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Xcafe: 中國明明就上世紀才拿來用的東西,元清從沒自稱是中國啊07/25 20:08
→ MAXcafe: ,直接稱自己帝國/王朝欸欸07/25 20:08
《新元史 卷八 本紀第八 世祖二》
八月丁卯,兵部侍郎黑的、禮部侍郎殷宏使日本、賜璽書曰:
「皇帝奉書日本國王:朕惟自古小國之君,境土相接,尚務講信修睦;況我祖宗受天明命
,奄有區夏,遐方異域畏威懷德者,不可悉數。朕即位之初,以高麗無辜之民,久罹鋒鏑
,即令罷兵,還其疆場,反其旄倪。高麗君臣感戴來朝。計王君臣,亦已知之。高麗,朕
之東藩也。日本密邇高麗,開國以來,時通中國。至於朕躬,而無一乘之使,以通和好。
尚恐國王知之未審,故特遣使持書布告朕心。冀自今以往,通問結好,以相親睦。且聖人
以四海為家,不相通好,豈一家之理哉?以至用兵,夫誰所好?王其圖之。」
這個詔書的意思就是
忽必烈在嘴日本以前經常來中國朝貢,怎麼到他當皇帝的時候就不來?
代表忽必烈認為他自己是中國皇帝(這時候還沒有建國號大元,還是大蒙古國)
《黃埔條約》
今大清國與大佛蘭西國以所歷久貿易、船隻情事等之往來,大清國大皇帝、大佛蘭西國大
皇帝興念及妥為處置,保護懋生,至於永久,因此兩國大皇帝酌定議立和好、貿易、船隻
情事章程,彼此獲益,根深柢固,是以兩國特派本國全權大臣辦理,大清國大皇帝欽差大
臣太子少保兵部尚書兩廣總督耆;大佛蘭西國大皇帝欽差全權大臣超委公使拉萼尼;彼此
公同較閱權柄,查核善當,議立條款開列於左:
第一款 嗣後大清國皇上與大佛蘭西國皇上及兩國民人均永遠和好。無論何人在何地方,
皆全獲保佑身家。
第二款 自今以後,凡佛蘭西人家眷,可帶往中國之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
市埠地方居住、貿易,平安無礙,常川不輟。所有佛蘭西船,在五口停泊、貿易往來,均
聽其便。惟明禁不得進中國別口貿易,亦不得在沿海各岸私買、私賣。如有犯此款者,除
於第三十款內載明外,其船內貨物聽憑入官,但中國地方官查拿此等貨物,於未定入官之
先,宜速知會附近駐口之佛蘭西領事。
後面的條文就自己去找全文啦
反正清朝稱自己時都是用中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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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代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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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喝莎莉娜的水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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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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