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本版#1ceKut07之第一案 不符合流程
※ 引述《BIA (必亞)》之銘言:
: 申訴人:BIA
: 被申訴人:lianpig5566
: 看板板名:L_TaiwanPlaz
: 申訴訴求:取消lianpig5566對於該退文之判決
: 申訴內容:
: 討論#1cHEbfN6 (L_TaiwanPlaz) 之第一案:
: 1.該文並沒有和版主我溝通,版規有規定必須要和版主溝通,該使用者並無與我溝通。
: 2.該文標題為高義罷免云云,我有PTT之ID,也並非高義等等。
: 該使用者強塞名稱給我,我無法接受,給予鬧版。
: 3.請小組長取消其刪除退文之情況。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本文也將轉給小組長,當成與小組長溝通之證據。
請 lightwing 七日內至組務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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