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檢方指控,扣除實際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後,剩餘46萬0030元不法所得,用於
高虹安個人餐飲、交通、贈禮,甚至買雙眼皮貼、衛生棉等藥妝,和洗頭、看病等花費,
儼然當成私人金庫。
原來衛生棉 雙眼皮貼這些都跟”立委公務有關?”
那少校貪汙一台7000多元洗衣機是不是也可以說公務需要呢
那為何他卻被判12年?
高虹安若是對的 那少校你怎可以判他貪汙?
公務需要呀!
請小草跟大家解釋
讓大家聽聽看你們的”邏輯”
還有這個葉慶元律師過去曾是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考核紀律委員會主任委員
他做的壞事網路都查得到
難怪會低能到為民眾黨說這種話
藍白合
一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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