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3助理認罪!唯一不認罪「公衛
其他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新聞說法官回她
不是1個月是3個月,「應該」不會不知道
你隨便找個銀行客服問
沒在看帳單明細的多的是
然後半年一年後才被雷打到想起來問
如果不是生活很缺的人
3個月不看帳戶往來根本很正常
反正有錢入就好
甚至生活中有人工作是做身體爽的
根本不缺那個收入
法官的「應該」還真是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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