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運動小組 BaseballXXXX 進行調整
案由:運動小組 BaseballXXXX板 調整案。
主旨:依據前任板務站長之指示,對該板進行調整。
說明:
一、前任板務站長已於 7/04 對該板進行緊急管理權
B4X板 於日前因為板主請辭案,當時因為未有接任人選,故時任運動小組長
KDDKDD 安排進行新任板主徵選,但時任板務站長 FrostMaiden 考量看板營
運,以站長身份對該板進行緊急管理權,同時在接管 B4X板 並進行後續協
調後,才告知體育群組長相關措施,並指示群組長照辦。
由於該項緊急管理措施是板務站長直接越過體育群組長而進行,考量本站管
理者層級架構,群組長在本案將完全遵照板務站長指示而進行後續作業。
本案原待 B4X板 選出新板主後正式實施,但由於該板於 8/15 進行板慶活
動,故板主群至 8/20 才提出板主名單調整案。雖然板務站長FM在進行本案
相關指示後已於日前卸任,但本案相關措施仍將繼續進行,待新任板務站長
進行後續評估後再議。
二、B4X板 相關案件不得進行 SP3 提案
此次緊急管理權雖獲得體育群組長事後承認,但板務站長直接越過群組長而
管理看板,此舉確實已侵犯體育群組長之職權,經板務站長與體育群組長協
調後,仍參照板務站長指示,持續凍結群組長對 B4X板 的部份管理權限。
未來,該板相關提案將只能在 SP1 與 SP2 進行,所有相關提案將以運動小
組長之判決結果作為群組最終結論,使用者不得於 SP3 提案。包括:
申訴方式:SP1_AllSport溝通案→SP2_AllSport申訴
檢舉方式: SP2_AllSport檢舉
建議方式:SP1_AllSport板務案
同時 SP3 之 [申訴] 與 [分身] 亦不得受理與 B4X板 相關之案件。
三、B4X板 專任小組長將由 ChrisDavis 擔任
自 B4X板 轉換至運動小組後,運動小組長的角色也日顯重要,過去這個職
務皆是由群組長指派組務擔任:
籃球小組長 Vedan 兼任運動小組長 :2023/01/22~2023/06/07
足球小組長 evilcherry 代行申訴 :2023/06/07~2023/08/14
籃球小組長 pneumo 轉任運動小組長:2023/08/14~2024/05/17
棒球小組長 KDDKDD 轉任運動小組長:2024/05/17~2024/07/21
但考量指派效果不佳,因此本次運動小組長一職改由組務「自願報名」。經
徵詢體育群組全體組務之意願後,運動小組長將由 ChrisDavis 出任。
該位組務目前是棒球小組實習小組長,其棒球小組實習內容由群組長進行指
導,承前任板務站長指示,在該位組務轉任運動小組長後,其實習指導工作
將委由板務站長進行實習指導,但由於目前板務站長已空缺,將待站方新任
板務站長就職後再委請有關單位進行。
其工作內容將自即日起調整如下:
1. 棒球小組實習小組長
原則上優先負責 [MajorLeague]目錄 相關組務,並協助棒球小組事務
由於還在實習期間,因此其棒球小組之實習指導工作仍由群組長擔任
2. 運動小組實習小組長
優先負責 [PttXXXX]目錄 相關組務
目前還在實習期間,其運動小組之實習指導工作將由板務站長擔任
(目前板務站長一職空缺,此工作將委由運動小組長 pneumo 代行)
四、B4X板 長期靜板
這個措施原本群組長預計長期擱置,但在前任板務站長卸任後,經考量維持
板務站長緊急處理權之全套方案完整性,故仍持續推動。
此項措施實施後,B4X板 將進入靜板狀態,待新任板務站長評估後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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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算是個人立場對這個措施的說明)
因應看板長期屢有使用者做出違反站方規範行為之事,因此從 2019 年起就
由當時擔任棒球小組長的我與FM討論過要如何進行有效管理,自始至終我和
FM都反對將廢板列入改善方案之中。在2022年底的事件中,群組長認為將看
板移出棒球小組並設置專職管理者應可進行改善看板討論文化,而當時亦有
收到「靜板」這項建議,但由於過去並無先例因此群組長認為不應採用。
在 2024年 因為某些案件(例如 #1cHRu1jt (Sportcenter) 一案),時
任運動小組長 pneumo 表達因為與板主溝通狀況不佳,希望能卸除管理該板
之職務,並將 B4X板 委由專任組務去進行管理,以便強化板主與組務之間
的溝通,當時恰好亦有調整棒球小組長之需要,考量時任棒球小組長 KDDKDD
過去曾管理過 B4X板,因此才進行前揭調整案 #1cHbJSWq (Sportcenter)。
但這次調整還是出現板主與組務溝通狀況不佳的狀況,因此這次除了任命新
任運動小組長 ChrisDavis 負責組務以外,也會對溝通出問題的看板做出處
分,這部份的處分就是靜板。
雖然FM與其他資深管理者提出靜板的理由不是著眼在板主的溝通上,但我覺
得若是把這個處分歸因在某些使用者的不當行為,也不是很恰當,所以此處
的說法就是針對板主作處分。
但我覺得使用者應該也要捫心自問,當你們需要管理者處理某些鬧板者的時
候,卻縱容另一批鬧板者糾眾鬥爭,這對看板來說,真的不是一個好現象。
而只要使用者繼續在這個板遂行私利公審他人,繼續造謠攻擊他人,持續製
造風向對其他看板事務潑髒水,甚至在這個板肉搜他人騷擾他人,那麼這個
板就不會變好。我以為這個道理很簡單易懂,但為什麼做起來這麼難?
同意實施FM的這個措施,應該會讓我繼續受到部份使用者的仇恨語言攻擊,
不過這次我也沒立場阻擋,畢竟從一開始板務站長FM就已經越過群組長而對
看板執行緊急處理權,那就以他的方案為主,體育群組長在這次事件中已經
沒有立場作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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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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