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高虹安宣布退出民眾黨!一審遭重判
其實不用這麼麻煩阿
藍白合作一下,趁還能過半把地方制度法停職的部分修掉不就好了?
這樣救了一個市長,又避免面臨少掉一席立委的風險。
照之前修法通過的速度應該來得及。
畢竟也不是貪多少錢,護航一下還 ok 吧?
甚至修貪汙治罪條例的刑度也可以。
例如加上繳回犯罪所得後可以降刑度到只付罰金。
有沒有為什麼他們沒想到這招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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