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Elephants)2024/05/16
: 1.要判我違規總要讓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清楚吧,有急於連幾分鐘都不給人看?
web ptt可查詢推發文紀錄,包含已刪文的部分
https://www.pttweb.cc/bbs/Elephants/M.1715825650.A.CB6
違規刪文為板主處置選項,為避免底下推文淪於無關板旨之討論
: 2.代號114709那篇,若判我是該篇違規,總要交待我那句違規,今什麼都沒有,就以莫須
: 有冠我罪名,而且其中有些推文,也有其他很多人有涉嫌違規,板主急於刪文,我也無法
: 檢舉或上訴?請問這樣合理嗎?另外板主是否遭到該違規人的催促急於刪文,導致該違規
: 人逃責?
在板上發文呼叫媒體人,視為內容空乏,為板主群討論後之共同決議。
該媒體人有各種公開社交帳號,不應將隊板作為個人板面使用。
另,j君於此處公開、憑空懷疑本人為護航不存在的違規人而刪文,
本人認為已嚴重侵犯我的名譽。
我可提供私人信件匣紀錄,接受小組長的調閱,以示並無j君指控的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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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認為板規是用來遏止違規情事,若能用宣導、提醒的方式達成同樣效果那是最好。
上任內一個多月,我亦於板上多次推發文宣導、提醒板友請勿違規。
非不得已才會盡量以最小天數水桶處理、目的是讓違規人冷靜。
j君於違規文章底下亦有多則推文瀕臨違反板規B-3引戰、以及C-5無意義推文筆戰。
若合併處理,最低得面臨 (B-3+B-7+C-5)x2累犯紀錄的天數,共100日起跳。
本人已用最輕微之罰則處理本篇違規,卻還於此遭受莫名指控。
本篇提及之違規文章已收錄到Elephants板精華區,
恕無法解除水桶、維持原判,請小組長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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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1_Baseball/M.1715866614.A.C3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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