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
欸不是啊 民視 2020年告訴大家,每月編給立委公費助理跟加班費固定,立委自行分配啊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601W0108/amp
立法院以每名立委有8名助理為原則,每月編給立委41萬2000元公費助理費用,外加8萬2400
元助理加班費,讓立委自行分配。
目前有經驗的一般專職助理,薪資約為35,000元至45,000元之間;沒有經驗的新進助理,則
大多是25,000元到28,000元;辦公室主任則是50,000到60,000元;行政助理則是約20,000多
元。當然,請的助理越多,每名助理分到的薪水也就越低。
特別的是,時代力量則開出,沒有經驗的助理可以月領35,000元起,有經驗則45,000元起,
這也讓其他辦公室羨慕不已。
而傳說中的「便當助理」,則是指不領薪水只掛名的一群,部分經濟實力雄厚,名義上是立
委助理,但專職是「喬」事情,他們薪水無需立委支付,反而能協助立委找錢。
※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一)高虹安及黃惠玟均明知於109年3至5、7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6萬2,000元之酬
: 金聘用黃惠玟,竟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黃惠玟於上開期間之酬金
: 各為7萬元、6萬7,360元、6萬7,161元或7萬2,0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
: 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
: 報後之酬金聘用黃惠玟及黃惠玟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
: 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安及黃惠玟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7萬4,741元之酬金及加班費。
: (二)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
: 聘用陳奐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
: 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
: 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
: 奐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
: 安、黃惠玟及陳奐宇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4萬0,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費。
: -------------------------------------
: 主要這兩段吧
: 說高虹安浮報薪資 且因為薪資有浮報過
: 以薪資為計算基礎的加班費也等同是浮報
: 但就公積金那套吧 多加的薪水是要回捐的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nePlus LE21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67.1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1982398.A.AA2.html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