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男友過世FT資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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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底下有人還是看不懂這篇文章,所以我補充一下
某一個事件造成A跟B兩個互相矛盾的點,那麼只有兩種可能:
1. A跟B其中一個是錯的;或者
2. 那"一件事"本身就不成立(對美國來說)。
而A是存在的事實法條,沒有錯誤的空間,
那麼結果就是B有問題或者"那一件事"有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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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講到複委託,那我們就來討論一下複委託在遺產方面的問題,
只要你邏輯清楚,你就應該能明白複委託到底是個甚麼鬼東西,
美國法律規定,持有美股就是有遺產稅的問題,
不論你是甚麼身分(美公民、綠卡、其他合法美簽持有者、或者純粹一個外國人)
也不論你是甚麼稅務身分(RA/NRA)或者人在哪裡(比如你在火星),
只要你持有美股,就是有遺產稅,最後要不要繳遺產稅是另一件事,
上述身分、稅務身分只會影響要課多少稅,免稅額規定不同,
但是遺產稅的部分就是必須要走流程,不論你是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
(例外: 生前把這些美股放進信託的話則可以繞過遺產稅的部分流程)
台灣券商喜歡說,複委託可以幫你處理遺產稅的問題,海外券商是拉基,
那這時就有兩個議題:
1. 複委託幫你處理遺產稅,時間多久? 美國遺產稅跑probate就是要1-3年,
你複委託宣稱的可以快速拿回過世者個美股是怎麼做到的?
然後跑probate是有費用的,依據遺產多寡不同,收費也會不同,
複委託在幫你處理遺產的時候,這筆費用幫你cover? 這麼好心?
沒幫你cover? 啊我怎麼沒聽過複委託說"只要你付一筆錢我們就能幫你處理遺產稅"?
2. 好的,那如果複委託處理遺產稅的部分既快又不用錢,
那我就問,過世者到底是不是持有美股?
如果該位過世者持有美股,為什麼遺產稅可以處理得如此輕鬆愉快(複委託說輕鬆的歐)
所以有沒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美股....? 或者複委託在處理遺產的流程其實是...?
嘻!我膽小,我不敢在這邊明講答案
呵,反正上面兩點你想一想,就知道問題在哪裡。
※ 引述《r6TSGs (r6TSGs)》之銘言:
: 複委託不好的地方在於很多操作無法實現、甚至很多 ETF 被金管會限制購買
: 舉例來說,用海外券商可以買美債當保證金做多期貨,達成生命週期投資的效果。複委託完全沒有辦法
: 再來金管會出於「美意」,給複委託安上一個又一個的限制。從早期的專業投資人才能購買槓桿ETF到直接禁止Crypto ETF,對於有意購買此類產品的投資人來說自然也無法使用複委推
: 如果複委託像海外券商一樣功能齊備、自由,就算手續費貴一點我想台灣投資人應該也會很樂意使用吧
: ※ 引述《m180 (月薪180)》之銘言:
: : 這個狀況十分值得警惕
: : 意外如果能夠事先預防就不叫意外
: : 文中的男友想必也是來不及交代處理海外資產
: : 如果當初是開複委託帳戶想必就沒這件事
: : 台灣有個中心查到你所有資產 自動會整理幫後人繼承
: : 不要為了省一點手續費搞到血本無歸送給美國政府
: : 畢竟人一生也不是只為自己
: : 並不是死了就算了
: : 原波下面很多無情明哲保身的推文
: : 男友雖走 感情沒有消失
: : 不幫忙處理 只怕終身遺憾
: : 建議還是多方詢問幫忙解決
: : 最壞狀況被誤會也沒關係
: : 自己良心過得去即可
: : 錢乃身外之物 不要搞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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