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東岸商場官司 高院估三審打6年才能揭曉

看板 Keelung
作者 FrancoFF (FrancoFF)
時間 2024-09-07 0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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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 3則
很棒的分析。 推文下面有朋友說 小愛市長一直嘴林前市長圖利卻不敢告 圖利罪成立的要件:明知故意、違背法令、獲得利益,而且最重要一點,圖利罪是處罰"結 果犯", 也就是要有圖利的結果,犯罪才會成立犯罪。 這就像大巨蛋中一審被重判的李述德前財政部長 京華城案被收押的柯文哲前市長 已經產生出圖利的結果 林右昌前市長跟NET中間,被大日隔開 NET是跟大日公司承租,並不是基隆市政府 小愛市長的律師團應該也有考慮到這一點 才沒有提告 ※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 早上看到民視新聞 特別是Net陳律師訪問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04N11M1 : 害我有點狀況外 : 到底勝訴在哪裡? 這是什麼自嗨的新聞?!? : 今天主富的假處分案 是花了9000萬擔保金 : 要求2~4樓在訴訟尚未確定前,市府不得進行拆除及改建 : 跟之前拼命輸的假處分案差在哪裡? : 之前主富是要求 保留原合約 新的招標案無效 : 你懂了嗎 這次主富假處分案贏了 樓上商場的租金也不是進自己口袋 : 不改建 對微風更是沒有差 他本來就沒有計畫要改樓上 : 微風跟市府簽的合約是要改建地下停車場 : 今天唯一有差的是 對基隆市府 對基隆市民 : WHY? 因為外面天橋要連結這裡 : 這是林市府就訂的公共工程 是港市景觀改建的最後一環 : 這是領了中央預算的 這邊不準蓋 到時候審計部過不了關 預算執行不力 : 工程延宕 鍋要算在誰身上? : 再整理一次 : 2~4樓在訴訟尚未確定前,市府不得進行拆除及改建 : 對主富 花9000萬 單純不爽 賭一口氣 : 對微風 反正我本來就沒有要改建 租金也還是我的 沒影響 : 對市府 就有差了 外面工程延宕 鍋要市長背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23049PCD8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36.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725638545.A.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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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verfan 所以你沒考慮到大日是圖利對象,你這分析.... 09/10 09:35 1F
smena 做資料只是小小罪,囉囉去頂就下莊了,主菜還是主富為什麼 09/10 12:34 2F
smena 蓋房子,難道是真心愛基隆?! 09/10 12:34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