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無聲蛙鳴從第四集開始不合理,可惜了。
以下劇情大雷,不喜請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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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從第四集的最後一幕,瘋女人開車去撞民宿老闆那裡。
一﹑瘋女人完全沒必要這麼做。因為我不知道韓國的法律怎麼規定,但以我國刑事
訴訟法來說,「被告的自白不能做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刑訴156)所以錄音
只錄到瘋女人的自白(?;其實那能不能叫“自白”,還有疑義吧。)但在沒有人
證物證甚至連屍體都找不到的情況下,不要說法院肯定判無罪,甚至在檢察官那裡
就不起訴了。這點瘋女人自己也說了,她也知道,但她竟然還會衝動的去開車撞民
宿老闆???
二、開車撞人還是在警察局大門口前面撞?然後撞了,警察也只是出來關心被撞的
老闆傷勢,對撞人的瘋女人就當做沒看見?這至少是過失傷害好嗎?雖然這是告訴
乃論,但有什麼道理民宿老闆不告瘋女人?韓國刑法「普通傷害罪」是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不趁這個機會讓瘋女人吃官司,甚至讓她直接進去蹲嗎?
如果這裡先演老闆的女兒和女婿都已經搬到老闆民宿附近了,因為怕瘋女人去傷害
女兒女婿所以老闆才沒告她,這還勉強拗得過去。但即便如此,老闆這時候也應該
把事情從頭開始一五一十的告訴女兒女婿(包括自己不小心可能已經成了瘋女人的
共犯),讓三個人一起面對了,因為很明顯老闆一個人無法處理這個瘋女人。
三、當女人開始要霸佔民宿賴著不走時,老闆大可在她住房時間到時就報警趕她離
開了,有必要跟她玩,讓自己在山上搭帳棚養蚊子,用新的房客去逼她離開民宿嗎?
自己是民宿的老闆,房客逾期不退房報警趕走就好了,還跟他玩後面這些幹嘛?
更莫明其妙的是第五集最後,老闆還真的同意要把民宿賣給瘋女人了(這樣就範,
那肯定是要賤賣了,還用說嗎。)有這麼傻的老闆嗎?
通常一部劇都是到後面才爛尾,但無聲蛙鳴卻從中間就開始爛掉,我覺得真的可惜
了。前面的劇情真的編得不錯,我還蠻喜歡的說。
不知道大家對以上這三個Bug有什麼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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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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