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東超收電費有法可管 內政部修租屋契
※ 引述《jerry1019 (古密斯)》之銘言:
: 真正該抓的,是黑心房東吧!
: 我的租客住進來,叫她不要多匯,每個月都超繳,搞得我很煩還要記帳。她之前的房東就
: 是不給看電表,度數憑感覺抓,隨便就是一個月兩三千電費,一到我這,一度五元,每個
: 月瞬間變成500上下。要去浮動計算,有意義嗎?
: 成本就在那,要房東挖東牆補西牆而已。對租客有實質幫助嗎?跟打房還有房地合一稅一
: 樣,實質利益極大化的只有一個方向。
這本來就是因為一堆人靠北的產物
以前是完全沒規範
後來是用電價最高級距的單價作為上限
現在改成電費單的平均單價
都是刁民要的產物阿
政策不可能完美,不過的確是在打擊超收電費的房東沒錯啊
以前有那種一度十幾塊錢的
不知道這版還爬不爬得到
至於黑心....我認為那是市場機制,強制一開始把電費計算方式寫在契約內就好了
接不接受,看人
很多人都不願意接受高單價的電費,而選擇高租金的房子阿
我是覺得改成這樣有點過頭了
為了守法,變成每次都要計算單價
然後一定有房客靠北說房東計算電費的時間和電費單不一樣
實務上會有蠻多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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