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按照司法院的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31952-c6ee2-1.html
)
高虹安跟法官都有令人費解的地方。
高虹安的部分是:按照新聞稿裡面所說的,助理薪水會有浮動,是不是在立法委員裡面常態
的?如果不是那的確是有問題。
法官的部分是:高虹安的11萬是從哪裡來的,浮報的所得金額都是匯款到助理帳戶上,那高
虹安怎麼拿到11萬?如果高虹安從助理那裡索取到11萬,那也是雙方合意之行為,除非是詐
取或是強迫當然另當別論。但新聞稿裡面都沒有明確說明,這11萬到底是從哪裡蹦出來的。
按照以前的判決依據,高虹安也不是人頭助理,浮報薪資也是給助理拿走,那高虹安貪污的
點在哪裏?浮報的薪資都給助理拿走,那高虹安也頂多是公務員登載不實不是嗎?
反觀黃惠玟她自己知道這一切,薪水也是進入她的戶頭,她也選擇浮報自己薪資,那她的判
決怎麼會讓人感覺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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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10.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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