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cTxeUmQ (C_ChatBM) 不服判決
※ 引述《Glitchmaster (Glitchmaster)》之銘言:
: B-1-4 非當事人或板主,於 [檢舉] 文或 [申訴] 文中多次推文影響秩序
: (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等)。
: 當事人應為forsakesheep/dalyadam,板主為Satoman/risingheart/nh507121/erimow,
: Sumiremywife應非當事人或板主;發言所在文章為[檢舉] forsakesheep 4-8,確
: 為[檢舉] 文;發言內容有
: 推 Sumiremywife: 再提TanZ 你怎麼不還給我工作跟升 42.79.10.36 06/18 11:
54
: → Sumiremywife: 職前途哪 沒有人我今天的道歉呢 42.79.10.36 06/18 11:
54
: 應為多次推文;推文內容有TanZ、其工作升職前途、沒有人(疑似為一板友)與道歉,
和
: 遊戲九日、劇透檢舉與當事人應無關,且非僅無義詞彙或嘆詞等虛詞,應為離題。
: 綜上,應已符B-1-4所述,對於無違規判決不見其由。
: 被檢舉當事人於申訴文向板主自請水桶,而不見該發言內容與檢舉案本身相關。
: 具上,請小組參酌並審視之。
: 欲平反之結果:B-1-4改判違規
: 解釋B-1-4構成要件
: 所附證據:推文所在文章:#1cSCKYnO (C_ChatBM)
: 檢舉文 :#1cSJg7BE (C_ChatBM)
: 申訴文 :#1cTxeUmQ (C_ChatBM)
節錄的部分僅是在回應前面推文的問題,並沒有到影響秩序的程度(離題、謾罵、嘲諷、
嬉鬧等),至於沒節錄到的部分也僅有第一句推文對該案檢舉人人身攻擊有違反B-1-1(已由
當事人提出檢舉 #1cSku7AN (C_ChatBM)),其餘部分並未有違規,沒有「多次」推文「影響
秩序」,並沒有滿足B-1-4違規要件,請申訴人不要濫用板務資源,若被檢舉人這樣的推
文就違反B-1-4的話,那包含申訴人在內大部分人於C_ChatBM的推文也都違反B-1-4了。
即使被檢舉人自請水桶,仍需要觀其發言是否有違規才能進行水桶處分,若其推文沒有違
規,那就不能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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