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HenryLin123 #1cRfKmfG 一案
原則上非當事人的說詞,群組務這裡不一定需要回應,
但說說這裡對事實認定的想法:
【巧ㄒㄧㄣ巧ㄒㄧㄣ得第一】這種常見的鄉民梗是批踢踢發文情境上高辨識度的語句,
加之以近日徐姓立委有訴訟官司,所以有一定辨識上的客觀性。
而在股票交易->被告這個邏輯在正常狀態下很難成立,
外人通常以為是在玩梗,而不是講啥正經的東西。
無罪推定原則是共識,
但我希望把無罪推定聚焦於【這種政治梗,有沒有貶抑或褒揚某個政治人物或特定族群】,
而不是硬去說【這個感覺沒啥邏輯的陳述,真的不是在玩政治梗】。
更認真地說,如果我在I組務的腳色,我未必會對這個案件做什麼處分,
就像你講的:一堆人都這樣玩(法難責重的狀態)。
但群組務還是希望回歸比較單純的辨識,如果是這種梗,也不能很唯心的硬說不是,
正像之前判H板友無理由的那個案子:
語言有它自己的使用情境,現在小草跟1450也不再只是單純的職務與數字,
沒有理由環境要配合個人的唯心念頭,只用罪疑唯輕的方式處理(ex:說人賤貨是褒義)。
身為一個管理者,如果真的心裡面想的是另一件事,就不該使用會讓人誤會的方式表達。
回頭來看當初禁政治文的本質,
不就是希望【不要對特定人物或他的支持者有過頭的貶抑或推崇】嗎?
這種價值判斷常常帶來族群間的撕裂與討論的失焦,不是嗎?
然而,本案的得第一或被告就算是講徐姓立委,群組務也覺得是無傷大雅的梗,
畢竟並不至於對徐姓立委或其支持者價值產生貶抑、劣化的印象。
這種案子個人是覺得沒太大意義,是不是真的有跟股板板旨【違背】,我也有點問號。
只是從事實面來看,我是覺得對一般鄉民來說,辨識度已經足夠強了。
但看不出摻雜價值貶抑的梗,我實在不是太覺得有裁罰的必要,這點我是認同B的,
只是要講的好像認不出這個連結,有點難以自圓其說。
: → BlueBird5566: 這家公司是豪車鍛造輪圈龍頭,喊得 114.136.213.24 06/19 07:47
: → BlueBird5566: 第一也不行? 114.136.213.24 06/19 07:47
: → BlueBird5566: 按照您此篇公告,未來在巧新公司相 114.136.213.24 06/19 07:50
: → BlueBird5566: 關文章下推文「得第一」的人,都會 114.136.213.24 06/19 07:50
: → BlueBird5566: 違反政治文規定呢 114.136.213.24 06/19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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