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本版#1ceKut07之第一案 不符合流程

看板 L_TaiwanPlaz
作者 lightwing (光之翼)
時間 2024-08-01 11: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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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 3則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 討論#1cHEbfN6 (L_TaiwanPlaz) 之第一案: : 請 lightwing 七日內至組務板說明。 【裁判字號】113年7月25日 TARB20240015 合併裁定 【檢舉文號】第一案 #1cHEbfN6 (L_TaiwanPlaz) 第二案 #1cHEy1mj (L_TaiwanPlaz) 【上訴文號】第一案 #1ceV6gh3 (L_TaiwanPlaz) 第二案 #1ceV9NgR (L_TaiwanPlaz) 為高義(aka必亞aka景子aka海加)不服原裁定提出上訴事,經貴組來函諭令本人限期於收 文後七日內(2024/08/01 14:47:23)回覆事。 [訴之聲明] 一、原案被告(BIA)之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二、鑒請維持原裁定,自裁判生效日起(2024/08/01)拔除高義之版主職務,不再延長。 [事實理由] 一、上訴人高義所提之上訴理由,略以: (理由1) 前揭檢舉文號之二案,本人並未於遭到高義惡意退文後,先與其以書信溝 通,與組務板規範檢舉程序不符。 (理由2) 於上訴文號第一案,必亞(BIA)再以否認其為高義之理由,認本人之罷免文 章鬧板而處以本人退文。 (理由3) 於上訴文號第二案,必亞(BIA)再以認定本人食記文章不符台中板食記文之 規定必須要去現場吃等等為理由,認本人之罷免文章鬧板而處以本人退文。 二、反駁高義上訴理由1之陳述意見: (1) 按台中板板規1.5:對於判決有疑義者須以通告信向所有板主提出異議,否則不 受理。同引板規4.2:於看板發表相似標題或鬧板,影響看板秩序或違反社會秩 序者(如製造假消息、假新聞),視為洗板,退文禁言90天。 (2) 承前,綜以前述2條台中板規之規範,高義欲以認定本人之文章鬧板,需於將本 人之文章退文後,另以[公告]水桶文將本人帳號處分禁言90日,後站務系統將 自動寄發水桶通知信,始符合處分程序。惟於本案裁定宣判日前,本人檢舉之 二案高義均未再發文公告將本人帳號水桶,係高義本人知法玩法,顯為高義蓄 意以不完備水桶處分程序,阻撓本人收到系統水桶通知並得據以向其回信溝通 之妨礙。本案係高義所為不符合公告水桶程序在先,本人並未收到水桶通知, 而非本人未盡與其書面溝通之義務。 (3) 高義於113年5月6日至12日之短短7日內,連續以惡意莫須有之理由將本人退文 達3篇,並致本人於PTT站內各板均無法發文至少1年(自力消除退文限每6個月 1篇計算),變相造成本人帳號被全站看板水桶,其處分(報復)之效力遠超過 原鬧板禁言之處分90日,顯見其人格之病態與低劣,若繼續任其擔任板主,台 中板將永無寧日。鑒請貴組審酌,自將高義拔除板主處分日(2024/08/01)起, 無論任何理由皆不應再核予其任期之延長。 (4) 本案申訴之主旨,在於高義濫用板主權限任意認定他人文章亂板,並以此手法 連續惡意退文達3篇以上,造成對被害人帳號之使用權限遠超過板規規範數倍之 侵害。若日後其他不肖板主仿效以此手法為私怨報復他人之目的,豈不天下大 亂。 (5) 另就檢舉人未與原處分板主書信溝通,組務亦有判例在先,顯見兩造是否於申 訴案前先行溝通,並非組務受案裁判之必要條件。#1cEKbgM1 (L_TaiwanPlaz) 二、反駁高義上訴理由2之陳述意見: (1) 先講結論,全世界都知道景子、必亞、海加等3帳號均為高義(=胖子叔叔)分 身,只有高義自己不知道(笑爛)。又必亞(BIA)與其他高義分身帳號之差別 在於遭受本人質疑時,BIA才會以喜憨兒的口吻否認他是高義。 ─ 「該使用者強塞名稱給我,我無法接受...」(喜憨) ─ (2) 經查,帳號EVEA(新試劑扶英戰士)曾於2023/05/26於八卦板發文,按其文內 所附截圖,自稱PTT胖子叔叔之男子搭訕南韓企鵝妹。#1aSBfUua (Gossiping) (3) 復查,景子(q347)、必亞(BIA)、海加(oceanplus)等3帳號,均曾於看板 LoL以胖子叔叔Panzisusu之圖奇帳號發表線上遊戲實況文,且前揭3分身帳號之 章內容均以第1人稱自居。按PTT站規明訂,禁止出借帳號予他人使用,上述高 義之3分身(至少)帳號長期以VPN更換IP之手法規避PTT站方規範,橫行遊走於 八卦、政黑、菲律賓、台中板等看板,各大看板人盡皆知上述3帳號(至少)均 為高義分身。#1b8h0uWf#1cINzAA5 (HatePolitics) (4) 高義以必亞(BIA)帳號通過連署擔任台中板板主,其分身帳號景子(q347)、 海加(ocaenplus)同步遊走於台中板上發表言論或推文,公然藐視站規,人神 共憤,竟還自導自演分身水桶,至今已民怨四起,PTT站方卻因高義擅以VPN更 改IP之手法無法認定砍除帳號,還能讓高義擔任台中板板主,還自導自演上演 自桶分身戲碼,如何令眾使用者信服?#1cIaGHC2#1buVED_7 (TaizhungBun) (5) 本人對高義分身帳號之評論均引據公開揭露之事實,且本人僅為發文對其評論, 本人並未檢舉高義使用多重帳號分身,高義也未因此遭到PTT站方砍除帳號或停 權,是以高義(aka必亞)並未因本人發表罷免高義之文章有權益受損,因故本 人罷免高義之文章均屬本人自言論自由,即便必亞(BIA)以片面言詞否認,又 何以為認定本人鬧板退文之依據? (6) 高義將本人罷免文章以鬧板退文並無理由,原裁判並無違誤。 三、反駁高義上訴理由3之陳述意見: (1) 按台中板板規5.8:[食記]、[遊記]關於分享在大台中食記、旅遊的紀錄或是留 影,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違者刪文禁言30日。 (2) 前揭板規並未規範食記文有如高義所稱需本人試吃分享,根本一派胡言。 (3) 台中板長期有maggie024、impopo等二帳號轉貼部落客橘子狗之食記文章,卻未 見遭到高義退文禁言,顯見高義之言詞純屬狡辯,明顯針對本人惡意退文。 (4) 本人仍有附用餐照片於文中,高義何來質疑無親自試吃之說法。 (5) 高義將本人食記文章以鬧板退文並無理由,原裁判並無違誤。 四、綜上所述,原裁決並無違誤,鑒請駁回高義之上訴理由,維持原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11.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722482843.A.4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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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 lol板可以幫其他人貼實況 不然我幫咪咪蛋貼 08/01 13:01 1F
BIA 我就是咪咪蛋? 08/01 13:01 2F
BIA 政黑亂兜亂湊的資料 我還要去辯駁? 那種亂 08/01 13:09 3F
BIA 寫的別板文章我根本沒空看 08/01 13:09 4F
BIA 在別人身上亂貼名字 那當然給你退文 08/01 13:19 5F
kaorucyc 1個沒照板規退文水桶公告 1個沒照申訴 08/01 13:22 6F
kaorucyc 流程走 08/01 13:22 7F
kaorucyc 還有申訴時不說明 等到判決出來才在違規 08/01 13:23 8F
kaorucyc 申訴 08/01 13:23 9F
LonyIce 如果小組長已經認定此人就是高義,是否 08/01 14:50 10F
LonyIce 也要跟 talk5566 一樣砍除帳號? 08/01 14:50 11F
kaorucyc 首先認定是帳號部的事情 08/01 15:15 12F
kaorucyc 砍帳號也不是小組長能砍的 08/01 15:16 13F
kaorucyc 帳號部目前查帳號的功能處理不來 08/01 15:17 14F
kaorucyc 所以分身初步判定下放給各群組 08/01 15:17 15F
kaorucyc 但是如果當事人申訴還是由帳號部認定 08/01 15:17 16F
LonyIce 我知道上面那些,我是想說這樣小組長是 08/01 17:38 17F
LonyIce 否也要送帳號部處理?就算帳號部沒有運 08/01 17:38 18F
LonyIce 作,總有一天會運作吧(? 08/01 17:38 19F
※ 編輯: lightwing (116.241.11.184 臺灣), 08/01/2024 18:25:16
q347 我覺得你口吻和kaorucyc依樣耶 你們是分身吧 08/01 18:36 20F
kaorucyc 喔 這麼有趣?? 那麼請小組長 08/01 18:39 21F
q347 其實我是超負荷 08/01 18:40 22F
kaorucyc q347 BIA oceanplus 送分身查詢 08/01 18:40 23F
kaorucyc kaorucyc lightwing 送分身查詢 08/01 18:40 24F
kaorucyc 兩邊都送 不用在那說對方是分身 08/01 18:41 25F
q347 lightwing應該可以送tingchen 他在水桶時間 08/01 18:42 26F
kaorucyc 你不是自稱塔綠斑 又改了喔 wwwwwwwwwww 08/01 18:42 27F
q347 發文 08/01 18:42 28F
q347 超負荷也是塔綠斑阿 08/01 18:42 29F
q347 SubaruDuck可以送kaorucyc 查一下 08/01 18:43 30F
q347 #1cgskqyE (HatePolitics) 這邊說他們不同人 08/01 19:17 3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