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enryLin123 #1cRfKmfG 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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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時間 2024-06-19 17: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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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非當事人的說詞,群組務這裡不一定需要回應, 但說說這裡對事實認定的想法: 【巧ㄒㄧㄣ巧ㄒㄧㄣ得第一】這種常見的鄉民梗是批踢踢發文情境上高辨識度的語句, 加之以近日徐姓立委有訴訟官司,所以有一定辨識上的客觀性。 而在股票交易->被告這個邏輯在正常狀態下很難成立, 外人通常以為是在玩梗,而不是講啥正經的東西。 無罪推定原則是共識, 但我希望把無罪推定聚焦於【這種政治梗,有沒有貶抑或褒揚某個政治人物或特定族群】, 而不是硬去說【這個感覺沒啥邏輯的陳述,真的不是在玩政治梗】。 更認真地說,如果我在I組務的腳色,我未必會對這個案件做什麼處分, 就像你講的:一堆人都這樣玩(法難責重的狀態)。 但群組務還是希望回歸比較單純的辨識,如果是這種梗,也不能很唯心的硬說不是, 正像之前判H板友無理由的那個案子: 語言有它自己的使用情境,現在小草跟1450也不再只是單純的職務與數字, 沒有理由環境要配合個人的唯心念頭,只用罪疑唯輕的方式處理(ex:說人賤貨是褒義)。 身為一個管理者,如果真的心裡面想的是另一件事,就不該使用會讓人誤會的方式表達。 回頭來看當初禁政治文的本質, 不就是希望【不要對特定人物或他的支持者有過頭的貶抑或推崇】嗎? 這種價值判斷常常帶來族群間的撕裂與討論的失焦,不是嗎? 然而,本案的得第一或被告就算是講徐姓立委,群組務也覺得是無傷大雅的梗, 畢竟並不至於對徐姓立委或其支持者價值產生貶抑、劣化的印象。 這種案子個人是覺得沒太大意義,是不是真的有跟股板板旨【違背】,我也有點問號。 只是從事實面來看,我是覺得對一般鄉民來說,辨識度已經足夠強了。 但看不出摻雜價值貶抑的梗,我實在不是太覺得有裁罰的必要,這點我是認同B的, 只是要講的好像認不出這個連結,有點難以自圓其說。 : → BlueBird5566: 這家公司是豪車鍛造輪圈龍頭,喊得 114.136.213.24 06/19 07:47 : → BlueBird5566: 第一也不行? 114.136.213.24 06/19 07:47 : → BlueBird5566: 按照您此篇公告,未來在巧新公司相 114.136.213.24 06/19 07:50 : → BlueBird5566: 關文章下推文「得第一」的人,都會 114.136.213.24 06/19 07:50 : → BlueBird5566: 違反政治文規定呢 114.136.213.24 06/19 07: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Boards/M.1718789958.A.3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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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Li 已與群組長進行多次交流溝通,若執法線確 06/19 22:47 1F
IanLi 認移動,小組遵照行政指導預計於06/22進行 06/19 22:47 2F
IanLi 改判,謝謝。 06/19 22:47 3F
aloness 我就補充一下吧,對一個使用者而言,他 06/20 01:34 4F
aloness 想聊政治就去政黑版,想聊股票就去股票 06/20 01:34 5F
aloness 版,所以對雙關語來說,在沒有足夠前後 06/20 01:34 6F
aloness 文認定用語立場時,優先以版面使用方式 06/20 01:34 7F
aloness 來認定是前題 06/20 01:34 8F
aloness 以經典用詞"佳龍"來講,在政治討論視為 06/20 01:37 9F
aloness 林佳龍,在股市版面視為9955佳龍,如果 06/20 01:37 10F
aloness 兩邊的版工互相反過來優先認定,那就大 06/20 01:37 11F
aloness 亂了 06/20 01:37 12F
aloness 例句"佳龍就與垃圾為伍",在股票版這是o 06/20 01:54 13F
aloness k的(佳龍業務是廢棄物處理),但在政治版 06/20 01:54 14F
aloness 就是罵人了 06/20 01:54 15F
IanLi 已進行改判#1cTv0kd8 (Law-Service) 06/23 11:04 1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