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用不到電梯! 1樓住戶.店面主張「管理費
1.媒體來源:
華視
2.記者署名:
侯正倫 趙若評
3.完整新聞標題:
用不到電梯! 1樓住戶.店面主張「管理費打折」引熱議
4.完整新聞內文:
社區管理費通常由住戶共同分攤,但有不少一樓住戶認為,不常使用電梯,要求管理費打
折的狀況,引發社區糾紛,房仲表示過去曾有舊社區,有打折成功的實際案例,不過也有
人認為沒道理,同住社區內,保養電梯、維護公設等應該要共同分攤,為了解決相關爭議
,新社區現在大多按照坪數分攤管理費,但想主張「使用者才付費」,關鍵還是在區分所
有權人的會議決議結果。
房仲業者劉綉瓏說:「健身房這邊,也等於是我們管理費,要扣除的一些費用,這邊的話
,公共使用空間住戶都可以使用。」社區健身房小而美,在家就能運動,新社區公設多又
乾淨,除了有健身房,還有空中花園。
想要透透氣,不用跑公園,頂樓種滿花花草草,還能眺望風景,公共設施需要維護,全都
得動用管理費,但像一樓住戶沒用電梯,是否該打折引發熱議,民眾說:「減個10%20%應
該還可以,(打折是OK的)對OK的啊。」民眾說:「為什麼要打折?,同一個大樓,每個人
都是要平均,如果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問題,管委會很難辦事。」
一樓住戶店家,常從獨立出入口進出,像是電梯保養樓梯間電費,是否也該「出一分力」
,有社區有共識打折,但住戶不合的狀況也不少,房仲業者劉綉瓏說:「舊社區的話,有
時候可能一樓的住戶,他會覺得說,我沒有使用到電梯的部分,或者是我沒有使用到樓梯
的部分,為什麼我也要付出這麼多的金額,新社區的話,通常是每一坪數的費用來相乘,
公設的部分它的比例會不同。」
按照比例分之外,最關鍵的還是看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有無共識,畢竟不只電梯包括
大廳,物業管理或資源回收間,共用的公共財還真不少,同住社區想主張「使用者才付費
」,就怕演變成社區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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