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gogin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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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nana (雲棋水鏡黓龍君)
時間 2024-11-03 07: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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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本案申訴涉及與過去小組判例之標準疑義,予以受理。 一、按 Gossiping 板規第四條,須符合「特定政治人物」的要件,才能引用該項目作 為處分依據。 二、本案涉及立法委員職務,其內文皆指向立法委員要如何行使立法職權, 遏止黃牛,已經非單純屬民生議題。 三、請小組長(gogin)判決板規第四條第一項人物類仍須注意 是否符合「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之要件。 ※ 引述《quid1121 (小雞雞)》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申訴人:quid1121 : 申訴之小組長:gogin : 申訴事由: : 1. gogin 判決理由 : 其標題為 : [問卦] 立委怎麼修黃牛條款? : 此直接問立委怎修法 : 依據該板板規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 (包含歷任國大代表、省議員) : 此文無疑慮可直接視為政治問卦 : 2. 依據小組判例 : #1J8oRZ_a (L_TalkandCha) : 未指「特定」政治人物,視為「泛政治文」刪文。 : #1J1vDQdz (L_TalkandCha) : 「里長」為「民意代表」,然問卦內容並未涉及政治,判定為「泛政治」, : 刪除文章即可。 : 3. 八卦板規第四條第二款「人物類」規範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 4. 我的文章未有指「特定」政治人物的情形  : gogin 判決與小組過去判決標準有異 及 不符八卦板規第四條第二款「人物類」規範 : 所以要求 gogin 改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227.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730590520.A.B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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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ignana (27.53.152.185 臺灣), 11/03/2024 08: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