受衛服部分配到這些非衛服部開的區域醫院"下鄉"
: 他考過專科的時間點是2022年6~10月左右
: 而下鄉的起算是考過專科開始
: 所以換算下來,他根本還沒還完公費
: 那衛服部有可能給一個公費醫師去待遇那麼好的地方"下鄉"嗎?
看到大家對這個話題蠻有興趣的,
剛好可以分享一下,
現在的公費醫師是什麼狀況。
經過前人多年的血汗控訴後,
公費醫師現在只要服務滿半年,
就可以申請轉調下鄉醫院,
如果原單位同意,那就直接轉調,
如果原單位不同意,
那就由「第三方」審核是否同意。
基本上不要講太扯的理由,
第三方都會同意的,
畢竟不同意會被醫師一直上訴,
要一直開會寫報告,
說不定又要鬧上新聞,
公務員誰會沒事自找麻煩。
也因為如此,
現在下鄉單位都不會亂凹醫師,
盡量給到合理待遇,
如果給不出來,
醫師要走通常也不會硬留,
畢竟是給第三方審核的,
要阻止幾乎沒有勝算。
不像以前是真的很血汗,
醫師轉調需要「原單位」同意,
除非找有力人士關說,
否則根本完全沒有機會離開,
醫院也會故意壓低公費醫師的薪水,
反正笑你沒本事離開。
但其實現在就算給不出合理待遇,
醫師常常也不會離開啦,
因為可以找衛生局幫忙協調。
只要當地衛生局同意,
公費醫師是可以下班後去「兼差」的,
兼差雖然有上限,
但超過上限也是可以「個案處理」,
反正只要衛生局同意就好。
啊你公費醫師想多服務鄉親,
衛生局當然沒有理由阻止。
所以啦,公費醫師現在只要肯拼,
待遇方面都可以拿到合理行情,
就差在一個本職醫院賺到滿,
或者下班後到處幫忙其他醫院。
制度以後會不會改不知道,
但目前看起來運作的還不錯,
也希望這個好的制度可以繼續維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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